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公文 > 领导讲话 > 工作报告 > 正文

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报告集合4篇

【www.rconcon.com--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范文中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机关或法定对象汇报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报告集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报告1

同志们:

金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我们都在不断推进,都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工作。这次召开全市金融稳定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级关于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有关精神,研究分析当前我市金融不稳定因素并做好应对部署。刚才,市金融办和相关市直单位以及县市区(园区)作了情况通报,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大家要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既是服务发展的经济工作,更是守底线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大力度,消化存量风险,减少增量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要肯定成绩。去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谋划早、行动快、措施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出现区域性金融风险,也没有发生投资户因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案件遭受损失而导致的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和进京、进省上访行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了“两个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构筑第一道防线;坚持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形成了防范处置合力。在此,我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要正视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问题,目前我市金融稳定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警醒。一是整治形势仍然严峻。从前段时间的媒体报道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来看,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及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进入攻坚期。

金融市场是否活跃、金融实力是否强大、金融运行是否安全、金融生态是否良好、金融人才是否充足、金融监管是否到位,对一个地区的经济繁荣与社会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金融全球化、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各类金融工具的创新发展,金融风险也日益增多。市委、市政府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市里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从今年3月份开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深入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账户**万余个,涉及贴现金额**多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亿元,汇兑划拨资金近**万笔、**亿元,排查空白重要凭证**万份、印押证**多个,排查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排查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市金融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还有大量的整顿工作要做。具体表现在:一是有的单位认识上有问题,认为排查风险是多余的,长期不开会、不研究,疏忽大意、放松内控,导致制度上不严格、严管上不到位、工作上不落实;二是有的单位心存侥幸,觉得一些隐患自己有别人也有,不舍得花钱、花精力去整改,对待风险防范流于形式、摆摆样子,不深入、不彻底;三是有的单位耍小聪明、搞小算计、过小日子,只看到眼前、没看到长远,只看到局部、没看到全局。防范金融风险是涉及整个金融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主动参与、积极行动。

如果大家都不重视,风险就会越来越多,就会很容易酿成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手段,对金融风险开展“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排查,严抓、严查、严防、严控、严管、严改,真正做到顶层设计合理、工作措施严格、防范系统科学、考核问责有力、体制机制长效,实现防范工作常态化,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维护好健康的金融环境和金融秩序。

对下步金融风险排查及相关工作,我提四点要求:一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金融风险排查工作。这次金融风险排查工作,要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由市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各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别对各分管领域风险排查工作实施组织、指导和督查。市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排查工作,市发改委负责证券期货业和境内上市公司风险排查工作,市中小企业局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排查工作,**银监分局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工作,**保监分局负责保险业机构风险排查工作,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负责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排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非法集资活动排查工作并加强警力对县域金融机构进行跟踪排查,市工商局负责民间融资和中介组织风险排查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风险排查的宣传引导工作并对相关新闻报道进行把关,法院对涉及到金融的案件要加快处理,检察院要对金融犯罪、失职渎职进行严格查处,各县市区负责辖区范围内金融风险排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调配得力人员,靠上去、深下去、贴上前做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确保不走过场,并通过这次风险排查工作,使全市金融风险明显降低、金融环境明显改善、金融秩序明显好转。二要按照“突出重点、扭住关键、盯住薄弱、夯实基础”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改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前段排查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银行机构,要重点排查法人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建设、存贷款业务、财务会计管理、票据业务等方面风险;二是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要重点排查账户规范、管理制度建设、风险指标监控、开户和交易风险管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等方面风险;三是保险机构,要重点排查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合规、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风险;是小额贷款公司,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存款、发放高利贷、非法催债等行为;五是融资性担保机构,要重点排查资金运用、担保业务合规性、风险防范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典当行业,要重点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变相吸存、违规处置典当物等行为。尤其要深入排查整治内控机制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加强轮岗制度、制约防范制度、监察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用制度来用人、管人、控人、保护人,避免因内部管理失控导致风险事件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整边改,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进行化解和处置,并按照“三不放过”:即发生风险隐患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相关责任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理不放过的要求,严格深入排查整改,绝不能任由各类风险存在、扩散和蔓延。银行作为高收入、高风险行业,备受关注也肩负重任,相关从业人员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守住法律底线,不能只重效益、不讲信誉;不能只想赚钱、不负责任;不能只顾经营、不搞管理;对于管理层和一般工作人员,不能只重使用、不重教育;不能只讲业务、不讲创新;不能只看能力、不看品德。三要按照“加强领导、加强配合、加强监督、加强宣传”的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长效管控机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金融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对排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定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合作、监督有力,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措施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检查督导,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持续跟踪落实,既要树立正面典型,又要抓反面警示教育,促进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是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本性、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风险管控的对策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五是加强舆论引导,为风险排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现在金融行业存在着乱收排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现在金融行业存在着乱收费、霸王条款等问题,群众的意见很大,这都是行业上的不正之风,也都要很好地反思、治理。

