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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情况汇报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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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自觉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情况汇报与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情况汇报与总结

  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四个服从”,自觉强化“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力促进了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职责

  注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理想信念。

  一是大力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抓手、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措施,制定实施了《**年理论学习安排》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学习计划》,特别是在中心组**年学习计划中,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要著作,将中央召开重要会议、出台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及时纳入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安排。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年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宪法等12期集中学习,深入讨论交流,实现入脑入心、学以致用。同时,局党组推动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按照部署要求,分别制定了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各基层党组织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4904次,撰写学习体会11045篇,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不断深化主题教育。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研究部署了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进一步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基层党建工作58项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向支部延伸。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为党员讲学习贯彻党章的主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核心、高举旗帜、紧跟看齐。大力学习宣传“红船精神”,组织3286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学习竞赛答题活动,组织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津沽大地扎实实践”、创建文明单位“我与诚信同行”、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主题教育、“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活动和“我为人社献一计”征文等大项活动,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等学习宣传和扎实实践。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带头讲党课20多次,带动基层开展党课教育661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分2批组织106名处级以上干部到先进地区培训,并专程赴嘉兴南湖追溯红色记忆,感受红船精神,开展党性教育。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84次,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强化。为进一步提升学习教育效果,局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各类教育实践活动,以实践促学习,以学习带实践。

  三是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及时传达学习和研究落实市委重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等,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专题座谈会,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用实实在在的学习成效,促进人力社保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特别是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鸿忠在指导我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要求,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开展了“以人民为中心大讨论”活动,突出抓好“大研讨、大起底、大调研、大竞赛、大整治、大检验”6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45项具体任务,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意识观念之中,实现在岗尽职、服务群众、担当作为,千方百计为群众谋福祉。广泛开展“询访对接”活动,面向全市各类群体征求的393个求决类问题已解决380个,对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及时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分管局领导亲自督办,带领工作组深入各区现场对接,当场解决问题89个,得到了上级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通过大力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地、大幅提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等,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如,连续出台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就业帮扶的政策措施。截止目前,发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0家、就业见习基地88家,在孵大学生创业企业2950家,带动就业7893人;帮扶4.66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妥善安置2.53万名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分流职工;全市新增就业人数已达到40.06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13.1万人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等,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大幅提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连续第14年调整退休职工养老金,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6500元和35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40278元。整合人才政策措施,实施了“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各类人才11万多人。加大高端人才引育力度,引进顶尖和领军人才24人、留学回国人员4100人、急需人才1600多名,入选“131”创新型人才108人、创新团队50个,储备青年后备人才209人,入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206家。深入推进“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引育人才13177人。

  四是实施精准帮扶。认真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人力社保职能,重点在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开展扶贫助困工作。制发了《天津市人力社保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三年行动方案》,确立了“精准知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中心任务。与昌都和隆化分别签署了就业服务使用协议、与承德签订了对口支援工作协议,利用“互联网+就业”方式开展招聘信息发布、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技能培训。联合各区人社部门、105家用人单位及专家讲师,分别赴西藏昌都、甘肃宁县和迭部县、河北安新县、来源县、隆化县等地,6次开展就业招聘活动,提供4300多个招聘岗位,现场达成意向1000多人。累计为青海、甘肃、西藏昌都、河北承德等地开展技能培训3300余人次,支援实训设备63台套,协调在甘南设立劳动保障技师学院。支持受援地区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我市技工院校,已为200多名来自农村及贫困家庭的学生落实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分别为青海、四川、内蒙古、甘肃藏区等地的280名干部举办扶贫专题培训班,提升当地干部的工作水平。

  二、夯实组织基础,提升基层组织力

  全面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健全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一是规范管理监督。根据职能变化、人员调整等情况,及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局党组专题研究听取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各基层党组织设置、纪检委员设置等相关工作。年内,新批准成立党支部6个,指导38个基层党组织完成了换届选举、改选、增补书记或委员等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力量。组织开展了**年度民办非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我局管理的55个社会组织完成了党建工作全部进社团章程,实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回头看”,开展核查联系查找党员、党员现实表现、组织处置、建立党员档案情况的“四核查”工作,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联系查找工作专卷,加强排查档案及组织处置的过程管理,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准确可靠。

