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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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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财务行为,强化工会经济活动运行内部控制,应制定规范的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1

  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2、根据《工会法》规定,按时、足额上解经费;

  3、及时收缴会员会费;

  4、在银行独立开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5、认真编制预算,按预算使用经费;

  6、报销时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经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附件要齐全;

  7、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财经纪律;

  8、工会会计要做好日记总账、按月记账,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做好年度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

  9、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核销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职代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11、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12、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财务检查等工作。

  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2

  为规范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工会)财务管理,完善内部财务工作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财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等规定,结合海垦控股集团本级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预算管理

  (一)本级工会根据海垦控股集团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确保工会财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本级工会各部门应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上级工作部署与要求,于每年一月三十日前,将本部门当年工作计划及活动经费详细预算报告,经分管工会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部进行综合审理,工会财务部应于每年二月二十五日前,将综合审理的本级工会当年经费收支预算方案,提交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和本级工会委员会(常委会)讨论通过,报经省总工会批准后执行。

  (三)本级工会根据管理需要,对职能部门若干办公经费施行包干管理,纳入年度预算,由部门统筹支配使用。

  (四)各职能部门年度申报经批准的业务活动费用预算,在年度终结尚未执行或执行未完成的,均视为预算终止。若下年需要重启该项业务活动及费用预算,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经相关审查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列支。

  (五)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调整,须经工会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经费审批管理

  (一)海垦控股集团工会财务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管理办法。凡纳入海垦控股集团工会经管的各项经济业务开支均须办理审批手续。

  (二)年度项目预算资金支出审批权限:经海垦控股集团工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项目预算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或工会主席委托分管财务工作副主席审批同意方可列支。

  (三)年度临时项目开支或超项目预算开支审批权限:全年审批开支总额须控制在年度预备金承受范围之内;在20000元以内的,由各部门说明原因提交请示,经工会分管财务工作副主席签署意见,报工会主席审批同意方可列支;在20000元以上的,须经工会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并经工会主席签批方可列支。

  (四)部门包干经费开支审批:由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的工会副主席审批同意方可列支。

  (五)工会财务部门应每月定期向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各月项目预算支出和临时项目支出总况应分别反映,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对经费收支实施监控管理。

  三、经费支出管理要求

  (一)工会各项经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规定,必须严格绩效管理,必须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二)各部门开展活动的费用开支,不论是年初确定的项目预算,或临时项目预算,均须提交活动费用预算报告(除包干经费外),经财务部门审核、工会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工会主席或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审批同意方可列支。

  (三)海垦控股集团工会核定部门年度包干经费指标,实施总量控制,办公经费、市内交通、差旅等其他项目指标可调剂使用。各职能部门须严格管理,合理使用,确保部门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会各项工作会议、工作人员旅差、业务接待费用开支标准,参照海垦控股集团及工会相关制度执行。

  (五)工会各职能部门委托办公室购置或在办公室领用的办公用品,须办理签领登记手续,纳入部门包干经费核算。

  (六)工会业务接待费用的开支,一律纳入统筹管理,由工会办公室根据工会主席或分管财务副主席的安排并参照海垦控股集团总部标准和办法做好接待工作。

  (七)资产设备购置开支(指工程基本建设和50000元以上大宗固定资产购置等),须为年度确定预算项目,实施时由经办部门提交项目预算报告,经工会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方可列支。

  (八)海垦控股工会对困难职工(指本单位患病住院职工,或患病住院基层工会干部,以及本单位职工直系亲属过世情况)需要组织慰问的,由工会办公室提出实施慰问意见,经工会主席或分管财务副主席批准,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慰问,统一办理慰问费用报账手续。

  (九)本级工会职工生活福利开支管理,原则上参照海垦控股集团总部的开支标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费用预算申报手续,经工会主席或分管财务副主席批准同意组织实施。

  (十)工作人员因公务借款,须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经财务部门审核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给予借支。

  (十一)工会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政策、法律和规章,不得在公务活动中,巧立名目设立小金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二)严格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公务出国考察费)开支管理,非特殊情况,非上级批准,不得增加年度“三公经费”开支。

  (十三)本级工会开展的专项、综合、大型业务活动(如:会议、培训、大病救助、困难帮扶、文化体育和其他专项业务活动等),承担筹办项目部门须向财务部门提交经工会领导审批同意的项目费用预算及实施细则。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费用资金安排,做好跟踪服务及监督管理,办理项目费用支出结算手续。即开展项目活动与项目费用支付管理上,采取管事管钱分离,以利相互制约,保障监督到位。在涉及项目活动费用支付时,未经财务部门许可,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办理项目费用支付手续。

  四、经费支出报账管理要求

  (一)经费支出报账凭证要求:工会工作人员所持报账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报账票据所记载的内容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要求(即标明费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若费用项目较多,出具票据单位不便在票据内逐一登记的,须另附清单加于说明(加盖公章)。此外,各部门经办的业务活动费用支出,须在票据背面注明费用开支用途,签署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姓名,并按财务部门要求对报帐费用票据进行分类整理,提交批准费用支出预算报告。

  (二)经费支出报账审核要求:工会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把好经费支出审核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均不予审核报账:一是报账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二是经费实际支出内容与申报项目预算内容不符的,或票据所列项目及金额与批准预算情况不符的;三是延期办理费用报账手续,又未附批准延期报账情况说明的;四是费用报销相关附件不齐全的。

