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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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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也迅速推进,部分农村地区因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的农村面临着越来越突出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实现小康目标及整个社会现代化进程的羁绊。本文对目前农村环境问题及治理的现状进行简要概述,并论证了造成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对农村环境问题的应对策略,并对我国农村环保的未来前景充满了信心。

  关键词:农村;环境问题现状;治理策略

  前言:毫无疑问,中国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不仅农村面积及农村人口比例在全国占绝对优势,而且这样的比例在世界范围也是排名居前。我国改革开放最初的改革突破点也在农村,然后在各个领域逐渐展开直至今天。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我国农村三十多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农民从束缚的土地和环境中走出,带动了全国经济结构和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由于自己所学环境专业使然,更关注农村在快速发展中存在和面临的环境问题,对于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困难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此基础之上对改变这些困难和现状也进行了一些思考,提出了粗浅的应对策略,并分三部分进行论述。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1、生活废弃物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镇规模不断扩大,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此带来的生活废弃物越来越多,而在我国的绝大部分农村,都没有专门开辟的废弃物堆放场谈不上对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多数农村甚至连统一的垃圾堆放点都没有,垃圾等废弃物随意沿路边、村边、河边堆放,不少农村都是旱厕,没有排水管路,更谈不上对污水的处理。夏天恶臭扑鼻、蚊蝇滋生,雨天污水横流,脏乱不堪,凤天尘土弥漫……毫不夸张的说,不少的农村村落都处在垃圾围城的危险境地,饮用水源遭到污染和破坏,农村人居环境日益恶化。

  2、农业生产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是基本国情,土地资源缺乏,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位居世界末尾。为了让有限的土地资源产出需要供给越来越多人口的粮食作物,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不可避免。我国农村的化肥利用率平均在30%-50%,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浪费,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随着害虫抗药性的不断增强,农民单位面积使用的化肥也在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大量的农药残留物留在了土壤、水体及作物之中,在引发生态环境危机的同时,也对人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巨大危害。

  3、乡镇企业和农村养殖业的发展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改革开放带给农村的还有乡镇企业和各种养殖业的大发展,两者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乡镇企业多数存在布局混乱、产能消耗巨大、设备落后等问题,而且绝大多数的乡镇企业没有防污治污设施,工业废水、废气、废物肆意排放,不仅严重恶化了农村环境,也对全国的环境质量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农村养殖业正处在由分散的农户经营向规模化、企业化方向转型的阶段,在养殖业大力发展的同时,由此产生的畜禽粪便等生产污水、恶劣气味带给环境的又是一个巨大的污染源头。

  二、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1、农业科技化水平低下。

  同样是发展中国家,以色列和巴西的农业生产极为发达,农业科技水平高。而我国与之相比就相差甚远,归根结底的因素在于我国农业的科技化水平处在一个十分低下的状态,大量的科学信息和知识转化不到农业生产之中。大包干虽然在短时期内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其分散经营,单打独斗的经营模式不利于高科技因素的普及和推广。同时,我国对于农业科技的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处于较低的水平,农民获得科技知识的渠道也不够畅通快捷,农村科普基本处于无人管,无人问的状态。低科技化的农业生产必然消耗更多的自然资源,必然带给环境更多的污染来源,进而逐渐形成恶性循环。

  2、农业人口的大量减少。

  逐渐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的农民,必然面临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的需求,伴随住房、医疗、教育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全面产业化,薄薄的土地显然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家乡,离开了土地进入城市谋生打工,留在农村的多数是老幼病残,笔者家乡好多村子在平时基本看不到50岁之下的农民。大量接受过基本教育的农民却没有在土地上繁衍生息,留在农村的多数是老人,低龄且高知的从业人员屈指可数。农村农业人口不仅在很快减少而且明显存在智力结构失衡,素质较低的结构性矛盾,从业人员缺乏或者基本没有环保理念,很难适应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和环境治理的需求。

  3、政府农村环保治理的体制限制及投入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环境综合治理中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相对城市的环境治理,我国广大的农村环境治理明显滞后。农村在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农村基层政府为了发展经济,不可避免对环境保护和治理存在忽视。同时,农村环境治理涉及范围广,层级多,各级政府对农村环保治理投入的资金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加之农村自身的环保体系薄弱,没有形成有效的执法和治理网络,环保治理的微小结果也极容易出现回潮。

