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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汉语词语,[释义](动)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汇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集团公司党组、省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公司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章意识,强化纪律执行,不断巩固中央巡视整改成果,充分彰显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大战大考中的责任担当,不断树正气、提士气,根据分公司党委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活动计划,今天,由我和大家一起共同交流探讨一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问题。我希望能借今天这堂党课的机会,帮助大家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更加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引导大家正确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干部员工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的良好氛围,促进干部员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根据分公司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月的安排,近一个月来,各党支部应该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教育,想必通过学习,大家也应该对反腐倡廉有了一个更清晰的认识,特别参加了集团公司、省公司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的同志,还有组织学习了XX州纪委近期通报的X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X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X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单位,应该也更清楚地看到腐化、腐败无处不在,如果无视党纪国法,不管你身居何职,地处何位,就一定会出问题。以此看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仅仅是领导干部或管理者的事,与每一名同志都息息相关。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跟大家一起探讨学习。
一、全面深刻认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同时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党员、干部时刻面临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我们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毅然决然,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反腐败斗争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每发展到一个重要阶段,***总书记都对形势作出准确判断,对全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科学指导。2018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2019年1月,***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20***年1月,***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这些重大判断,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众望所归,***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得到全党全社会衷心拥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管党治党发生历史性变化。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党的十九大把***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写入党章,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得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衷心拥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态势之所以能够从“胶着状态”到节节胜利直至取得压倒性胜利,归根结底靠的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靠的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这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根本保证。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的意志在全党达到了高度统一,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是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取得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长期以来管党治党宽松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得到根本扭转,全党思想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已经在全党形成共识,对反腐败斗争必将取得彻底胜利的信心极大增强,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工作局面基本形成,全党空前团结统一。
第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斗争取得卓著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巩固。
第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党的作风转变引领社会风气发生显著变革。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正之风入手,从改进作风切入,从落实八项规定破题,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领全党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可以说“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作风建设已经成为党的建设亮丽名片。党风正则民风淳。在优良党风政风引领下,现在全社会深切感受到旧习惯改了、潜规则不灵了,社会风气发生显著改善,正在呈现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五,形成“四个监督”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党内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形成了全国巡视巡察“一盘棋”,充分发挥了巡视工作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现了中央纪委派驻监督的全覆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级监委正式组建并与纪委合署办公,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以及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在这一过程中,初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四个监督”相辅相成,构成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第六,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在强化不敢腐的同时,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共修订颁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衔接,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反腐败工作依靠制度、依靠纪律、依靠法律的程度极大提高。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党心民意,向人民群众最痛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亮剑,赢得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国际广泛赞誉。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的比例,由2012年的75%增长至2017年的93.9%,提高了18.9个百分点。这表明,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也是在争取民心上的压倒性胜利。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的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评价,称之为“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温饱问题、极大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事实充分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占领了道义制高点,赢得了世界的尊重与认同。
(二)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代表彻底胜利。***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上,对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了深刻分析,反复强调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决不能“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虽然基本形成,但是仍然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衰减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压力还没有完全传导到基层,“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党政军、企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不平衡,一些行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依然存在“宽松软”问题。“四个监督”工作格局虽然已初步形成,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正进入深水区,有关体制机制刚刚建立,离真正的健全完善、充分发挥作用还有距离,特别是在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方式、手段。
