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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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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巡视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文章6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一】巡视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市第六核查督导组1月25日入驻坊子区以来,迅速找准定位,建立机制,形成合力,强化防控力量。全体同志既是督导员,也是战斗员,编入坊子区现有的核查小组,沉下去开展工作。自进驻以来,督导坊子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并及时反馈,双方配合顺畅高效。

  准确研判,迅速行动,成效显著。控制疫情传播的关键在于早动手。督导组与坊子区对接时,提出五个方面工作重点建议并达成共识:一是抓住春节假期开始的黄金时期,立即行动起来;二是采取封村、封小区等各种有效手段,让坊子区的群众静止下来;三是迅速查清重要防控人员底数,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四是宣传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打一场防疫人民战争;五是保障生活物资供应,使群众安心居家。以上要求当晚传达给该区干部、群众,1月26日起在全区做到了外人进不去村庄、小区,居民进入需登记测温,无物业小区有人管理。

  抓关键,抓落实,抓反复。督导组经研判认为,城市小区人员密集,成分复杂,是人口信息核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向坊子区提出了“加密社区网格,强化城市小区管控,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的建议。坊子区采纳了督导组的建议,狠抓城市小区管理,对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区住建局选派干部进驻,帮助、监督物业开展工作;对无物业管理的原企事业单位小区,由原单位暂时承担管理职责;对其他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实行街道和部门包靠责任制,分片包干,在全市率先出台封闭小区的办法。督导组把以上措施的落实作为重点,不定时深入小区做“四不两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区里反馈。坊子区严厉打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累计教育训诫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单位25家、不配合防疫管理的社会人员42名,行政拘留3人。在坊子区和督导组共同努力下,各小区防疫工作一直处于高度警戒状态。我市第25例确诊病例王某,在返家的第一时间由小区发现上报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未产生密切接触者。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物资供应,建立了街道协调、村居汇总、超市配送、居民自取的生活物资配送架构,实现了“物资到村居、群众不聚集”,已在118个小区、209个村进行上门配送。

  严明纪律,严格督导,冲锋在前。督导组明确纪律,督导期间一律在区里居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督导的安排,把督导的事项落到实处。督导组领导率先垂范,全组同志严格执行,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每天深入基层检查,对全区302个村庄、260个小区均已检查3次以上,每个复工企业都对接多次。查问题不留情面,想办法满腔热情。督导组真诚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坊子区干部群众的由衷好评。

【篇二】巡视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全省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疫情防控策略,落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员工健康监测档案,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高风险岗位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个人要坚持做好卫生防护,主动向社区、入住酒店(宾馆)报备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四川天府健康通“红黄码”人员应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境外疫情“人物同防”。对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期间第1、4、7、10、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第14天采取双采双检。解除集中隔离后,目的地为省内的,由各市(州)接回当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目的地为省外的,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并提前告知目的地入境人员信息和乘坐交通工具信息。从省外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川人员到达我省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满21天,期间进行2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机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的从业人员,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隔离病区的所有工作人员采取轮班制、封闭管理。进口冷链食品坚持实行集中监管仓制度和冷库库长责任制,落实“应进必进、应检必检、应消必消”要求,确保“批批检测、件件消毒、集中监管、严防严控”。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加大在“川冷链”平台登记备案力度,严查严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规范来返川人员有序流动。低风险地区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信息互认的健康码绿码可自由通行。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的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省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形势,可扩大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以及居家或集中隔离范围。

四、持续开展多点监测预警。继续坚持“人、物、环境”监测,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的原则,规范核酸初筛阳性、确诊(疑似)病例复核和报告。海关、边检、机场、口岸、国际航班、进口冷链食品、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以及各级各类医疗、疾控机构的工作人员,农贸(集贸、海鲜)市场、外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教职员工,应根据最新监测技术方案,定期进行全员或抽样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每批次进行核酸检测。机场、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及储运相关场所及周边区域环境应定期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各地根据疫情形势,可适时划定潜在风险区域,扩大人员、物品和环境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