  三、农村环境污染的应对策略

  1、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农村环保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必须首先从农民的思想入手,从日常小事做起,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一切传媒手段进行环境保护方面意识的宣讲,而且还要重视农村中小学教育之中的环保教育,用身边的事例教育和培育农民摈弃落后的生活方式,走上绿色环保的农业发展模式,逐步营造绿色就是生产力,环保就是吸引力的浓厚氛围,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项目和绿色生产模式,提高环保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中的附加值,让农民实实在在看到环保带来的巨大潜力和实惠,为治理农村环保问题奠定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2、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要在全国建立土壤调查和污染防治示范,建立农产品的监管和安全检测体系,在制定农药和化肥使用的标准体系的同时,大力推广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同时,在巩固养殖业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污染物处理设备,鼓励进行养殖业和种植业的集约化经营,形成生态环保产业链条。大力扶持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摆脱旧日的粗放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生态观光旅游,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走可持续的循环发展道路。

  3、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政府环保治理投入力度。

  要不断重视和实现农业科技成果向田间地头的转化,鼓励农民进行科学种田:要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的沟通,促进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鼓励土地成片规模经营,改善农村人口比例,吸引在城市打工的年轻人回乡,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在家门口的致富,为农村持续发展储备好智力和人才资源。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环保治理的投入力度,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整治农村环境,改善居民人居环境,并不断形成合力。

  4、完善农村环保治理的政策法规。

  我国颁布实施过有关农村环境和资源的法律法规,但并没有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碎片化和可操作性不强的薄弱点。农村环保治理应该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主题紧密结合,加快农村环保立法力度,力争在短时期内形成比较规范的法律体系,同时严厉打击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在国家制度层面上确保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制化和制度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论:尽管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方面存在一系列这样那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立法层面上进行优质的顶层设计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产业转型引导、污染防治三措并举,抓住抓好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这个良好契机,就一定能在短期内实现农村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的改造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物质基础。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摘 要:当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也迅速推进,部分农村地区因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基于此,本文阐述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实意义,分析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现实困境,并就如何摆脱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困境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为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提供参考。

  农村人居环境,是与城市人居环境相对的概念,指农民聚居、以农业为生计基础的地表空间。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的发展目标,是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客观需要,其中生态宜居就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

  1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现实意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仅仅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任务,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

  1.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在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人居安全成为灾后农村聚落重建的基本要求[1],灾后生态重建也将生态安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融入到人居安全和灾害管理之中[2]。自2013年第一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会议在浙江桐庐召开,浙江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逐渐在全国推广开。各农村地区在绿色可循环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分阶段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的提升,增进广大村民的生态福祉。逐步对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以及生活污水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坚持绿色可循环。积极推进“厕所革命”的开展,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1.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

  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意味着村庄应该具备便利的交通运输、健全的医疗卫生系统、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以及绿色可持续的生态环境等,这些基本条件也恰巧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通过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为村庄营造出积极发展的良好氛围,保证村庄充足的物质基础,传承村庄成长过程中的丰富文化底蕴,更要健全村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我国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困境

  2.1 农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参与度低

  农民的环保意识弱,对人居环境治理基本概念的理解程度较低,对整治工作的参与度也低,从而导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并且大部分工作内容还是由单一的政府主体来承担。其原因是很大一部分农民自身积极性不高,加之多数农家院落养殖牲畜和禽类,环境较差[3]。由于农民世代居住在农村,对居住环境要求较低,以城市社区标准来改善当前的人居环境大多也不太现实,缺乏雄厚的物质基础作为保障。目前,大部分农村家庭外出务工人口多,长期居住人口都是老人和小孩,缺少劳动力[4],无力长期整理居住环境,对环境整治相关政策更是无心顾及,政府工作推进困难,村民缺乏积极性;而且,很多已经在外打拼取得成效的村民,在农村的耕地只是作为一种保障或退路[5],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更不会治理脏乱差的环境了。各方面原因共同导致了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参与度低,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手段难以实施。