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还没有完全成为自觉行动。有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比如一些地方、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仍然搞一团和气、“和稀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距离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当前,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不收敛不收手现象还没有完全遏制住,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典型案件更是暴露出许多深层次问题,利益输送仍然存在,领导干部被“围猎”和甘于被“围猎”问题仍然很突出,呈现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特点。
“四风”反弹回潮隐患犹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从执纪审查情况看,一些地区、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屡查屡犯、边纠边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禁而不绝,一些改头换面、变换手法的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文风会风、调查研究、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上面所说的这些问题,从集团公司、省公司20***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纪委通报的情况来看,我们XXX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XX***通报的我们公司的情况,去年我们公司涉法案件位居全集团第一,信访举报量仍在高位运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单位、领域“小鬼当家”、基层“微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频发,在有腐必惩、越往后越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甚至执法犯法;有的经营管理人员仍存在唯KPI思想,只关心指标而忽视风险管控,使一连串监管环节接连失守等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自身的不足和差距,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深刻剖析典型违纪违规案例
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的目的是为了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下面我分别从发生在我们公司内部领导干部、员工两个层面的违纪违规案例中选取了一些典型的案例和大家进行一个剖析,希望通过剖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广大干部员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敢于担当作为,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二篇: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党和国家最深厚的根基。***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五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出具体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基本工作导向
正风肃纪反腐事关民心所向,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需求的重要途径。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检验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
——纪检监察工作根本政治立场的具体体现。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正风肃纪反腐是事关民心所向的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这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政治立场。
赵乐际在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就要时刻把人民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侧重量的积累转向重视质的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顺应时势变化和人民需求,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落实“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落实惠民富民政策和群众合法权益。要更加自觉地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同时,立足职能职责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
——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人民拥护支持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最大底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深化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将人民立场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强调必须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要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找准正风肃纪反腐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注重加强对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揪出对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民生资源巧取豪夺的“硕鼠”“蠹虫”;注重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完善问题治理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解决好病症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体制机制问题,优化基层治理,让群众的日子越过越好。
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
办好“民生”这件大事,就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一件件“小事”。***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全会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
——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近年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中国绝对贫困现象历史性消除,大大改变了农村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20***年,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贫困县集中的七省区实地调研督导,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惩治、坚决纠正相关问题,全国查处有关问题6.5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万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21年,我国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督促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促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民生领域“微腐败”啃食群众利益,败坏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长此以往会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为民、反腐惠民,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实施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等,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在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和拥护。20***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4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万人。
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是群众切肤之痛。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以专项整治为抓手,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监督保障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郭文思死刑,在前一宗命案中违规减刑9次出狱的郭文思终受惩处。同日宣判的,还有郭文思减刑所涉职务犯罪案,13人因受贿、徇私舞弊、行贿等获刑。这起案件广受关注的背后,是群众对“提‘钱’出狱”“纸面***”等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行为的深恶痛绝。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是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人民立场的坚决行动。20***年,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黑恶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全国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万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纠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紧盯关键环节,着力监督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让群众在朗朗乾坤下安居乐业。