要按照“加大投放、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改善环境”的要求,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的战略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务实创新”的要求,既要“求稳”,更要“求进”,在进中求创新、求突破、求发展,千方百计增加信贷规模,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质量,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是加大对市级重点项目、重点园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既要扶持大企业顶天立地,又要推动小企业铺天盖地,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要高度重视金融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关键性作用,积极推动金融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发展,加大金融对服务业的投入力度。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发展各类金融工具,吸引更多创投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发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以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支持各金融机构配合政府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资社会医疗事业、基础设施项目、旧城改造项目、养老服务机构等民生事业发展。四是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机构要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快审结和执行金 融涉诉案件,用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安全,增强银行放贷信心,促进金融环境、经济效益、社会效应、城市形象同步提升。

最后再强调几个具体问题:

一是各监管单位和金融机构都要形成一份有价值、有内容的自查报告,深入查摆问题,列出整改举措,并提出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6月初,市政府常务会议要听取一次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情况汇报,有关部门要做好准备。三是市金融办要尽快独立开展工作,加快研究我市服务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金融业健康发展。四是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一次视察。五是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中的资金检查力度,确保招商成果实事求是、不留水分。六是完善对金融机构的奖励办法,继续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为烟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报告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泰州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风险程度、问题轻重、运作模式等,对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线下投融资机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甄别认定,分类处置,进一步优化金融市场秩序,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建设我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总体原则

1.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把不增加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作为开展金融风险整治的基本前提,绝不允许已排查出的机构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绝不允许外地机构迁至本地、绝不允许新增机构疏于监管整治。对前期已排查出的机构,做到总量逐步化解、风险日益缓释,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2.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工作稳扎稳打,讲究方法步骤,针对不同风险领域,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做好风险评估,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防范处置风险引发的次生风险。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把握宣传口径,加强舆情监测。

3.边整边改,整章建制。对金融风险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省交办的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监管、重点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则,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4.属地负责,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是落实第一责任,承担组织协调、风险排查、风险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职责。市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派驻机构服从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共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实施步骤

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主要分三个步骤推进:

(一)全面排查核实阶段(7月31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按照社会治理“网格化”要求,健全风险排查网络,将排查涉嫌“非法集资”门店工作纳入全市网格员职责,对全市商务楼宇、沿街商铺、街道等地,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本地金融风险最新情况。对前期已排查整治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做到家家到,其中对已关停、失联的机构做出相应说明,对变更的机构必须逐家确认经营状况,填报附件1。对新发现的机构组织现场核查,摸清企业运营状况、资金来源及流向,逐家分析说明,做到及早处置,填报附件2。对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填报附件3。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二)分类制定方案阶段(8月15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结合企业类型、风险状况等,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提出初步分类整治方案,经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商确定后,形成正式整治方案。对省下发名单要求核查的机构、受理过投诉举报的机构、拒不配合的机构以及经会商分析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均应列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逐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推进方案应充分考虑各方关联要素,包括风险评估、预案处理、责任落实、节奏把握等方面。把线下投融资机构作为重点领域,根据区域内机构的数量、分布、规模,统一认定标准、统筹整改时点,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责任单位:市处置办、各乡镇(街道)

(三)稳步推进化解阶段(11月31日前完成)

各乡镇(街道)及市各有关部门对本领域、本辖区内的从业机构和业务活动,根据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务必年内有明显改进。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按照风险程度、处置难度逐批整治。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稳妥工作,最大程度争取舆论、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务必以保证兑付为重点,风险处置方式灵活机动,分类施策,避免过多的企业“跑路”、“失联”,防止发生大面积的因处置风险形成的次生风险;对有重大非法集资嫌疑、有外逃苗头的被整治对象负责人,及时采取手段,防止其外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做细做实维稳预案,切实承担防范处置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信访事件、重大网络安全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做好7家P2P网络借贷整治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人行、公安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

1.严格整治工作标准。市人行制定整改类机构整改计划,并联合各职能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核查。通过核查财务系统、资金流水、融资项目真实性、抽查借贷合同、暗访检查违规线下营销和违规宣传行为、产品合规性调查等手段,查实查透P2P网贷机构存在的问题。对平台存量投资款项,要组织各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兑付方案,使用合法合规渠道获得的资金及时兑付给投资者,不能“拆东墙补西墙”,更不得开展其他违法违规活动获得资金进行兑付。