  2.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不足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农村道路、房屋、土地、河流等治理工作都在循序渐进开展,甚至连“厕所革命”都提上了日程,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但与城市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距。农村人居环境总投资与生态宜居所需建设资金之间依然有巨大的缺口,制约着农村公共环境治理、污水垃圾分类处理等具体整治工作的开展。2016年末,全国范围内对生产生活污水进行科学处理的行政村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20.00%,相较于2013年末的9.10%有一定增长,但仍然有80%的农村没有进行污水处理(表1);同期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占比达93.44%,农村与城市差距仍然很大。2013年末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行政村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54.80%,截至2016年末,农村垃圾处理行政村占比上涨为65.00%,总体增长10.20个百分点,但仍然有35%的村庄并未实施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措施。由于资金的短缺,大部分村镇无法引进完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对于已经进行污水处理的村镇来说,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得不到有力保障,导致污水处理低效运行,村庄的长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缓慢。

  2.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机制不健全

  人居环境整治机制可分为参与机制、运行机制及监管机制。参与机制的不健全体现为参与主体的不积极,农民作为农村生活的主体,除了少数家庭富裕或非常注重环境卫生的家庭外,多数随大流和惠民政策逐渐参与到环境治理之中,也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条件整体上是与当前农村相对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文化素质以及相对较低的人居环境需求相适应的。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归结为农民缺乏责任感和主动性,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整治政策不关心,是有些偏颇的,政府与农民之间应该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6],二者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运行机制的不健全表现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前期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整治过程中对各参与主体的奖惩制度不够清晰。监管机制的不健全体现为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具体整治内容监测不严格,相关责任人落实不到位,也没有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监测网络。

  3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解决途径

  3.1 切实发挥农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为了给广大农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变革农村地区陈旧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农民的日常生活对农村环境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同时农民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受益人,因而必须调动起农民的参与感,积极践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首先,应该密切关注农民的现实需求,保证村内道路通畅,对村内垃圾、污水进行集中分类处理等。其次,建立起明晰的奖惩制度,激发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的同时坚决打击危害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最后,让农民切实加入到人居环境整治的管理工作中来,让一部分有能力、有素质的农民成为基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者和执行者,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

  3.2 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政府、村委会和企业等多元主体都应当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推手,应该坚持科学的整治理念和方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尤其是镇级政府应当做好与各村委会的沟通衔接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将整治工作细分并落实到各部门,避免越权办公和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同时,建立科学奖惩机制,严格区分部门间的执行权、监管权,高效推动整治工作的进行。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具有合理安排村内事物、调动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职责。村委会成员既是政府指令的传达者,又是村庄发展的直接受益者,因而更能站在广大村民的角度考量问题,与村庄具有较强的情感联络,从而更能保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降低政策实施的风险与偏差。企业不仅能为村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是村庄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柱,能够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不断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坚持绿色可持续生产之路,减少废水污水排放量。

  3.3 增加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

  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仅需要充足的政府资金投入,也需要社会资本及村民支持,形成政府、企业、村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政府应当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投入,尤其关注偏远农村的整治情况,尽量缩小各地区农村的人居环境差距,并由专门的监管部门监督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做好长远的整治规划。企业也应该加大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引进科学的污水处理设备,并提高企业生产技术、践行绿色生产,降低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危害,积极配合村庄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民应该将资金用于购买绿色、环保的生产化肥及农药,并改变原始的秸秆焚烧方式,村集体可以引进机器进行秸秆粉碎还田。村庄配备专人清运村内垃圾,做到垃圾、污水的科学化分类处理。

  3.4 健全人居环境整治监管机制

  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期以来推进较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到位,应当加强对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建立起有效的评估机制,对人居环境改善的利益相关方进行定期访问,紧密关注整治工作运行的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另一方面,严格划分监管机制的各部门职责,各部门应当密切更新整治工作的资金使用情况、工作进展等,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避免部门间的低效重复工作,并建立起长期的农村人居环境监管机制,对农村饮用水源、土壤、空气质量等进行长期监测,保证农村生态环境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 余姗珊(1994-),女,四川隆昌人,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统计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发展。

  来源:现代农业科技. 2020年17期 第264-265页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困境与对策措施