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既要重拳出击、狠刹苗头,又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民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实现从抓问题处置向抓早抓小转变,优化治理效能。
——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持之以“度”,行必有效。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以有力顺畅的机制保障整治的长效性。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和群众反映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共性问题、普遍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推动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在加强民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开展作风建设等方面出台、完善了一批制度规范,清除了一大批“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分子,推动扶贫民生资金真正到了群众手里、用到了惠农惠民事业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五次全会部署,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聚焦群众难点堵点跟进监督,拓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防治腐败,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既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出门“第一公里”顺畅,也做到省市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和到基层“最后一公里”畅通。坚持精准思维,抓住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农村“三资”的管理者等重点人群,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
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要把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统一起来,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蕴藏在群众中的强大力量。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创新形式深入群众,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线索的办理和处理,通过发函督办、当面交办、实地督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更好联系群众、团结群众。
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就要调动群众有序参与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信访举报渠道,继续发扬“大广播”“院坝会”“赶集会”“路灯会”等实践中因地制宜创造出的好做法。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载体新技术,深化应用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搭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平台,推动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协同贯通。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赢得人民真诚信赖和坚决拥护。
——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基层权力约束。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健全基层监督机制,指导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完善机构设置,建立“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基层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量化考核细则等制度。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发挥改革创新精神,创新基层监督方式方法,开展交叉巡察、巡审联动、大数据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络,促进了基层监督力量的增强和能力的提升。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力量、攥指成拳,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运用监督力量,高位谋划,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发挥好纪检监察、巡察、村务监督等各方面作用,确保基层监督同向发力,提升监督效能。要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让基层干部感受到监督,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振奋党心民心,凝聚起筑梦前行的蓬勃伟力。
第三篇: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同志们:
这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过去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__工作任务,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两方面的问题:
一、20__年主要工作回顾
20__年,工业新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主动预防、突出重点、有效监督、严厉惩处、务求实效”的要求,自觉把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一起抓,健全机制,完善措施,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效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重点完成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廉政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__年,工业新区各级各单位从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入手,以落实“八项规定”、“六个禁止”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了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如:公安局以案为鉴,加大对干警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坚持经常性开展法规学习,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例警示教育;国税局开通12366廉政短信平台、健全廉政信息网络,及时发送廉政知识,并开展了执法为民大讨论;地税局开办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党课。还有一些部门、单位经常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采取谈心、提醒等方式,主动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年来,各级各部门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教育活动,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好转。
(二)强化制度建设,权力运行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各部门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强化人、财、事监督管理,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构建内抓权力制衡,外抓公开透明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局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办法》,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财政局从采购预算、计划、执行等方面入手,着力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土地局修订完善《开发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二级市场,有效地防止了政府收益的流失。有关单位制定征地拆迁理赔办法,理赔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社会发展局出台了《关于城镇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低保户申请条件和审核工作程序,有效地规避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风险问题的产生,在服务行为方面,招商局进一步修订“项目进区一条龙服务程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纪委监察局运用科技手段,建立了廉情信息预警监控系统,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为实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及时提醒、有效遏制打下基础。
(三)加大监督力度,经济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去年,纪委监察局牵头,对行政审批、收费和执法行为进行了清理规范,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114项,消减审批事项10项,简化审批前置要件30多件,规范无证收费行为5件。先后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行政部门涉企检查、收费和处罚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检查、收费和处罚行为。同时加强对涉企检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部分部门涉企处罚不备案和下达罚款任务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和纠正,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发生。