  二是加强基础建设。组织4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330人次,提升了基层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五好党支部”“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评选“五好党支部”42个。明确“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开展了示范点“互比互学互看”活动,交流推广了7个基层党组织的经验,全面助推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坚持关口前移,把好党员发展关。在全局系统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通过全程介入、跟踪监管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扎实开展了党支部“五个一”活动,155个基层党组织确定服务联系点123个,开展蹲点走访510次、确定调研课题252个、为基层解决重点问题326个。在窗口单位党员中扎实开展“三亮三提三比三评三创”活动,制定并公开服务承诺的党员1275名,建立党员示范岗先锋岗337个,评选党员业务标兵、党员技术能手120人。督促155个基层党组织完成了在驻地社区报到工作,2245名在职党员完成了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工作,均实现报到率100%。

  三是抓好典型引路。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奋发有为,“七一”前夕,结合“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和以人民为中心大讨论工作安排,评选表彰了2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44名优秀共产党员,有效激励了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铭记初心和使命,不断推进人力社保事业创新发展。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勇担大任争做新人——我的幸福奋斗故事”活动,大力发掘身边奋斗故事和典型事迹,并将10个典型事迹在全系统推广,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内部简报、新闻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以人民为中心大讨论典型事例和惠民举措,选树的1名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被天津日报、北方网等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有效形成正面激励。

  三、坚持从严从实,净化政治生态

  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准则》《条例》,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开展相互批评。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出席指导了我局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促进了党组生活会开出高质量。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67项重点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6月份组织检查梳理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定督导方案,严格督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召开生活会,确保开出质量、开出效果。年初,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生活会查摆班子问题990个、制定整改措施1090个,20XX名党员查摆问题9290条、制定整改措施8609条。8月份,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郑德荣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找差距、补短板;11月份,组织开展了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锻炼。

  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局党组聚焦“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召开了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还组织全体党员收看了《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月”活动,通过开展一次案例剖析、一次廉政谈话、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反对“七个有之”,确保让每名党员都受到警醒和教育。及时通报中央、市委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2期,汇编印发了警示教育案例集,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三是从严加强干部选任。着眼于专业能力,通过不同主体班次,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特点,分级分类组织好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选任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着眼事业发展需要,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局上下风清气正、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坚持把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等特殊锻炼作为干部成长的重要路径,先后选派3名干部驻村帮扶,4名干部执行援疆援藏援甘任务,19名干部加入市级工作组和服务组,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到有关区委局和局属单位挂职。目前,已累计选派33名年轻干部进行培养锻炼,促进干部在干事中长本事、在磨练中强作风。

  四、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一是大力简政放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继续调整和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把精力放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上。已先后5次简化、合并、取消及下放事权,确保做到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能简化的全部简化。上半年又按照市“政务一网通”工程有关要求,集中对全局8个行政许可事项和144个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8个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为5个、144个公共服务事项减少为76项,减少比例分别为37.5%、46.7%。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压缩至5个工作日,其他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了60%以上。16个事项纳入无人审批事项,45.7%的事项可即来即办、立等可取。还对各类事项的申请要件逐一核对、筛查,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能从网上验证比对的一律取消,取消比例达到20%。身份类、证书类、表格类等证明材料减少比例达到67%。目前,正按照“一制三化”要求,重新梳理清单及流程,大力推进服务改革更加便民利民惠民。

  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党组班子自身严起,制定完善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理、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台账和纪检委员报告工作、党员干部重要节假日廉洁自律情况告知、绩效差额化分配办法、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联动调处等制度措施,将制度体系越织越严密。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职能变化情况,对照岗位职责和运行流程,对现行的权力风险防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定防控措施,深入排查出廉政风险事项408个,确定廉政风险岗位411个,排查岗位廉政风险483个,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758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在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挥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一把手”自觉依法依规办事,坚持“末位表态”,不搞临时动议和先入为主、个人说了算,党组成员积极参与决策。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情况通报、督促检查等制度,凡是决策涉及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重大事项,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对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决策及时通报,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工作中,还坚持决策事项法律监督机制,成立以法制机构为主体,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政策研究制定,确保决策依法合规。坚持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每年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随时汇报,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特别是针对我局社会保险基金、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资金规模大,业务庞杂,干部队伍大,办事环节多,监管难度大等情况,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制度+人防”的手段,加强对资金管理、职称评审、技能鉴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方面的监管,不断提高权力制约监督的针对性。

