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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合集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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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个是“三要素”写法,即由发文机关、计划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如《东北师范大学五年发展规划总体方案》;一个是“两要素”写法,即省略发文机关,但这个发文机关必须在领头的“批示性通知”(文件头)的标题中体现出来,如《治理采掘工业危机,实现良性循环方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合集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驾培行业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驾培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良好培训行业秩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11月5日下午,涟水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县驾培市场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驾驶培训行业监管情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并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驾培市场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明确,此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暨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完成。对照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利用报纸、网络等新媒体加强整治活动宣传,让广大驾考学员和社会各界知晓本次整治活动,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重点检查整改阶段,从11月10日开始至12月10日完成。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教练员、驾校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驾培行业管理,提升培训质量和行业形象。三是总结提升阶段,从12月11日开始至12月底完成。针对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原因,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会议要求,突出“真排查”,推动问题查找到位。各驾培机构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内容,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驾校设置校外校,教练员不随车教学、挂靠空壳驾校私下设点招生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梳理驾校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等乱象、隐患,逐项列出整治清单、整治措施。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快驾校核查进度,严格把控,强化监管力度,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当,杜绝专项整治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乱象问题敢于亮剑,该停业就停业,该取缔的取缔,绝不手软。突出“真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到位。各驾培机构对排查出的违规设立校外培训点,教练员挂靠驾校私设驾培点;驾校训练场地设施、设备损坏不符合国标规范;教练员不随车教学存在安全隐患,吃拿卡要学员乱收费;驾校资质不达标,长期不招生培训等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改时限,确保务实扎实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来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在驾培行业全面推行“信息源+信息化”执法模式,牢牢抓住学时监管这一核心,充分利用驾培智能化监管系统收集分析培训过程各种监管数据,依托大数据线上监测,实施驾校电子围栏化、网格化管理,切实根除困扰驾校规范管理的顽疾,推动全县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二是要明确整治任务,压实推进工作责任。三是要强化协调配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四是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涟水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到会并讲话,局相关科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及各中队负责人,县驾培行业协会、各驾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消除驾培机构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驾培行业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县驾培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驾培行业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驾驶培训环境,保障教学安全,维护学员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此次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紫金县驾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小组。

组长:谢炯坤

副组长:白锦辉、贺作先

成员:谢志通、杨紫云、彭振祥、贺国华、王文泉、罗晓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管理总站,由杨紫云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王文泉同志为副主任。主要负责对全县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1、驾培机构经营情况。对辖区内各驾培学校是否合法经营,教练场地、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是否符合许可资格条件;驾培机构名称、经营许可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教练场地址、报名点地点与实际许可情况是否一致。

2、教练员管理情况。各驾培学校是否对教练员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是否存在聘用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教练员的情况。

3、教练车管理情况。各驾培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对教练车数量进行管控;是否安装符合要求的车载终端及相关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健全教练车技术档案。

4、规范招生情况。是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签订标准化合同文本并与学院签订合同;是否存在涉嫌参与“外地班”招生行为。

5、学员培训情况。重点检查《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大纲》贯彻落实情况;网络远程教学是否选用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要求的教学平台;模拟设备教学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大纲》的要求;是否存在培训数据篡改或伪造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培训经营行为。

四、时间安排

自3月18日至20日,利用3天时间组织人员对县内各驾培学校进行排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禁走形式、走过场。对工作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3

为规范郑东新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特此指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国家标准《机动车驾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两项国标”为契机,坚持重点整治,标本兼治,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郑东新区驾驶员培训市场存在的各类非法经营,取缔非法培训点,净化驾驶员培训行业环境;进一步规范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督导培训机构做好日常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诚信经营、培训质量、学员投诉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区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许可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培机构行政许可,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资质条件。教学场地、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GB/T30340-20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资格条件》(GB/T30341-2013)。

2、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二)重点整治驾培市场秩序整治

1、未经许可或者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违法违规开展培训经营活动的;

2、驾培机构超越许可范围,非法开展驾培经营活动的;

3、驾培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培训点或将学员转入其他培训机构牟取利益的;