(四)加大治理力度,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和电算化及网络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已有110个村完成了清理,共清理资金8264万,资产13172万,实行了电算化网络监管,基本实现了对农村“三资”的动态监管和透明管理,对降低农村矛盾的产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五)落实八项规定,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从领导做起,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刹“四风”活动。全区共腾退超标办公用房919平方米,清理“吃空饷”人员8人,清理超编车辆8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43辆;认真开展会员卡清退工作,全区14名纪检干部全部作出“零持有”报告;各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强农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建筑、教育等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
(六)严肃惩处违纪,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纪委监察局,全年共查办信访案件9件,转立案调查2件,结案2件。处理党员干部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降级1人,记过1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通过严肃查办案件,教育了党员干部,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年来,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领导同志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偏重抓业务工作,而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二是在干部作风建设上,有些部门抓手少、措施不力、纪律松弛、作风不实、执行力不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一些工作推进不力,一些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在惩防体系建设上,在一些部门和单位治本措施研究不够,机制体制创新不够,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土壤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四是纪委组织协调指导部门开展工作不够,执纪监督主业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亟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任务
20__年,我们要以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权力监控机制建设、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为工作重点,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__年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教育和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加强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以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从提出的“老虎太远,苍蝇扑面”入手,勤打、狠拍苍蝇,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1、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教育。一是开展纪律条规学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以《两个条例》、“八项规定”、《廉政准则》为重点的党内重要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法规意识,时刻提醒党员干部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选择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开展以“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廉政新风”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研究制定职业操守,对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具有行政审批、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要与机关工作人员签订《恪守职业道德承诺书》,增强对工作人员的刚性约束,促进干部廉洁勤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
2、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重点实施八个专项整治:⑴坚决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等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⑵坚决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岗不在状态、不务正业、吃空饷等行为。⑶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行政服务中心“前店后厂”、“体外循环”问题,严肃查处对待群众简单粗暴、吃拿卡要行为。⑷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婚丧嫁娶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问题。⑸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反规定配车、变相配备秘书等问题,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⑹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一票否决”和问责过多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⑺坚决整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制进人,违规设立内设机构、违规提高机构规格的问题。⑻坚决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暗箱操作”问题,集中清理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等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认真对照重点整治八项内容,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整改,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力争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整改解决突出问题。纪委监察局要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督促指导,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有问题又不整改的要坚决纠正,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边查边犯“四风”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追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3、建立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作风动态监督、考核评价、执纪问责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定期明察暗访,强化执纪检查,严格惩戒问责,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二是探索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围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年终述职评议;进一步完善《干部作风考核办法》、《行风评议日常考核办法》,强化民主评议结果运用,把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使用、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四篇: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一、深刻认识“微腐败”
(一)微腐败的特点: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二、基层“微腐败”的大祸害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相同,“微腐败”容易导致差别对待,造成不平衡。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相信基层党员干部,就是相信党和政府。然而一些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面对群众问题时,没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正确的认识,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办事设卡,拿钱才能办事或者拿钱也不办事,使得人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越来越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逐渐减少。正如***总书记所说,“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总而言之,公权滥用的现象以及行为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声誉,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望,不利于党和政府的发展。
