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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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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是财务检查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财政规定,组织自查组或者派出自查人员,对其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内部自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

  一、治理范围

  2013年以来销售出库的省、县两级地方储备粮均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

  对2013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排查重点

  1、2013年5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

  2、2013年5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

  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

  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

  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

  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礼三,副组长:黄小敏,成员:黄荣奇、温祖文、黄景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秘书股。

  (二)抓好落实。

  收储公司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9月1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自查报告逐级上报,中心专治办要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搜集数据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三)严肃纪律。

  专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篇: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

  自《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粮食安全市县长负责制的通知》(x政发[2004]13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农林、土地、粮食等部门,依照《通知》要求,按照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我区粮食安全区长负责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粮食安全,强化组织领导
  省政府(x政发[2004]13号)文件下发后,我区高度重视,把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负责制作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发展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摆在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了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区粮食安全问题,实行由区长负总责,主管农口的副区长直接负责,粮食、农林、土地等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分级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制定出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多次深入农村粮站、粮食企业和乡镇,检查粮食安全,研究解决问题,从组织领导、耕地保护、科技服务、深化改革等方面为粮食安全创造条件,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严格耕地保护,稳定播种面积
  我区现有基本农田20.73万亩(含园地3.7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536块;拥有粮食播种面积34.81万亩,(夏粮17.02万亩,秋粮17.79万亩);2004年粮食总产达到11.31万吨,创xx建区以来历史新高。
  近几年来,区政府始终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作为各镇(办)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严格执行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全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稳定粮食生产。特别是200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我区在积极组织1号文件宣讲团,深入农村宣讲国家粮食政策,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发动群众自觉参与保护基本农田的活动,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国土局、农林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制定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先后举办乡镇、村组干部基本农田保护知识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210人次,逐村逐户发放宣传单5000份,刷写墙体标语200条,制作宣传板报150块,悬挂横幅40条,宣传演出4场。
  三是全面调查摸底。从业务部门抽调大批素质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分片包干,深入实地,全面摸清了全区536块基本农田利用状况和变化情况。编制《xx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1幅(1:1万),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图7幅(1:1万),工作底图22幅,完善了调整补划的基本农田各类图、表及台帐资料。
  四是层层落实保护责任。以乡镇、村为单位,对原有的保护标志牌进行维护和修缮。共签订乡镇级保护责任书7份,村级保护责任书138份,农户级通知书31800份,明确保护区位、面积和责任人。
  五是强化制度监管。为了切实加强基本农田长效管理,我区严格实行基本农田“六项制度”,即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用途管理制度、基本农田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把“六项制度”作为保护基本农田的一道“生命线”和“红线”,明确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准违背。六是加强执法管理。在坚持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的同时,今年又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周巡查月报告制度,把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日常性工作。全年农林、土地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活动,查处违法案件6起。
  另外,2004年全区复垦土地1700多亩,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同时全区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2005年全区取消农业税,农民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增加。
  三、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积极实施科技兴粮战略。按照“良种引路,良法跟进,主攻单产,稳定总产”的思想,突出主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一是积极推广先进播种技术。2004年全区小麦精少量条播面积达到70%以上,玉米硬茬播种面积80%以上,全区共建良种示范方5个面积4300亩(示范方内良种由区上统供,并且实行每公斤良种补助0.4元,全区共补助2.9万元);
  复种指数达到171%。二是积极引进推广优良品种.2004年我区秋播小麦品种主要以小偃227、253,武农148,郑良9023等优良品种为主。三是大力推广平衡施肥,重点是秸秆综合利用,沼气建设,统测统配等,完成平衡施肥10万亩。四是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成功抵御了小麦条锈病,保证了粮食安全生产。
  四、深化粮食改革,稳定粮食市场
  自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文件下发以来,我区成立了xx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从2004年8月19日起,由区审计、粮食、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全区5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了财务清理挂帐审计,为解决“三老”(老人、老粮、老帐)问题,做好了准备。通过审计,分清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摸清了我区国有粮食企业的家底;
  对国有粮食企业职工的“三金”(养老统筹、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问题调查并列表上报。对粮食企业职工按工种、工龄、性别等项目分类调查造册,为实现省上规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三分之二人员做好了准备;
  对2004年5月31日以前的保护价粮食,按照“新老划断,分步销售”的原则进行了清查理顺。我区正在为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的转轨改制积极准备。
  在粮食流通方面,我们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了保证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和安全存放,通过筹措资金和向上级申请简易建仓贷款,维修和新建了一批仓库,使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库完好,设施齐备。目前我区共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五户,总仓容22900吨。全区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国家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长年收购,敞开收购,保证了农民卖粮方便。2004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农民余粮10507吨,现有库存小麦18749吨,玉米2991吨,其中省级储备小麦 495吨,省级储备玉米2991吨。库存粮食共占用农发行贷款3144万元。
  在存粮安全方面,我区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粮制度,每个库房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保管员专人管理,粮仓内湿度、温度和熏粮时的药物投放量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确保了库存粮食的质量和安全。在每年全市粮食安全交叉检查中,全部达到了“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粮仓标准。
  由于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储备作基础,在宏观调控方面,我区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在紧急时刻,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有效地调剂市场,保证了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2004年秋季,粮价上涨,其它物价随之浮动,人心不稳,区政府使用宏观调空手段,指导区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边适时销售,一边积极收购,保证库存,保证市场粮源供应,在一定范围内平抑了粮价,稳定了市场。
  粮食安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区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产量和质量,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做好粮食安全工作。