五、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对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监管场所、儿童福利院、宗教场所、宾馆酒店、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旅游景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交通场站、商超、农贸市场等密闭空间、密集场所的人员应严格实行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集中隔离场所实行专人管理,落实“红黄牌”管理制度,严防交叉感染,所有垃圾均按照医疗垃圾处置,污水必须严格消毒处理达标后排放。各类会议、展会、节庆、赛事等活动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举办地、举办单位、场所单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工作各项措施,严格做到“一看、一测、一查、一问、一扫”(看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健康码、问流行病学史、扫场所码),确保预检分诊、首诊负责、病区陪护探视管理、重点人员闭环管理、定期核酸检测、院内环境消毒、感控知识全员培训等重要制度执行到位。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要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要求,人流和物流通道要设置严密的硬隔离设施;空调通风系统要独立设置或独立运行。发热门诊要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留观至取得核酸检测结果。

七、强化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各地要每月开展机场、口岸疫情防控指导检查。机场、车站、码头等设置临时留观室,落实一类、二类客运班线乘客实名购票乘车和乘客信息登记制度,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填报信息等服务。飞机、火车、长途客车、轮船等交通营运主体,应对乘客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开展摸排、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信息报告。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应全员全程佩戴口罩。

八、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控制人员密度,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尽量避免到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中高风险地区或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生活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应暂缓返校,转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居家隔离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

九、织牢基层疫情防控防线。坚持县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小区)、组(小区)包户的四级包干制度,强化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风险人员排查、信息登记、健康监测、核酸查验、隔离管控等防控措施。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村卫生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不得收治四川天府健康通“红黄码”人员,以及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可疑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执行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等患者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

十、有序推动疫苗接种。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安全管理,实行全流程可追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规范安全开展不同年龄段无禁忌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稳妥有序推进海关、边检、机场、口岸、国际航班、进口冷链、定点医院和隔离场所等的从业人群及其他适龄人群“加强针”接种。鼓励开展秋冬季流感疫苗、23价肺炎疫苗接种,做到“多病联防”。

十一、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各地应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人员队伍等储备。发生本土疫情后,实行提级指挥,由市(州)统一调配辖区内流调溯源、核酸检测、转运隔离、交通管控队伍及集中隔离场所。市(州)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由省级协调其他区域支援。疫情发生地县(市、区)要在病例确诊后24小时内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并及时公布,按最小单位精准确定管控范围,实行疫情风险区圈层管理。

十二、持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公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的卫生习惯,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的生活习惯,用行程卡、扫场所码、主动核酸检测的防疫习惯,提升科学接种疫苗、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及时主动就医的健康意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同时废止。各市(州)、各部门(单位)应按本指南要求细化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国家有新的防控政策要求的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篇三】巡视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但风险尚未排除,驻点巡察期间人员流动较大且相对聚集,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巡察组成员及被巡党组织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巡察工作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巡察工作系巡察组与被巡党组织共同的政治任务,疫情防控工作也要共担共责,因此领导组织由巡察组组长、相关园区相关负责人组成,疫情报告组由巡察组联络人及各园区联络人组成,后勤保障组由巡察组联络员承担。

  指挥组:

  报告组:

  后勤保障组:

  二、工作要求

  1、严控会议规模。巡察期间注意减少人员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坚持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从严控制开会次数、从严控制参会人员、从严控制会议时间。

  (巡察组、被巡党组织)

  2、加强食宿保障。巡察组工作人员的住房在酒店的相关楼层集中安排;被巡察单位的工作用房在相关楼层集中安排。

  (被巡党组织)

  3、做好谈话安排。个别谈话过程中,对谈话对象进行体温检测,谈话人员与谈话对象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巡察组)