三、预防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建议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尤其是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创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廉政文化“三下乡”、廉政歌咏比赛、党内法规和廉政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庭审大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找准自身定位,认真按照“对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扶贫项目、资金、惠民物资发放、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和部门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筑牢廉政防线,全程跟进监督,形成高压态势,严把廉政关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从源头上杜绝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现象。抽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跟踪指导乡镇纪委办理重点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要环节,通过走访核实、包村入户、滚动排查等方式,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四)拓宽监督渠道。要持续加大“微腐败”问题治理力度,畅通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涉农涉民生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农村基层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和纪委信访室主渠道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乡镇纪委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党员活动室、村务公开栏、手机微信群等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并对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化管理。通过采取集中时间下访、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高频次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及时抓好督办督查,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深入一线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查办问题。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五)加大惩处力度。持续加大对乡、村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发挥乡镇办案协作作用,在乡、村开展交叉核查,提高查实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监督,首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工作,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力震慑。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和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打通基层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四、全面从严整治基层“微腐败”
(一)从严整治“微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第一,要从基础抓起,筑牢风气建设根基。要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严加监管相关制度的实施。同时,要加强作风建设,表扬先进队伍,发挥表率作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首先,要监督基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党员干部的年度总结、工作报告等,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其次,要实施党员干部的述职讲评制度。可以定期举行党员干部的述职以及讲评活动,重点惩处党员干部公权私用、***等行为。最后,要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对有能力、有执行力的党员干部要集中培养,逐渐提高其能力水平。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建设清正、廉明、尽职尽责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
第二,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整治“微腐败”问题,一定要兼顾根本问题和表面问题,要利用制度的强制力以及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共同解决问题,使“微腐败”问题的解决有长效性的、制度性的保障。首先,要使遵纪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出现偏差,认为贪一点是没什么的,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得一些党员干部逐渐走向深渊。对于这种错误的思想,要善于利用实际的案例来提醒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其次,要增强各部门的联系,广泛收集信息,从一方对抗腐败到多方对抗腐败。最后,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建立“微腐败”的全面监察机制,促使权力全面公开使用,要善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使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以纪律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在加强党的建设的过程中,要避免公权私用等行为的发生,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即从关键的人、关键的事、关键的问题着手,要增加督察力度、提高精确性、加大处理力度。关键的人指的是党员干部主体、实施主体和监察管理主体。纪律检查机关要时常教育、提醒、警示关键的人。关键的事指的是和大众生活、重要领域相关的事情。要对关键的事实行公开的监管,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关键问题指的是涉及金额数量较大、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对于这种问题,要结合相关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找出解决的根本方法,从而保证党的清正廉洁,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
第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微腐败”行为的出现,既不利于党执政能力的提高,也不利于基层良好政治氛围的形成。因此,要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对公权滥用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置,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要建设合理的、科学的基层权力体制。要注重权力的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对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使其与基层的实际情况相符,对滥用权力的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腐败问题。要把法律意识灌输到基层,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使基层党员干部知法、懂法、畏法。要建设新形式的监督模式,使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监督,保障权力的公正公平行使。总而言之,建设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合理的、科学的、廉洁的基层工作作风。
(二)***五方面问题,整治基层“微腐败”。
一是着力***素质不高问题。基层干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缺乏党性锻炼,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将严把“入口关”放在首位,村(社区)干部选任、提名要从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把品行不端、动机不纯的人拒之门外,保持队伍的纯洁。必须从严发展党员,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四本台账”,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强化培训学习,在开展多层次专题培训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基层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党性修养;必须加强工作指导,继续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加强与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督促基层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能力素质;必须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注重选聘思想素质优、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优秀村干部、返乡农民工担任专职村支部书记,建立廉洁、高效、稳定的村干部队伍。
二是着力***动力不足问题。当前,基层干部动力不足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村(社区)干部每三年换届一次,是否能继续留任受诸多因素影响,职位没有保障;在经济上,目前村(社区)干部工资标准普遍低,如果不从事其他工作,难以支撑家庭开支;在工作强度上,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人少事多压力大的矛盾客观存在,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干部动力不足、心态失衡,产生补偿心理,为庸懒散浮拖和小官“微腐”埋下“伏笔”。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动力。要拓展基层领导干部选任方式,健全从村(社区)干部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机制,创新选拔“专职村支部书记”,打通基层干部上升渠道。要优化基层干部收入结构,提升基层干部收入基数,参照乡镇事业干部薪资水平,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村(社区)干部待遇,增强岗位吸引力。要完善待遇体系,探索基层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机制,不断吸引素质优、能力强的人才到基层工作。