  五、强化督促检查,严格管党治党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执纪、严肃问责,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一是压实从严治党责任。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于3月初和6月底,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和中期推动会。市纪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平台部署培训会议后,我局党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邀请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来我局作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强化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和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各级党组织还逐级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全面压实责任,细化任务目标。党组全年共召开了43次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和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7月中旬召开半年工作形势分析会,8月份召开基层党建推动会,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推动部署。班子各位成员带队,采取集中述职、分片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检查、领导点评等方式,强化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述职评议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推动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开展专项巡察检查。局党组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巡视巡察工作座谈会精神等,研究制定了**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并严格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组织7个巡察组对14个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90个,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89条,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3条,有效强化了全方位政治体检。7月份,组织对51个直属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项巡查。8月份,又安排8名班子成员带队,对67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问题及日常工作情况等进行督查检查,强化常态化监督。

  三是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印发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案、行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突出治理重点,把专项治理与落实市委巡视整改任务、查纠“四风”、净化政治生态和以人民为中心大讨论等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并聘请第三方对窗口单位作风和服务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力度,对察访160个窗口点位发现的44个问题,逐一核实处置。通过以人民为中心大讨论“五查五看”,各基层党组织共查摆问题913个,全部制定了整改措施,共完善制度措施397项,有力推进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局党组还通过领导班子带头查、内外征询全面查和工作联动重点查,带头查摆和整改五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突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并与巡视巡察反馈和审计、司法等建立协调机制,定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挖掘问题线索。坚持不放老问题、紧盯新表现严肃执纪问责,注重以案释纪、以案促教,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制发、转发各类信息、通报20多期,2次在局系统领导干部会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问题,切实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从严执纪监督,促进廉洁从政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止步、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以及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对我局工作的批示精神,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进一步查改“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印发了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举办**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培训班,传达学习人社部、市纪委有关精神,部署**年局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等工作,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聚焦“关键少数”,认真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月活动,举办5期专题培训讲座,邀请中纪委国家监委驻人社部纪检监察组和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为全局系统处级以上干部授课,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了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扶贫助困领域“微腐败”。在重要节庆日利用微信、短信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廉政,8034人次书面报告“五一”等4个重要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

  二是严格管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和“一案双查”,紧盯审计、巡察、专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89人次,开展廉政谈话2727人次。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两支队伍”,在49个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干部兼职纪检员和社会监督员两支队伍共计318名,并进一步发挥兼职纪检员、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建立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理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台账、纪检委员报告工作等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严格按照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离任联合审计办法,完成了对9名处级领导干部在职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选人用人、人事管理基础等情况的审计,单独对37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一年来,我局党组虽然下大力做了很多工作,但与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突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建设良好政治生态,持续提升基层组织力,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加强管理监督,持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督促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事业发展、提升服务效能、勇于担当作为的具体举措,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情况汇报与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纪委的关心指导下,水务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不断增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召开了全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11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包企业、包股室,并将任务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人部门,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局党组还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检组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是抓整改。以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聚焦“为官不为”问题,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治理活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工作日内严禁饮酒,局纪检组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 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局在元旦、春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局机关,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办公用房清理方面。严格按规定使用办公房,干部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六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检组、办公室、财务股、工程股、执法大队等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局党组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

  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股室站所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机关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监管,着力整治干部出现的工作懒政怠政、不作为、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局党组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股室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发展枣强水利事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情况汇报与总结

  xx区委:

  根据《关于做好党委(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x委办【2014】x号)和《2018年xx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x委办【2018】x号)文件要求,现就xx镇党委和镇党委书记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018年,xx镇党委在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制定下发了《xx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x镇委【2018】x号)、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入工作考核重要内容。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纪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党委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守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坚定政治信念,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决策,坚持班子会议讨论,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制,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各级党委、纪委的“禁令”,坚决反对“四风”,每位班子成员签订“四风”问题“零存在”承诺书,并适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层以上干部年初进行廉洁从政承诺,年终进行述廉评廉,其中班子成员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公开述廉。