  4、优化出行措施。巡察组协调保障好本组工作人员的出行,尽量减少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下沉调研过程中,积极运用“四不两直”等方法,减少陪同人员。被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接人同样要求。

  (巡察组、被巡党组织)

  5、常态通风消毒。在巡察组工作人员住房、办公场所等处设置消毒用品或速干手消毒剂;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并保持通风。对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天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被巡党组织)

  6、严格个人防护。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要少外出、勤洗手、多通风,按照要求佩戴口罩,非工作需要减少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每天坚持测体温,一旦出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要立即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治疗。被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同样要求。

  (巡察组、被巡党组织)

  三、责任追究

  巡察是政治巡察,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系目前体现政治站位、做好“两个维护”、保障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守规矩、讲纪律的重要标准。相关人员必须担当责任、落实要求,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要求的,严肃追究责任。

  本预案从即日起施行。

【篇四】巡视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十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期间,市委第二巡察组根据党中央精神和上级党委要求,将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作为巡察的重点,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始终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吃透精神。第二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坚持定期集体学习制度,及时学习领会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形式判断和指示精神,抓住当前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及时调整工作重心。

  二是结合实际,找准着力点。巡察组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的方法论,围绕复工保障就业,复产保障经济,战“役”保障安全的工作目标,推动被巡察党组织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实现持续胜利。

  三是不拘形式,加强巡察。巡察组通过听取被专项工作报告、列席党委会、现场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全面细致的了解了景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情况。

【篇五】巡视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做好学生群体的防护工作

  设立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各学院参与,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密切跟踪了解寒假期间留校学习生活的学生情况,多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做好自身防护,身体不适及时送诊就医;2.通知所有假期返乡学生在假期结束之前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须向辅导员申请,经学院同意并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批准方可返校;目前在疫区者应继续留在原地,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疫情及政府公告和指引而定,由学校另行告知。在1月26日通知到每位返乡学生;3.落实政府疾控部门的指引,对近期到过重点疫区并已返校的学生,由学校提供专用居住区域,实行14天隔离居住;4.搞好学生宿舍区卫生,开展全面消毒杀菌。全面加强宿舍管理,进入宿舍楼实行严格登记并测量体温,访客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二、做好教职员工的防护工作

  设立教职员工工作组,由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牵头,各学院各单位参与,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各学院各单位要引导教职员工居家防护,减少非必要的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按照指引做好个人日常防护;2.各学院各单位要督促家在广州、已从湖北省返回的教职员工按照政府疾控部门的要求,居家隔离14天。1月26日通知到位;3.对目前湖北的学校教职员工(含外聘员工、临时务工人员),各学院各单位应通知其继续留在原地。1月26日通知到位。

  三、全覆盖掌握、报送师生员工活动及身体状况的信息

  各学院各单位负责,全覆盖登记返校师生员工假期行程,全覆盖登记师生员工是否接触危险病患人员信息,覆盖筛查登记从湖北返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情况。1月27日完成第一次摸查,外聘员工须包括在内(信息表模板附后)。

  教职员工假期行程信息及健康状况登记表

  学生假期行程信息及健康状况登记表

  四、增强疫病防控处置能力

  设立疫情处置组,由校医院牵头,重点做好疫病防控和处置相关工作:1.及时掌握全校师生员工健康每日动态,组建全校各单位疫情监测联系群,各单位安排联系专员每日群里汇报疫情人数、湖北返校师生情况、在家隔离人员身体状况等,由校医院副院长童峰(电话:13580304501)汇总上报省教育厅;2.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中心的联系,做好卫生健康应急物资需求汇总、上报申领工作,制定疫情应急预案,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包括离退休处)开展防控工作;3.会同资产处、后勤处、保卫处制定应急、隔离、观察、外送治疗工作预案。1月31日前辟出专区用于对返校学生重点人群进行隔离监测并备齐相关物资,落实相关人员。