三是着力***作风不实问题。随着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成长和工作的环境比以往更加复杂,在拜金、享乐和极端个人主义不断冲击下,极易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一心想着升迁,只愿做出风头、出政绩的“大”事,不愿做艰苦细致、服务群众的“小”事;有的作风不实,对贴近群众生活的问题置之不理、漠不关心,扭曲的价值观不断发酵,进而滋生出系列腐败问题。因此,必须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通过刹邪风,纠歪风,树新风。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廉洁教育,运用好“身边事”开展日常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层层压实责任,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加强工作督导,着力优化责任清单,把每一项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基层单位充分履职。要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四是着力***用权不慎问题。农村“小微权力”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群众办理事项需要村级签字盖章。特别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政策向基层倾斜,各类资金资源向基层凝聚,基层廉政风险显著提升。但基层干部相对较少,机构设置也没有上级机关严密,这就导致个别地方基层干部集中行使多个职能部门权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科学设置基层权力运行流程,不断压缩基层权力寻租空间,既结合实际,建立高效便民、易于操作的机制,又着眼问题,铲除基层干部腐败的土壤。要进一步清理精减村级“小微权力”,对村(社区)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公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精减;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领域乱象等专项治理;要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针对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查找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梳理,做好“废改立”工作,织密、扎紧制度笼子;要完善基层信息公开机制,对村级事务进行全面公开,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着力***纪律不严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由于工作任务重、人手少,常把有限精力集中在项目争取和资金分配上,缺乏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导致部分项目和资金在实施过程中走形变样。一些基层纪委因长期与本单位、本地区的干部群众打交道,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办“熟人案”“关系案”现象,从而让纪律失之于宽,让个别基层干部有了侥幸心理,腐败问题有了滋生蔓延的空间。因此,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查处基层腐败问题做到无禁区、全覆盖。要坚持监督力量“大整合”。进一步建立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和村务监督委员履职机制,完善“信、访、网、电”举报渠道,不断深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铲除“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一是领悟新思想,切实立起根本遵循。正风反腐最根本的是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精神,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习***反复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树立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久久为功观念,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切实实现基层风气根本好转。
二是盯住新问题,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既有顽症痼疾,又有隐形变异,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深抓细抓到位。做到全域覆盖集中整治。对照军委纪委问题清单,将清理整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贯穿全年,年初专题部署、按月对表推进、全程跟踪督导、年终考评问责,做到不留死角盲点。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运用“小口切入、促成大效”手段,突出抓好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精确点穴、精准纠治。坚持按职能对口整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纠治责任细化到机关职能部门,分系统分领域抓好工程建设、物资管理等行业风气整治,确保清爽托底。
三是适应新态势,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毫不放松、从严从紧的做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坚持抓早抓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采取提醒谈话、函询谈话等方式,经常咬耳扯袖,教育挽救大多数,防止由“小问题”积攒成“大问题”。坚持常抓常治。健全完善形势分析、实时查纠、通报警示、责任倒查“四位一体”常态纠治机制,做到动辄则咎、震慑常在。坚持实时处理。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四种形态”细则,合理运用批评教育、职务调整、纪律处分等方法手段,在严管与关爱中立起纠治“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层层防线。
四是运用新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易潜水、易隐蔽、易变异,必须运用科学手段,全方位加强监督。在监督监察上突出“突击性”。采取不打招呼、直插末端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突出节日假日、士官选晋等时段,紧盯“送、吃、喝、占”等问题,重点查死角、查反弹、查变异,保持高压态势。在群众监督上突出“广泛性”。深入开展“三个双向”、纪委下访、办事公开等活动,解决“举报信箱不开箱、监督热线无应答”等问题,发挥基层风气监督员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官兵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在方法手段上突出“时代性”。坚持用好“两微一端”“网上曝光台”等新平台,切实提高监督质量效果。
第五篇: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省公司监察处:
根据《湖南分公司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执纪监督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公司根据省公司部署要求,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与7月16召开了益阳公司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通知》,成立了由经理、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企业管党治党责任。
二、积极宣传发动,全面营造气氛。
为推动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微腐败自查工作,益阳公司党委积极宣传发动,全面营造气氛,确保触角向基层一线库站和关键岗位延伸。公司党委利用召开周例会契机,向企业中层干部宣贯微腐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组织大家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逐一学习。同时,要求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落实,各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将改革进行到底》等,层层传递工作要求,营造出“每位党员都知晓,每个岗位都行动”的浓烈气氛。
三、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自查自纠。
一是深入一线调研,梳理整治工作重点。
在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司班子成员分别根据自身分管工作,带领各条线部门负责人深入一线进行廉洁调研,通过党员干部廉洁谈话、支部书记上廉洁党课、职工群众个别谈心、重要信访问题回头看等方式摸清廉洁家底,从职工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梳理各条线廉洁风险点。特别是敏感项目、敏感岗位的廉洁情况。并将掌握的一手资料进行汇总,撰写调查报告,制定各部门自查自纠重点,做到心中有数,重点突出。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突出问题有效整治
专项整改注重把握腐败现象的特点和规律,重点关注基层单位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事项和关键环节,除继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外,公司以基层分公司为单位,采取自己的搜索、员工、同事、投诉报告“私人问题”22种表现和“虚假问题”18种表现综合自检纠正。紧紧围绕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咬耳拉袖”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迹象、新倾向性问题、谈话函询。各支部将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书面上报公司党委。在微腐败整治工作中,公司党委成员认真贯彻“两责任”要求,亲自组织推广,带头组织检查考核,亲自部署重要线索,亲自问重大问题,亲自监督重点环节。召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至少3次,党委书记与其他党委成员进行了5次廉政谈话,落实了主要责任面谈。党委成员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在公司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不仅如此,还加强了公司的工作纪律,益阳公司加强了对执行和“四风”问题的监督,及时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停止违法行为,敢于对发现的问题负责,及时亮剑,确保“以权谋私”和“作风不真实”问题得到有效纠正。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公司各支部在开展微腐败自查自纠整治工作中,下大力气自查自纠,主动查找问题线索,今年来,共收到问题线索35条,以权谋私方面涉及:虚假回罐,IC卡套现收取好处费、虚开套开发票,泄露加油站员工卡密码,虚假销售套取促销奖品或电子抵用券等。