  有序推进巡察巡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按照“巡查向基层延伸、三年一轮巡”的总体要求, 2018年共巡查孙家桥居、王家塔村、上孙居、仁里王村、麒麟村、展望村等6个村居,全镇22个村居已全部完成巡查任务。通过这次巡查,共发现问题32条,目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同时,今年10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开展了巡察工作,帮助我们进行了全面体检。下一步,镇党委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三)突出才能,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中层干部的提拔任用注重德才兼备,人尽其才。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党群副书记和组织线负责实施。

  (四)强化制约,加强监督权力运行。

  完善民主管理程序,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考核任用、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财务审批、奖励扶持资金安排、公务接待等七项工作进行流程式管理,规范事权、人权、财权。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实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并按规定上报区电子监察中心。严格执行月度财经工作审查制度,对3万元以上大额资金进行专题审查,规范财务财政资金运行。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在去年建立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今年又扩面到所有机关在编干部。下一步将按照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扩面到村居一级。

  (五)严格执纪,坚决开展案件查处。

  镇党委始终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 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今年共审查办结了10起党员违纪案件,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4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2018年共提醒谈话2人、警示谈话2人、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3人。采取多渠道、多手段摸排问题线索,重点对扶贫领域进行了线索摸排,并在每个村居设置了举报箱。

  规范办理涉纪信访。在调处中做到仔细、全面、客观、规范。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或基本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信访中反映失实的,注重用事实依据说服信访人,打消误会,罢诉息访。今年累计受理涉纪信访16件,已全部调处完成。努力做到件件办理清楚、件件处理公正。

  (六)深化管理,着力加强村级建设。

  按照《绍兴市xx区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加强招投标和工程监管,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加强对各村居“三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的监督,督促各村居及时、规范公开“三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村级“三资”监管,规范村居合同签订和租费收缴,保持高标准、严要求,避免出现各种违规现象。开展对文书、报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从严监督村级滥发津补贴行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10月份对全镇22个村居的四项违规支出进行了排查清退。其中对2017年8月以来的村干部车贴进行了集中清退,涉及村居16个,涉及村干部73人,共计清退金额253690元。

  (七)齐抓共管,充分形成工作合力。

  围绕各项攻坚克难中心工作,督促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担子,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对环境卫生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的督查,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八)加强教育,切实提升班子建设。

  镇党委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坚持一把手上党课、廉政课制度,结合“周一夜学”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通过讲课、观看教育视频,传达上级精神,通报违纪追究等,触动每一位机关干部牢记廉政责任。6月28―30日,组织全镇2600多名党员分六批次进行了集中轮训,由党委书记以及区党校老师上党课。

  二、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本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破“四风”要求、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禁令”、区委“二十五条细则”,坚守“为民务实清廉”的信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现报告如下:

  (一)牢记“一把手”职责,尽职尽心创业。作为“一把手”,始终坚持弘扬“永不平庸、永不放弃、永不满足”的xx精神,担好转型升级之责,担好城镇建设之责、担好民生保障之责,团结带领全镇上下,众志成城促转型、攻坚克难破难题。始终坚持工作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两手抓、两手硬,以上率下抓作风,镇村联动转作风。始终坚持以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村入企,多听意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力求经得起组织、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二)落实“两个责任”,勤政廉政带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清单、村干部负面清单,团结带领全镇党员干部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大力实行用权“民主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从不把公权当作私权、把职权变为特权。

  (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自省强身。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自己拿起手术刀”的政治自觉,坚持刀口向内,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把本人、本单位摆进去,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立身、立志、立德上找短板、找差距,把自省的过程变为自我警示、自我净化、自我激励的过程。坚决不利用职权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土地出让等活动中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公车私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酒局与牌局。

  三、“一把手”防止利益冲突情况

  (一)个人

  1、没有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商业或其他企业,或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或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2、没有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市场经济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

  4、没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5、没有以集资、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利用知悉和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6、没有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二)配偶、子女

  1、没有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2、没有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3、没有在管辖的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或从事广告代理、发布等经营活动,或开办律师事务所或者代理诉讼,或从事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性活动,或从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三)所在单位公款

  1、没有亲属在所辖地区的银行系统从业和任职;

  2、账户开户经财政局批准设立,确定公款存放银行时,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实行竞争性存放,并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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