2.联合开展现场验收。市人行会同各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受理和初审整改验收材料。市人行收到符合整改验收条件的P2P网络借贷机构提交的书面申后,联合市金融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及第三方审计机构等单位,对照现场验收标准审核资料,进行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P2P网络借贷机构,要求其对照审核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交验收资料;对通过预验收的P2P网络借贷机构,由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参与预审部门分管负责人签署预审意见,提交市处置办领导小组会商确定后,经市分管领导同意,报备泰州市整治办。

3.分类开展整治工作。对于验收合格的P2P网贷机构,尽快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对于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机构,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企业转型;对于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或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对于已经取缔的,要做好后续工作。

(二)开展“现金贷”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金融办、公安局、商务局、经信委、人行

1.把握“现金贷”整治对象。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各类机构开展或参与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利率畸高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整治利率畸高的“现金贷”业务(凡借款人平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24%或单笔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的,均予以重点整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2.明确重点整治内容。①省整治办下发我市涉嫌开展“现金贷”的4家疑似机构,市金融办要逐一开展现场检查,据实提出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包括机构实际控制人、业务开展情况、后续整改计划及督查责任人等。②市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或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由其监管或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对典当行、担保公司、保理公司等,在监管职能未明确调整之前,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加强整治。③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开展现金贷的,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负责整治。通过扫网、扫街、扫楼、扫校等方式以及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发现的“现金贷”机构和个人,要及时上门检查,并报送市处置办。

3.加大处置力度。有监管主管部门的机构开展“现金贷”的,由其监管或主管部门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无放贷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开展“现金贷”的,依法予以打击和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协助“现金贷”开展宣传的媒体、网站、平台等,宣传部门应立即叫停,如再宣传则追究相应责任;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7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将泰兴市“现金贷”业务企业登记表(见附件4)及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总结,报送至市处置办风险排查组。

(三)清理整顿线下投融资机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人行

1.制定处置方案。经前期排查,全市共排查了140多家企业,其中省级重点对象7家,市级重点对象3家,县级重点对象8家。市处置办要按照风险程度、处置难度,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明确整治单位,确定分批次推进整治的名单,切实落实好整治工作。各牵头整治单位每月底向市处置办风险排查组报送本月处置情况及下个月拟处置对象和措施。

2.加强源头管控。各乡镇(街道)开展全面排查期间,要对前期新发现的疑似机构逐一核实。市场监管局对申设立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的或涉及上述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一律暂停注册。

3.抓好日常监管。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部署要求,在6月-7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作为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攻坚战风险排查和处置的第一阶段。8月-9月为第二阶段,之后进入滚动式、常态化风险排查阶段,对线下投融资机构,按月进行滚动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对抽查发现规模较大、问题较严重的机构,纳入重点对象进行整治;对新发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或相关从业机构,要纳入风险监测。对超范围经营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或无照经营的企业,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坚决予以取缔。

各乡镇(街道)于6月20日前和7月20日前各报送一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7月31日前完成名单梳理、风险排查,并将风险排查影像资料、宣传活动影像资料、风险排查总结报告以及各类报表报送至市处置办风险排查组。

(四)做好5家农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公安局、人行

1.开展摸底排查。市金融办依托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调取相关业务数据,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开展对比核查,防止小贷公司发放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高息的“现金贷”。

2.组织分类处置。市金融办根据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置。①合规类。继续实施有效监管,督促规范经营。②整改类。市金融办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纳入合规类;整改后验收不合格,报上级部门撤销其经营资质;违法违规的视情节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③取缔类。对无经营资质而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关停相关网站、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在此基础上,要对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3.加强审计监督。市金融办组织对辖区内小贷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核查小贷公司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冒名贷款、拆分贷款、账外经营等行为,重点对小贷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进行穿透核查,防止小贷公司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对存在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资产质量严重恶化且公司无能力或不愿意充实资本金、一年以上不开展业务的小贷公司,将报上级部门依法终止小额贷款经营资格或关闭清算,坚决予以市场退出。同时,市金融办对前期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定期对小贷公司客户进行抽样回访,全面了解小贷公司业务真实性和贷款利率真实水平,防止出现虚假录入信贷数据、变相发放高利贷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主动发声、抢占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宣传主阵地,多形式、多渠道持续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按照统一要求,印制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有针对性地下发至商铺业主、物业公司及属地网格员,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在报纸、微信、论坛 等媒体上以及社区内宣传,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实现全民监测。