  五、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设立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牵头,加强对校外车辆、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1.暂时停用外来车辆预约系统,来校办事及探亲访友的车辆由相关单位和校内教职工走网办流程办理申报手续;2.对部分校门进行夜间封闭管理;3.自1月28日起谢绝游客进入校园;4.加强校园巡查力度,禁止各类型的校园聚集活动。1月25日晚,保卫处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入校管理的通知》。

【篇六】巡视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完善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的能力,必须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联系机制,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工作,更加注重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防止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和扩散。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防控屏障机制

1.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引导公众树牢“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机制。

2.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将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贸市场和小区(村庄)居民点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等,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保洁消毒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3.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卫生院和各行管部门要根据疫情特点,加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防控指导,科学规范公众防控行为,构建完备完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二)强基层建基础,健全社区(村)联动机制

1.充实社区防控力量。选优配强基层各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党员、社区工作者、医务人员、民警、物业管理员、志愿者、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强化区、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指挥调度下,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2.精准实施小区管控。各村、社区要加强小区防控工作巡查督导,持续做好政策宣传、防控指导和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切实守好社区(村)第一道防线。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弃管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区域的管控。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管控措施。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机制。

3.强化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健康码,将疫情防控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内容,做好社区人员信息采集、疫情防控排查和疫情信息宣传,加强对发热人员、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密切接触者、生活困难群众、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信息收集高效精准,重点人员管控有力有序。提高网格员信息采集和疫情排查针对性、精确性。

(三)充分发挥各“哨点”作用

1.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一是强化预检分诊制度和发热门诊闭环管理。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病人就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发挥医院预警、示警、报警的“哨卡”作用。发热门诊要严格执行扫“吉祥码”、接诊、筛查、转诊流程,对进入发热门诊后的发热患者,实施核酸、抗体、CT、血项等4个项目快速筛查,严格做好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开通检测“绿色通道”,确保6到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做到发热患者早排查、早诊断。对于应进行核酸检测而拒绝检测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普通患者对症治疗、疑似患者隔离留观、确诊患者及时转运。同时,对发热患者要同步建立报告的闭环管理,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同步开展疫情报告和流调的闭环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病例排除标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疑似病例,由接诊医疗机构直接将其诊断为确诊病例,不再进行核酸复核检测,并于2小时内在网络系统完成信息上报或订正,确诊病例情况同时上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住院患和陪护人员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形成医疗机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各级各类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病人,禁止收治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引导发热患者首选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要做到“哨点”哨兵作用,要登记患者信息,将可疑患者信息立即报送至卫生院,由卫生院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发热患者至辖区发热门诊就诊,经检查排除发热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后,方可转回基层机构进行治疗,做好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严格落实院感预防控制度,医院发热门诊、传染病区规范设置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普通门急诊落实“双分诊、双缓冲”规定。加强院内感染监测,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强化病区通风消毒,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在做好医务人员核酸筛查的基础上,落实陪护人员、工勤人员核酸筛查。

2.充分发挥药店的“哨点”作用

根据风险等级和省市区要求调整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防控管理工作机制。药店销售此类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实名记制度。对购药人员实行扫码、测温,询问药品实际使用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引导药品实际使用者到发热门诊就医。疑似异常人员登记信息要立即上报到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信息进行核实,对于确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形成发热药品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3.充分发挥交通卡点的“哨点”作用

公路进镇卡点、火车站、客运站,对进入镇人员按既有分工严格落实“查验是否佩戴口罩+测温+扫‘吉祥码’+查验身份证+问询是否自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查验任务。对于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到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形成交通卡点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4.充分发挥单位、学校、社区、公共场所入门扫码、测温“哨点”作用

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单位要坚持做好职工、学生、看护对象健康管理,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社区、公共场所要严格实施扫码、验码和测量体温等措施,严禁“只扫码不验码”和“虚晃一枪”的测温方式。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尽快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立即上报属地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核实后通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各级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各村、社区要督促、追踪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卫生院要确认相关人员是否进行核酸检测,要将未检测入员报告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

