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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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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政府是国家治理的主体之一,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治理体系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政府治理能力影响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根据全会提出的宏观部署与具体举措,着重从以下几点阐释如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推进政府职能高效协同

  自1988年我国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以来,此后30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需求的不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心也不同。始终围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当下政府职能定位的依据。“放管服”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环节。“放”要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管”和“服”要做好监管的“加法”和服务的“乘法”。“放管服”对于政府职能的重新审视和定位,对于经济的持续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是国家行政体制的核心要素,要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推动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有机统一、衔接协同。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制度和政策层面协同,破解长期存在的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问题。通过减少事项、整合力量、改进方式、重心下移等举措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将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完善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等手段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实现无差别受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改革获得感。提升绩效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奖优罚劣、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激励担当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统筹运用政府管理资源

  政府组织结构的设置根据不同时期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而有所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过了8次行政体制改革,同时还有一些特殊领域的改革,如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改革、省管县的改革及经济开发区多方向的试点改革等。其中,1982年与1988年的改革,主要是从改革开放前的政治导向型向经济导向型转变;1993年与1998年的改革,基本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组织结构;2002年后,用大概10年时间探索大部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使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十八大以来,以“放管服”改革为驱动,政府组织结构改革向治理导向型转变。

  持续推动政府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主要目标。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的改革对政府组织结构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机构运行更加顺畅高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机构“三定”规定,实现“三定”规定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有机衔接。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态势和地方治理现实需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统筹考虑省直管县、县改市、撤县设区、经济发达镇改市等多种方式,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资源合理配置。按照扁平化、高效率的要求,完善行政管理组织体系,综合设置职能相近的政府部门,根据基层事务特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三、理顺央地权责关系,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有利于加强中央宏观事务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要求,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权责,确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新中国70年来国家治理的宝贵经验。新时代党和政府的治理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迫切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职责关系,把握好“统与分”“放与管”“条与块”“事与财”等几对關系,健全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在统一性方面,要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中央政府宏观事务管理事权。在多样性方面,要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支持地方创造性开展工作,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将地方创造的经过实践检验的有益经验复制推广到全国。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权责不清、执法不到位,直接影响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关乎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关乎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乎人民政府形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职能,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增强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各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行政执法权限划分不清晰,执法力量配备不科学。各方面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权限过多,省级政府监督指导不到位,地方基层政府执法力量薄弱。在实现明晰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改革任务中,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事权、财权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稳妥下放,明确责任;二是法律保障,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明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权限,坚决杜绝法外设权;三是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通过撤并整合实现“削权拆庙”。

  五、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推动了数字经济的蓬勃兴起和网络社会的崛起,给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带来了深刻变革,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数字政府是基于信息时代背景下的政府变革回应,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字政府治理体系已成为政府改革的主旋律之一。数字政府建设关键不在“数字”,而在于“治”,回归政府治理本位才能抓住对数字政府的基点理解。因此,注重并加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开放性是数字政府的发展趋势和内在要求,也是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

  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是一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业务关联性强、协调需求大、工作周期长、投资成本高、技术密集等特征,由政府大包大揽“自建自管”的做法不切实际,将面临资金、技术、人才、安全、服务等方面能力不足的诸多挑战,并导致投资分散重复、建设粗放无序现象。政府自身需要以改革的方法彻底摆脱部门利益和门户之见的束缚,逐步形成统一高效的政府部门整体化协同效应,并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作用,有序有力有效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出,中央政治局决定这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第二,这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第三,这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维度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因时而进、因事而举、因需而新。

  因时而进:适应时代之变的必然选择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一方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间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联系空前紧密、发展密切相关。中国要妥善处理各类国际风险与挑战,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更需要适应时代之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进入了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走到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站在“强起来”的时代节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旺盛生命力的必然选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然选择、是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必然选择。

  因事而举: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着眼于时代舞台,又着眼于世界舞台;既着眼于继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历史底蕴,又坚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自信,是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国家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国家治理制度的设计与完善都必须依靠提高党的领导制度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来实现。必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组织和领导保障。

  二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历经伟大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越来越显示强大的发展活力。要在坚持好、巩固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坚持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深化改革的能力。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引擎,提高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着力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的制度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各项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相互衔接、相互协同,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因需而新: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

  新时代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一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导向。始终把人民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在制度安排与治理实践中,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分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顺民意、察民情、解民忧、惠民生,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二是要贯彻新发展理念。需要努力提高统筹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提高运用制度和法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要依靠人民智慧。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人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紧紧依靠人民,把人民作为胜利之本、力量之源,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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