(二)用好技术手段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加快构建监测预警机制,共同推进全体化、社会化、信息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以舆情监测、资金账户监控等为切入点,加大对非法金融业务的监测力度,努力实现对金融风险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实现对未列入重点对象范围的从业机构的监测,切实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并尽快落实相关网格员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风险化解和分类处置问题协调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按照“一办五组领导小组”架构,加强指挥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做好牵头领域风险化解工作。对应排查而没有排查的、应监测没有监测的、应检查没有检查的、应处置没有处置的,一旦发生风险造成严重后果,将逐级追究相关责任。

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报告3

刚才,******传达学习了《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金融办主任领学了《2020年***市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市工商局、银监办、人民银行分别就2020年各自工作领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应该说工作安排都非常细致,工作目标非常明确。

去年,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没有新发一起非法集资案件,打非工作得到了***市非常好的评价,全市共化解银行业不良贷款4.21亿元,不良率下降了3个百分点,特别是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全国“两会”期间“涉众金融”群体稳控安保任务。取得的成绩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市社会经济金融整体大局的稳定。

在此,向奋战在全市金融工作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们前期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面做了一定量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随着银行信贷政策收紧、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深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的金融形势将会更加复杂严峻,县域金融领域存在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金融风险的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进一步凸显。当前,我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社会非法集资、传销屡禁不止,互联网金融风险亟显等将是我市下一阶段防范金融风险的主要风险点,不容小视。上级对市里进行考核,市里用工作清单的形式将这些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区办和有关部门,借助考核这个重要抓手,发挥好工作领导小组的导向作用,补足短板,确保各项工作能够稳步推进,逐步完善。

下面就做好2020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凝心聚力,突出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当前一个时期全党的重要任务,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异常重要的一场战役。各地、各部门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打起精神,凝心聚力,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心工作,坚决打好辖内、行业内防范化解攻坚战。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谋划早、行动快、措施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成效显著。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与全省乃至全国形势一致,金融风险进入了易发多发期,防控压力加大,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正视问题,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协调、督查落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倒查问责,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抓住关键,分类施策,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分类施策、逐点处置、序时推进、精准拆弹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地方金融业态风险、防范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三、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金融安全稳定。要压实风险责任,严格落实综合协调责任、属地处置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处置金融风险。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四平市防范金融风险预案》要求,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维护金融稳定。要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按程序问责,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鼓励。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谋划早、行动快、措施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成效显著。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与全省乃至全国形势一致,金融风险进入了易发多发期,防控压力加大,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正视问题,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协调、督查落实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倒查问责,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抓住关键,分类施策,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分类施策、逐点处置、序时推进、精准拆弹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地方金融业态风险、防范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五、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金融安全稳定。要压实风险责任,严格落实综合协调责任、属地处置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处置金融风险。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四平市防范金融风险预案》要求,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预警和监测机制,维护金融稳定。要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按程序问责,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鼓励。

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报告4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努力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全市经济金融安全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机构设置

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设立“一办四组”的工作机构,即领导小组办公室、维稳保障组、风险监测组、协调处置组、舆论引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主任由市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法院、公安、财政及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当出现重大风险预警时,根据需要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1-2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维稳保障组组长由维稳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信访局、人社局、公安局配合,人员由维稳办牵头从相关部门和涉险区市抽调人员组成。风险监测组组长由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人员由经信委、银监分局以及宣传部、法院、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海关、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局、房管局、供电公司、水务集团、保险协会指定专门人员组成。协调处置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人员由涉险区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法院、金融办、银监分局以及维稳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法制办抽调人员组成。舆论引导组组长由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宣传部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

分析研判企业金融风险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对企业金融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置企业金融风险的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对企业金融风险事件风险情况及工作进程进行评估,提出最终处置方案的政策建议;统一领导、指挥处置企业金融风险事件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一办四组”工作

(1)办公室。具体负责预警监测的日常工作,组织建立企业金融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向领导小组汇报企业金融风险事件有关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初步意见和建议;协调各成员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成员部门落实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方案拟定的工作措施;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风险处置情况;对企业金融风险事件的处置提出具体的建议;对企业金融风险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收集、整理有关档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维稳保障组。建立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处置集体访、异常访和非正常访,防范群体性上访;负责稳定职工情绪,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协调指导企业解决清欠职工工资问题;负责对企业、职工、债权人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来访接待工作;依法对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资产和护照等进行有效监控;负责预警企业的各项稳定排查、协调和处置工作。