第三篇: 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

  按照省、市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粮食行业的特点和经营工作实际,县局决定,从11月初开始到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结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集中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粮食监管工作整体水平和质量。

  重点环节,是指粮食购销、储存和政策性粮食供应环节。重点单位,是指储备粮承储企业,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批发市场以及纳入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粮食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整治。一是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制度,确保粮食收购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检查他们是否按期审核换证,并引导他们积极入市收购。二是检查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相关政策的情况,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克斤少两等坑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从现在开始,对所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全面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强粮食的入库出库检验,包括最低收购价移库粮食质量索证和检验工作,建立健全档案,规范粮食经营的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

  (二)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按照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库存检查的企业,库存粮食的自查率要达到100%,县粮食局复查率要达到50%以上。对省级储备粮要一如既往地做好品质年检,严格按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规定严格抽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清责任要求立即整改。二是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储粮药剂使用规程,进一步规范储粮药剂的管理,建立储粮药剂的购买,使用备案制度,严禁滥用,超量使用储粮药剂。四是要加强高水分粮食的收储和运输管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专项整治

  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作为本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军粮供应单位要对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全过程进行全面自查,逐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这次质量检查要对军供粮油,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下柜,严禁出售,确保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率达到100%。

  (四)粮食出库销售环节质量安全整治

  一是加快建立,完善粮食经营,转化用粮企业经营台帐和质量档案制度及对粮油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的报送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到今年底,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者建立经营台帐,质量档案建立和报表报送率要达到100%。这项工作将是粮食经营者在年内粮食行业中参评“放心粮店”、“放心粮油流通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是强化粮食销售出库的质量检验,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必须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出库检验率要达到100%。三是深入开展“放心粮油”活动,加强成品粮的进货监管,促进粮食经营者增强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促使他们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做到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进一步推动“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让广大消费者购买和食用安全放心的粮油。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省、市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展开,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达贵禄局长担任组长,张永宏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督检查股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监督检查股。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加强督察,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采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方法,对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责任心较差,粮食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履行义务的经营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上述问题比较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因此发生恶性事件,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取消其粮食经营资格。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食安、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国家、省、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群策群力,积极做好整治工作。

  (六)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建立粮食安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包括粮食质量追溯制度,不合格粮油产品退市召回制度,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以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规范和促进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要高度重视原粮卫生状况调查工作,为粮食卫生监管奠定基础。切实做到科学取样,准确检验,及时报告,按规定程序发布和使用调查结果数据。对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要及时报请政府批准就地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限定用做工业用途。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将取得的成效、发现的好典型及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揭露和曝光。从而提升诚信单位的知名度和其经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提高对不履行义务、不经营合格产品、不诚实守信、行业自律意识不强的粮食经营单位的“失信度”,让其自行退出市场。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同时加强监管对象履行义务的宣传,在我县粮食行业中形成讲质量、抓质量、保质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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