4、驾培机构未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

5、驾培机构未严格执行教练车年审规定;

6、利用社会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7月31日)

1、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对照“两项国标”要求进行自查,落实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及人员、教练场规模及训练项目、教练车配置和技术状况、教学设施设备、办公场及教室、服务及其他设施。

2、采取明查、暗访、举报等各种形式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培训点、非法报名点进行调查摸底,为开展活动提供可靠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日)

1、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对照“两项国标”自查情况进行整改。

2、建设环保局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按时整改的,按规定处理。

3、建设环保局会同交通执法郑东大队根据调查摸底及举报投诉情况联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驾培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总结规范阶段:(9月2日-9月10日)

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规范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建设环保局交通分管局长任组长,交通执法郑东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业务科室、交通执法大队各中队负责人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环保局交通业务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落实。

(二)依法清理整顿。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驾驶培训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文件要求,依法开展规范、整治活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三)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规范、整治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限处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0371-67179590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4

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规范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营行为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二、整顿内容。

(一)依法打击和查处以下严重扰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的行为。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汽车司机培训经营活动的;

2、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3、超过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汽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4、利用非教练车从事汽车司机培训经营活动的;

5、训练机构擅自设立分公司、训练点,或者将学生转移到其他训练机构获利的;

6、未按国家标准完成培训学校改造

7、未按规定升级和应用教练车计时终端设备

8、未经运输机构批准的经营场所、训练场所和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指定的道路训练路线训练的教练车

9、培训机构接受社会车辆学生或培训店学生考试要求的;。

(二)严格调查和规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违规教育行为。

1、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学时和内容弄虚作假的;

2、未将学员纳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不按规定使用学员培训记录表的;

3、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和向未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的;

4、驾培机构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

5、不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员预约考试;

6.不,不。

用和不如实填写培训记录;

7、教练员不携带从业资格证进行教学;

8、使用未取得教练员证的人员进行教学的。

三、整顿措施

(一)对全县各驾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

1、要对各驾校的培训资格和经营条件进行全面实地核查,按照见人、见车、见证、见设施的原则,对经营场所、培训设施、教练车辆、教练人员等内容逐一核查,凡不符合规定的驾校给予3至5个月期限的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培训资格和经营条件的吊销培训经营许可。

2、对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驾校,各辖区运管所应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3、对异地培训、未在核定的培训场地开展培训活动,以及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的驾校,应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对驾校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驾校,给予1个月的停业整顿,对拒不改正的驾校,吊销其经营许可。

4、对为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提供挂靠培训、报考等便利条件的驾校,一经查实,要对其停业整顿1个月,并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一万元。对再次违犯的驾校,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活动

对辖区内从事非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予以打击,对违法行为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驾驶员培训管理

各驾校申请考试时,必须要提供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运管局所应在培训记录上审核签章,签署意见。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我所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组,负责对全县驾培市场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组长:庞祥丰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副组长:程 文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书记

杜晓明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陈树华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王建俊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李振国 太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成员:驾培、稽查队、客运、货运、治超、维修、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各驾校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所驾培办,办公室主任由韩林山(兼)任。

监督举报电话:96566 、 6250216转8102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月15日—2月15日)

各驾校要结合文件要求逐条对照,逐项整改,并于2月16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运管所。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5年2月16日—4月16日)

要对辖区内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摸底,确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辖区内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三)总结阶段(2015年4月17日—4月30日)

要对此次驾培市场清理整顿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日前将清理整顿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局清理整顿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对于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驾校培训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长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抓,把驾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组织、协调、推动工作,亲自检查、亲自督办、亲自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检查、有成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任务,统一思想重点整顿

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清理整顿文件要求按照四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开展多种形式的清理整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严格问责。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整治。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不核实、不查处、甚至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对不履行驾培市场监管职责、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的根源,明确解决的思路,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要突出整治工作重点,严格检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以卓有成效的整治成果,促进驾培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五)统计汇总,及时上报。驾培办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专项整治统计汇总,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及时填报《驾培学校专项检查(督查)登记表》、《驾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成果汇总表》等.

驾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怎么写 驾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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