(3)风险监测组。对各行业企业资产负债、融资情况、关联担保、生产经营等进行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估和分析,及时排查和发现资金链断裂等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形成有效预警机制。重点监控以下方面:网络等媒体披露、传播、报道企业生产经营的异常状况;企业贷款、承兑、信用证等业务情况,特别是周转困难、贷款欠息、贷款逾期以及账户现金流出现异常变动的、账户被执法机构冻结的;各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尤其是企业连续三个月以上亏损或亏损金额较大、企业由各担保机构担保的债务不能按时清偿等情况;房地产、建筑企业工程款被大量拖欠、承建工程中发生重大纠纷以及资金出现异常等情况;非正当原因纳税金额出现大幅度下降,未按期纳税申报或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收及社保基金,以及欠税、偷税、骗税等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频繁出入境,企业出现大额非法集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接受司法调查、涉嫌经济或刑事犯罪等情况;企业发生重大法律诉讼或系列诉讼,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资金损失或涉嫌民间高息借贷纠纷等情况;企业连续拖欠劳动工资两个月以上或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等情况;企业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等地方新型金融组织异常信贷有关信息;企业连续欠费或用电、用水大幅度下降等情况。

(4)协调处置组。及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金融辅助政策措施,防止出现“一刀切”的抽贷、断贷、压贷行为;推动银行诉讼案件的快审、快判、快结和银行不良贷款核销,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提出对风险企业应急支持和短期保障方案,视情况实施资产重组、司法破产等措施;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提出涉案企业资产分配方案,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风险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风险企业涉案资金,严厉打击暴力讨债、聚众哄抢财物等犯罪行为,负责依法立案侦查案件,打击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骗取贷款、贷款诈骗、恶意欠薪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主进行及时查缉;负责查清涉案资金去向,依法追缴赃款脏物,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5)舆论引导组。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协调处置恶意散布、造谣中伤有关企业倒闭出逃等不良消息;负责媒体应对、对外通报、舆论引导工作;做好金融风险防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高利贷等及其他案例警示宣传普法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及时应对。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各类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协调处置程序,出险企业所在区市和贷款主办银行要第一时间介入,科学制定应对措施,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将问题处理在当地。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有序开展协调处置。

(二)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根据企业资金链风险状况和牵涉程度,实行市区两级协调处置机制。各区市要摸清底数,分类别建立风险台账,并落实企业风险预警、风险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影响面不大的企业风险,由各区市协调处置;对影响面大、协调有难度的,由各区市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置。

(三)主动作为。各区市及相关部门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抓早、抓紧、抓小、抓细,切实做到组织协调到位、推进措施到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强化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全市经济金融稳定安全。

(四)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区别对待,分类处置,有保有压,综合采取“企业自救、银行支持、政府帮扶”等多种途径,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方案,妥善处理各类债权债务,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努力把各方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处置预案

(一)信息收集。建立企业风险监测月报制度,各区市各相关单位每月8日前将金融风险监测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统计数据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全市数据,准确分析金融风险变化趋势。如发现重大问题或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二)调研核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对企业危机进行调研、核实,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并根据企业危机严重程度、影响面,提出分类应急处置意见,落实处置牵头单位,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三)应急处置。各区市处置牵头单位要及时成立工作组,根据企业危机程度提出具体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后实施。

(四)信息发布。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各区市要及时将企业风险预警、危机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布。及时收集全市和先进地区金融发展、金融风险处置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各类金融信息,逐月形成专报,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各成员。

四、有关要求

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企业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事件及原因、有关企业危机应急处置方案实施情况等。

(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全力为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服务。要经常性地开展走访活动,主动上门服务,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困难,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全力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支持企业发展,保证实体经济资金供应,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和信贷政策,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断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在债权人委员会的协调下,共同研究企业贷款授信额度、风险处置、异地银行贷款管理等问题,减少续贷过渡时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三)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要深入落实《**省地方金融条例》,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投资管理机构、开展权益类交易和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健康规范发展。要肃清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大力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逃债,欺诈、胁迫放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中的政策宣传、舆论导向、新闻把关等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掌握有关舆情供领导参考,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非法借贷活动的危害,切实提高公众投资风险意识和对非法借贷活动的防范能力。

(五)维护地方金融生态。按照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专项办法,从严从快打击一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重建银企互信机制。法院要成立“金融法庭”或其他形式的金融案件专项办理绿色通道,加快金融诉讼案件办理效率。公安部门要落实专门力量,捕捉信息,严厉打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

(六)严守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过程中,对监测预警信息和风险处置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与牵头部门沟通,并严守工作纪律,做好***,妥善处理各类信息,做到专人负责,严防因信息泄露,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未经批准、故意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报告范文 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报告怎么写

本文来源:http://www.rconcon.com/gongzuogongwen/28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