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公文 > 工作总结 > 乡镇领导干部工作总结 > 正文

局科室20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合3篇

【www.rconcon.com--乡镇领导干部工作总结】

廉政建设一般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的制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局科室20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局科室20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纪委会议精神,落实省、市教育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全面落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创造良好环境,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分管领导

  副校长、部门负责人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2.按工作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加强对所属人员廉政、勤政、廉洁从教的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以权谋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跑官,不要官;不参与赌博;不利用婚丧嫁取敛财。

  4.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管理严格,收支规范。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票款分离制度,不私立账户、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认真执行对待特困生的补助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6.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大宗物资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实行集体研究。领导干部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作、招投标、食堂承包等经济活动。

  7.全面推行校务、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教代会制度。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人事、财务、招生、职称、工资、食堂、收费、考勤、评优评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8.干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住宅配备电脑、支付上网费用;不利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不到校办企业或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应由本人、配偶、子女支付的费用。

  9.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按规定进行公款接待,不挥霍浪费;精简会议,不借开会之机赠送礼品或纪念品;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公款旅游;不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结合年度党员干部廉政承诺、述诺及鉴定工作对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内容情况年底进行统一考核、统一评定,考核结果分别计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未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济南第三中学委员会(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20年2月10日

局科室20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2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3.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4.作为xxx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主体、主责和主动意识,树立标杆、示范引领、狠抓落实。

  5.履行领导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执纪问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召开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带头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6.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7.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1.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不断锤炼作风。

  3.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廉洁从政,强化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财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4.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5.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6.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分管方面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袒护、敢批评、抓整改。

  7.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局主要负责人:局班子成员:

  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

  分管领导的责任

  1.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不断锤炼作风。

  3.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市纪监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廉洁从政,强化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4.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市政办纪检监察组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5.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6.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分管方面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袒护、敢批评、抓整改。

  7.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科室(单位)的责任

  1.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要求,严格遵守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2.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局党组“二十条”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3.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落实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4.引导本科室(单位)所属人员确立廉洁自律的高标准,守住廉洁底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5.结合工作实际,自觉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化解或降低廉政风险。

  6.结合本科室(单位)职能任务,抓好人员管理、政风行风建设、效能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7.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8.科室(单位)负责人每年对所属人员至少进行2次廉政教育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9.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

  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

局科室202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按照中央和省、市和我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 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和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2. 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 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 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5.全力支持查办案件。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部门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6.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7.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各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防止独断专行。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8. 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党内谈话、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9. 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全力支持配合上级巡视机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认真查处和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1. 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党支部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赴各种联系点督导工作、开展调研时必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必提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年底听取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和保障纪检部门依纪依法办案,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组织报送的重要工作情况作出明确批示指示,全年批示不少于3次;年底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安排,报告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 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 加强检查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4. 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 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责任检查考核

   严格执行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述廉制度、评议制度、公示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约谈制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年底,由局党委领导带队组织专项检查,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个人执行本责任书情况应当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单位进行评议。

本文来源:http://www.rconcon.com/gongzuogongwen/14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