作风不实方面涉及:工作态度懒散,慢作为、不作为;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对分管工作监管不严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团团伙伙、吃吃喝喝、超标准举办婚宴等,对上述问题,政工监察科均已根据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和调查,对确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职工违规违纪处分规定》和《准则》、《条例》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根据问题线索,我们全年共查处加油站违纪违规典型事例11起,处理直接责任人28人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作风不实,执行力不强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组织约谈,责成其自行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此次专项整治,我公司采取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漏洞,挖掘线索,严查腐败。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全面的方法,能及时发现问题,遏制苗头,推动企业整章建制,并通过此次整治工作,加强各部门各条线的沟通协调,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整治工作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企业“微腐败”现象认识不够,片面认为查处腐败是公司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跟业务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干部自查自纠本部门微腐败力度不够,不主动,不深入,效果不显著。另外,群众发动不够,提供问题线索不多,存在局限性,查处力度还不够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履行自身职责和工作职能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在集中解剖“麻雀”中发现问题线索、在不定期下基层调研中发现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加强腐败问题的查处。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敢于亮剑。对认识不到位、思想不到位、行动不到位的部门和干部敢于亮剑,对发现问题线索不上报,包庇护短的行为敢于亮剑,把腐败案件查处情况,作为益阳公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效果的检验标准。
第六篇: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会和全省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精神。我局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结合单位实际,从2017年6月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是召开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水务局全体人员、各县(市、区)水务局主要领导参会,会上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在全市水务系统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会后制定并下发水务局《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在全市水务系统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领域专项排查内容,紧紧围绕扶贫救助、水利工程建设、砂石开采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由办公室负责“清风行动2017”12件交办件并对今年以来市长信箱、书记信箱,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由建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摸排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由水电处负责小农水领域摸排;供水办梳理解决基层群众最迫切的意见建议;法规科负责行权平台的问题摸排;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排查防汛物资的管理使用和群众意见的收集;水监支队负责河道砂石开采领域的问题排查等。
三是研究制定并下发《关于全市水行政执法检查惩治“微腐败”的通知》。各县(市、区)水务局、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水行政执法检查、惩治微腐败工作,将此次作为河道管理、河道砂石治理、行政处罚工作中的重点来抓。市水务局成立“水行政执法检查惩治‘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支队,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督导及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深入开展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人事科,对该项工作狠抓落实、马上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微腐败”专项整治组、协调督导组、宣传教育组。
首先,由专项整治组牵头组织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开展自查清理,对照重点整治要求,各县(市、区)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已于6月底前上报了收集整理了在自查清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市局政工人事科进行汇总。收集问题清单共计73条,主要涉及小农水建设的管理、进度;部分项目法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够完善;防汛物资管理不规范;工作中存在庸懒散浮拖等情况;农业灌溉用水不均,个别地方用水紧张;公车改革后,封存车辆管理不严格等等。截止目前,已经有55条落实整改完成;6条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及整改时限;8条问题明确为长期整改内容。收集群众意见建议52条,部分已落实办理,对不能即时办理的也进行了协调安排并对群众进行了解释说明。二是实施“百人联百所”计划。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走基层”活动,每人联系2-3个基层站、所或协会,指导工作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问题线索。7月中旬开始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领导班子先后到罗江县水务局、灌排中心万安片区所、鄢家片区所、金山片区所、绵竹市水务局、红岩渠管理站和官宋硼堰管理站等地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图片等形式,全面检查了各县(市)区水务局“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三是深化“一诺三清”,坚持挺纪在前,全面推行“一诺三清”廉政制度。公开承诺,3月6日签订廉政承诺,于8月5日前全面开展“说清”工作,要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说清问题。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再承诺,签订“无违纪违规问题承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各县(市、区)水务局、市水务局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局党组(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约谈科室工作人员。2017年6月以来我局共开展廉政主体责任谈话92人次,开展监督责任谈话60人次。
其次,协调督导组负责对“微腐败”专项整治和“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问题清理、宣传教育、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一是督促水电处及相关科室重点整治水利扶贫(援建)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督促建管科及相关科室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水监支队、防办等相关科室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对无证开采,私挖乱采,破坏河道生态环境,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参与河道砂石资源的开采等违纪违法行为。二是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鼓励支持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并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对“清风行动2017”群众意见建议12件办理工作建账梳理,确保办理工作件件落实,群众满意。四是加强执纪问责,认真执行“一诺三清”规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不主动查纠问题的,依据相关规定实施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坚决组织协调快查快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最后,宣传教育组负责在三个月集中整治期间,结合水务工作职责,组织利用LED屏、电子显示屏、横幅、户外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惩治“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和监督举报途径,做到干部群众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在网络、公开公示栏向群众和社会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对不能及时办结的进行公开说明情况,提出解决办法,保证了群众反映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个月集中整治即将落幕,我局在这期间也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总结经验教训,强化管控机制建设。围绕项目建设、便民办事、行政执法等事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公正、阳光。增强党员干部经受各种考验和挑战的免疫力,取得让群众看得到的成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整治基层微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