  摘要: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放眼全国上下,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还很不平衡。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国的高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及时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如何全面认识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价值,进一步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实现乡村垃圾科学有效及时“清集转运处”,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成为摆在我们当下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笔者身在基层党校,试从全面认识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价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困境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措施等方面展开了思考与探讨。

  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价值;困境;对策措施

  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放眼全国上下,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还很不平衡,与老百姓的盼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色。

  从重庆市农村地区来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行动中,如何一、全面认识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价值,进一步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实现乡村垃圾科学有效及时“清集转运处”,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成为摆在我们当下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一、全面认识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价值

  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宜居”的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二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有力抓手。人民生活在美丽的人居环境之中,可以减少重大疾病的发生,更能到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滋养。人民吃上美丽环境之中种养加工出来的食品,可以吃得更放心,更能从源头上预防身心健康。

  三是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推动乡村社会治理中激活村民主体作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努力构建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四是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攻坚行动。整治行动具有紧要性和现实性,为治标赢得时间与机会。可以为全面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获取经验,助力减排承诺的落实。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的困境

  (一)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较差

  村民对落后的生活习惯缺乏改变的能动性,对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认识不高,环境与健康意识淡薄。滥施滥用农药化肥、随意丢弃生产生活废弃物等行为较为普遍,农村生物多样性被破坏,土壤、湖泊和地下水被污染。普遍存在乱倒、乱泼、乱堆,人畜混杂,农村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极易诱发各种疾病。问村民:“你们就看着这样脏,也不管吗?”村民的答复几乎都是“我们农村就是这样子的”。以秀山为例,2017年接受国家扶贫验收后,仍有千余户未脱贫户,其中一半以上是因病致贫。

  (二)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机制不完善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健全统一管理机制。农村环境卫生涉及到环保、农林、畜牧、水务、城乡建设等多部门,而相关部门之间没有一个完善的协作体制机制。加之考核上,大部分乡镇只是每年进行一两次考核,乡村评比奖励机制不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投入没跟上,清扫保洁队伍不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没能做到全面、协调、有序地开展,难以巩固整治成果。

  (三)镇村规划未能全覆盖,环卫基建滞后

  目前,我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未能实现全覆盖,管理水平较低。村落规划建设中普遍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杂物堆放、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多数村庄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基本处于乱泼乱倒,自由排放状态,对河流、地下水有污染。户无垃圾桶,居民点无垃圾箱体,乡镇缺乏转运设施,县上垃圾处理方式落后。

  (四)农村人居环境法治化、制度化建设滞后

  “重城市,轻农村”的污染防治思想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目前又无专门立法,相应的规定只是散见于一些法规之中。而各地政府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以上下级之间工作要求的形式出现,对广大村民不能产生直接的约束力。对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不良行为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和处罚措施,且部分村民漫天要价、刁难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致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乏力。

  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对策措施

  (一)增强干部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

  思想是行动先导。植入健康的思想,会提高行动的方向性。加强农村干部队伍的培训成为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关键。培训可以由上级政府和部门,或结合当下开展的“乡村振兴讲习所”送课下乡,以乡镇为单位的方式进行,印发资料、上辅导课,现场讲解;或有计划地组织乡村干部赴异地学习考察,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建立起一支愿干事,懂业务、能办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伍。

  破陋习,需要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持续发力。一是定期组织村民参加环卫集中整治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与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村民良好的卫生习惯;三是通过村文化墙、广播、标语等媒介进行宣讲释惑;四是建立卫生文明户的奖励机制,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在“乡村振兴讲习所”常年开设环保、健康教育实践课,带动村民转变观念。

  (二)夯实“四级”责任制

  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做实组织领导责任。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县“四大家”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联系村(居)、干部联系农户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强化镇街属地责任。明确属地乡镇(街道)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划片包干,负责辖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是明晰村居具体责任。明确基层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建立村规民约、自治公约,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卫生收费、村环卫保洁员管理、卫生评比等工作制度,并全部上墙公示。制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日常管理。四是激活群众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村规民约,自觉维护村容环境卫生,做好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工作,规范有序摆放院落杂物,自觉缴纳卫生费,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改造,养成良好的衛生习惯。每月由村上组织对户卫生进行评比,每月评出两户卫生户,两户落后户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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