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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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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称为“民法典”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在法律体系中占有基础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XX单位《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XX单位《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

  (一)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2020年9月底前,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

  (二)组织民法典会前学习。将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安排,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三)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市委党校要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增设民法典考核专题内容,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四)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内容抓实做好,把民法典作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五)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融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切实推进普法宣传

  (六)宣传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七)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社会公益宣传。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法律七进”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八)深入推进民法典新闻宣传。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组织各新闻网站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和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以及其他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九)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结合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实践,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挖掘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

  三、着力抓好贯彻实施

  (十)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清理民法典贯彻实施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级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十二)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责任单位:市法院)

  (十三)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十四)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等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十五)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结合我市法治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市有效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十六)带头尊学守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十七)严格依法履职。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政府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十八)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

  五、加强实施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突出工作重心。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二十一)深入有序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篇二】XX单位《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并结合《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应急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

  (一)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将民法典学习纳入2020年度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会前学法安排。通过会前集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深刻领会、把准吃透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先行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做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忠实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帮助干部职工将民法典从头到尾学习一遍,同时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自学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认识。

  (三)积极参加网络知识竞赛。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对民法典的工作认知。参赛相关事宜:省从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主题为“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的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此次竞赛活动采取网上答题和网上自动评分的方式进行。参赛人员手机下载“法治”新闻客户端,或者登陆普法网,点击链接进入竞赛页面,在选择人员所在地后即可参赛。参赛人员在线答题并提交答案后系统自动计算成绩,对成绩为满分的参赛人员进行抽奖。每人每日最多可以竞答3次。

  二、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一)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我局高度重视民法典宣传换工作,把民法典宣传学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八五普法、扶贫走访、文化三下乡等宣传活动为抓手,深入一线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积极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进一步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

  (一)带头尊学守用。全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领全局职工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执法人员结合检查活动,针对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普法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中严格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界限,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贴近群众心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增强宣传实效。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篇三】XX单位《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活动目的

  1、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2、给同学提供法律实践的机会。

  3、宣传协会、提高协会知名度。

  活动安排:

  活动将在校内进行:

  活动地点:

  xxxxxx

  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活动内容:

  校内活动主要以宣传为主、以下方面:

  一、法制宣传

  为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将在校内组织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宣传材料来源于全市单位、包括、公安局、司法局等法制单位。

  二、开展以法制宣传为主体的辩论赛

  三、广播宣传

  为提高此次活动在校内的影响、将在本月通过广播等形式介绍法制宣传月中开展的各个活动并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普法水平。

  四、展开全校范围内的法制纪律大检查

  五、邀请各法制单位开展以法律宣传为主题的各类讲座

  六、志愿者服务

  为树立学校形象、协会将组织5名同学当任青年志愿者、协助各单位维持会场秩序、引导群众。

  七、协会宣传

  协会将利用此次机会大力宣传学院和自身、积极与前来报道的各媒体以及参与活动的各个单位建立联系、同时、将向群众发放传单、宣传法律知识。

本文来源:http://www.rconcon.com/gongzuogongwen/1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