(四)坚持突出重点,狠抓防控措施落实

1.做好重点场所防控。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公共场所是否关闭的管控措施,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要有序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2.强化重点机构防控。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福利院、封闭式管理,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新进入人员一律先进行核酸检测,并查验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14天内有出市行程史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待隔离14天后方可进入。探视人员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鼓励采取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探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突出重点人群防控。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医务人员、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发现发热人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4.加强校园(幼儿园)防控。进一步强化校园防控工作机制。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展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明确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的监控和报告工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每所学校(幼儿园)配1名校医,1名校医和1名社区全科医生、1名疾控人员的“1+2”防控协作机制。完善一所医疗机构包保一所学校的一对一工作机制。教职员工和学生无特殊原因,尽量减少跨市外出。

5.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落实入境人员信息“推送一排查-核实一反馈-确认”的信息闭环的工作机制和境外来人员“专人专车转运一集中隔离一社区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境外来镇的管理。入境人员一律累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8天,5次核酸检测,同时一律纳入社区(村)防控体系。

(五)坚持常备不懈,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1.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整合疾控、医疗、医保、药监监测信息,完善预警机制,明确预警指标、程序、等级和方式,建立高度敏感的新冠肺炎常年监测预警系统。落实社区、单位、公共场所、交通等对体温异常等症状的监测与报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筛查和调查处置能力。

2.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建设。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聚集性病例后,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全方位无条件配合疫情处置工作;卫生院和派出所应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疫点封控等工作;卫生院会同各村、社区、交通部门负责转运病人,对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加强疫情关联地区的联防联控,对外地通报协查的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就地严格管理。

3.精准有力处置。坚持早、小、严、实和分类处置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迅速确定疫点、疫区及波及范围和人群,实施严格封控管理,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进行区域划分。落实各项必要的管控措施。

(六)坚持严格检测筛查,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管理

1.扩大核酸筛查范围。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经费及政策保障,进一步加大核酸检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能检尽检。根据疫情适时调整筛查范围。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梳理、汇总、分析辖区发热、有呼吸道可疑症状患者信息,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和健康监测。从发现上述“应检尽检”人员开始,到核酸结果确认之前,上述人员所在的社区(村)或隔离场所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2.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要严格日常监管,确保检测质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卫生院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人员操作的规范性。核酸和血清检测等数据,要及时归集上报。

3.严格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落实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流调和管理,分析感染来源,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筛查和医学观察。对无症状感染者要在进行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开展抗体、CT、血项检查。无症状感染者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确诊后及时订正疫情报告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开展核酸检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管理,做好追踪、随访和健康管理。并及时纳入健康码管理,实现数据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四方防控责任

1.落实属地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2.落实部门和行业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基层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3.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4.落实个人和家庭责任。个人和家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时报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强化督查问责。聚焦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压实四方责任。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求实效、欺上瞒下等严重影响防控工作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重点部位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的敏感性,坚决防止因“哨兵”失效、“关口”失守而造成疫情扩散。

(二)坚持依法科学防控

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要强化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卫生院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疫情瞒报、迟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各部门要坚持把应急演练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进行多次演练,不断细化、完善,使其更能够迅速提高疫情防控队伍实战能力,以应对突发疫情变化。组织开展疫情应急演练对于提高应对突发疫情决策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存在的短板漏洞,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2.卫生部门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平战结合、快速响应、精准防控机制。改革完善疾控体系,创新医防协同模式,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卫生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健全完善药品、医用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制度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投入保障、应急医疗保障,确保全镇公共卫生安全。

3.各成员部门要完善本单位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和防控措施,定人定责。同时要妥善防范化解各方矛盾。着眼整体和全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社会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人员、困难群体、困难企业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化解矛盾问题,确保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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