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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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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XX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果,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区发展“双胜利”,对照省、市、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工委主体责任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党工委全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区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述职评议活动,党工委向区委、纪工委向区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生态状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健全街道各级党组织学习制度,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筑牢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监督管理,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街道各级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支部带头人队伍建设。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

  6、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具体办法,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全面检视、靶向治疗,着力提高作风建设新成效。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真正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7、加强纪律建设。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断强化街道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突出问题相结合,在整改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领导和支持纪工委履行职责,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8、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履责记实、述责述廉、主体责任“双报告”等重要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结合红山实际,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

  (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党工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作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工作当中,合理运用履责记实信息平台,按要求开展述责述廉。

  2、严格教育管理。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3、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经常性“红脸出汗”,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班子其他成员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4、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政商亲清交往,注重家教家风,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二、纪工委监督责任

  1、协助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向党工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纪委和党工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2、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3、严肃党的纪律规矩。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深化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4、坚持不懈纠治“四风”。进一步巩固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严肃查处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实效,紧盯重要节点、关键事项,开展违规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5、始终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减存量遏增量上积极作为,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查 “微腐败”严防惠民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加大监察对象监管力度,督促监察对象严守职责。精准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6、一体推进标本兼治。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在主动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信息化监督手段等,补齐日常监督短板。加强对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案件查处等情况的分析研判,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廉政氛围。

  7、不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加强纪工委队伍自身建设,从严从实加强自身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抓好安全底线,提升专业素质,主动接受党工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群众监督。

  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

  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印发的《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京发﹝20xx﹞38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2019年度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动态抽查所反馈问题,着力推进各二级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为制定好部门责任清单和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全体处级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京发﹝20xx﹞38号)(学校办公室机要秘书科);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学校重点工作折子工程(OA办公系统)。

  二、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

  请各单位(部门)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学校年度发展重点工作,立足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三部分组成)。

  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清单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学校办公室。届时学校将统计提交情况,如实进行通报。

  联系人:胡晓迎,电话:89534680。

  三、大力督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学校党委将于下半年集中开展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检查,请各单位(部门)统筹工作安排,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四、撰写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各二级单位应在次年(2021年)1月底前向学校报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结工作成效,检视问题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和推进落实工作思路。

  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3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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