  (三)经费支出报账时间要求:各部门开展活动所经办的经费支出,须在业务活动结束15日内办理费用报账手续。每周五为报账日,逾期办理报账手续的,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如因特殊情况延期报账情况的,需经办部门或人员提交情况说明,经工会主席或分管财务副主席批准同意方可给予报账。

  财务人员在审核经费支出报账手续时,如发现存在违规开支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工会主管领导报告,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经费支出报账审批程序:工会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活动费用支出报账手续,一律采取先审后批,即各部门经办业务费用支出人员,将开展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票据,按要求填制好报账凭证,经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送交财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然后报工会主席或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工会主管领导的费用报销审批,由工会分管财务副主席签批。

  (五)工会经费支出结算手续:须严格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费用交易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除“办法”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结算以外,其余的业务费用支付结算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办理。

  在经济交易活动中,凡以现金办理支付结算手续的(如:误餐费、培训费、项目奖金、劳务费、稿费等),须由交易当事人凭票据到财务部门签领,不允许代签代领支付的结算资金。

  (六)经费开支报帐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物资设备管理

  (一)工会物资采购(如:职工生活物资、活动项目奖品及用品等),须先由经办部门提交物资采购预算报告及物资采购清单(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数量),经财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采购小组进行市场调查提交采购方案,报工会领导批准后,由经办部门参照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并做好采购物资发放及登记管理。

  (二)为加强工会办公设备管理,合理调配本级工会办公设备资源,工会办公室须根据工会职能部门人员配备及工作任务情况,对现有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空调设备、文件柜、照相机、摄像机等),进行合理调配使用,以保障工会各部门工作协调正常开展。工会各部门应对配置的办公设备精心管理,把责任落实到人。部门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从年度核定部门包干经费指标中列支。部门需要更新或添置办公设备情况的,统一由办公室申报更新添置办公设备费用预算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工会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按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负责采购,配置到位。

  (三)工会开展活动购置的物资(包括文化体育活动器材),经管部门应认真做好发放登记与回收保管工作。工会办公室须对每次开展活动发放及回收的物资进行监督核查,对可再用物资进行妥善保管,如在核查中发现发放的物资数额与回收数额不相符,出现短缺情况的,应查明原因及责任,以书面的形式向工会主管领导报告。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海垦控股集团工会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总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办法·3

  为理顺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工会法》和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铁路工会财务管理办法》、《铁路工会会计核算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财务管理层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分为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工会;各子公司、分公司、机关工会(含北京、天津、重庆、海南、深圳分公司、局直属工程项目部);基层工会。

  工会财务管理遵循下管一级的原则。

  二、工会预算管理

  1、各单位工会应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和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不得以拨代支,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原则,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将按照国家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和当事人的责任。

  2、各单位工会要定期向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经费预算编制、安排和执行结果,接受审查和监督。经费预算、决算未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不得上报。

  3、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工会会计机构及人员设置

  1、各单位工会要设立财务机构或专(兼)职会计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会计、出纳必须分设,钱、财、物必须分管。

  2、调整和任免工会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应征求上级工会财务部门意见后决定。会计人员一般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才能上岗。

  四、经费使用管理

  1、各单位工会应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开户帐号,实行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在审定的预算额度内“一支笔”审批。

  2、工会经费要坚持为职工服务、遵纪守法的原则,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3、工会经费开支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首先应保证上解经费支出;其次是职工活动费支出;第三是专用设备购置及基本办公费支出;第四是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和送温暖活动支出第五是其他方面支出。

  4、没有独立建立银行帐号的子(分)公司工会,必须在2004年10月底完成开户,集团公司将于11月中旬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经费收入管理

  1、工会会员个人交纳的会费由各单位工会自行留用。

  2、各单位行政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由各单位行政财务部门按每季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拨交的时间应在每季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北京、天津、重庆、海南、深圳分公司、铁路运营指挥部、局直属项目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于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

  日前拨交局机关工会,机关工会按比例为各分公司、铁路运营指挥部、直属项目部报销部分职工活动经费。

  3、行政拨交经费留成比例为:分公司、子公司、局机关工会按本单位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总额35%上交集团公司工会,用于上解全总、铁总、总公司工会和集团公司工会正常开支;65%留在本级工会使用。

  4、各单位要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具体时间要求如下:每年前三个季度季末次月15日前,第四季度为当年12月15日前预解、次年1月31日前缴清。对逾期不交或少交,经屡次催收无效的,根据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工总财字〔1989〕16号文件规定,由各单位工会的上一级工会以文件形式通知缴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由银行从该单位的存款中扣缴,并按每日欠交金额的5‰扣收滞纳金。

  集团公司工会开户行。

  收款单位:中国铁路工会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开户行:北京建行玉泉支行

  帐 号:11001018000056009661—099

  六、固定资产管理

  1、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执行《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02〕30号)。

  2、固定资产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资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3、工会固定资产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4、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5、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纳入年度预算。

  (2)按规定审批。

  (3)经批准后购置。

  (4)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凭预算计划、报告、原始发票、基置2表(至少两份,一份存工会财务,一份存工会分管实物的人员处)、资金来源审批表(各子、分公司经审委审批)组资;房屋建筑物凭预算计划、报告、原始发票、竣工报告、验收报告、固定资产移交使用表、资金来源审批表(各子、分公司经审委审批)组资。

  (5)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相关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至少两份,一份存工会财务,一份存工会管实物的人员处)、固定资产明细账。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必须指定不同人员分别代表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行使职能,实行帐、卡、物分管。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作好固定资产和其它物品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资产管理、财务、使用人员既要分工,又要合作,共同努力管好资产,真正做到帐、卡、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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