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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梅乙工作计划(锦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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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工作中都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艾梅乙工作计划(锦集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艾梅乙工作计划

  一、背景

  目前,我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感染人数逐年增多,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通过性传播的比例逐年上升,艾滋病逐步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严重威胁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切实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高母亲及婴儿的生活质量,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广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实施方案》和《梧州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目标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具体目标

  到20***年,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建立适合我镇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和服务模式。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咨询率分别达到90%以上。

  (四)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五)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分

  别达到90%以上。

  (六)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达到90%以上。

  (七)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龄艾滋病检测率达到80%以上,其中6月龄内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八)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90%以上。

  (九)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12月龄随访率达到80%以上。

  (十)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十一)儿童经母婴传播感染艾滋病的报告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十二)先天梅毒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三、职责与分工

  (一)妇产科。

  对孕期未进行HIV抗体初筛检测的孕妇,应主动提供相关咨询、检测服务,同时用两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生产的快速检测试剂进行HIV抗体初筛检测,一阴一阳或两种均呈阳性反应的要立即进行检测后咨询、知情选择干预措施:临产后及时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同时送标本到市疾控中心做确诊。转介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相关咨询、检测和母婴阻断服务;

  (二)防保科

  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24小时内

  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

  (二)妇幼组。

  妇幼组负责本辖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

  (三).婚前医学检查门诊

  为新婚对象提供婚前、孕产期保健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咨询和检测服务,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确诊患者的转介和管理。

  四、实施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实施范围:在全镇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二)目标人群:在我镇就诊的所有婚前、孕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病毒感染的产妇所分娩的儿童;育龄妇女及其配偶。

  五、实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的措施

  我镇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当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广播和电视专栏、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册、小折页等宣传材料,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防治知识水平。

  2.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等多种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认识和利用。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助其制订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指导其正确避孕、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和使用安全套,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计划怀孕。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和转介服务。我镇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咨询、检测和转介服务。在孕产期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

  1.检测前信息提供。

  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前咨询,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接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者进行艾滋病确认试验,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

  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两类。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

  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

  为孕产妇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要为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乙肝两对半)检测。

  3.检测后咨询。

  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后咨询服务。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服务,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

  (三)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

  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

  (四)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干预措施。

  1.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到县妇幼保健院领取免费的

【篇二】艾梅乙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国家性病艾滋病防治政策,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提升我区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按照***市**年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卫生局**年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艾滋病防治工作

  (一)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控机制,加强机构组织建设

  1.与区妇联合作,加强妇女“面对面”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相关知识知晓率。

  2.加强学生艾滋病防治教育,将防治知识纳入初中以上健康教育课程,疾控中心加强工作指导。

  3.与公安部门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在押人员、吸毒人员的艾滋病干预及初筛检测工作,开展公安司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4.与广播电视等部门合作,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

  5.将艾滋病培训纳入党校课程,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6.各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妇儿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体系,提高病人发现率

  1.具有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资质的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完善实验室建设,保障人员及设备符合检测标准,做好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妇儿中心要做好术前、输血前、有创检查前、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及梅毒检测工作,检测率要达到100%。

  3.疾控中心加强高危及重点人群检测工作,商业性性服务者1200人/年、吸毒者400人/年、男男同性恋者200人/年、流动人口1800人/年,完成暗娼哨点检测400人/年。

  4.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加强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完成1500人/年。

  (三)认真落实艾滋病干预措施,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

  1.做好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疾控中心制定商业性服务人群、吸毒人群、男男同性恋人群干预工作方案,成立高危人群干预队,定期深入场所开展干预工作。推动高危人群干预工作进社区进程,组织好相关的培训和督导工作。

  2.开展流动人口干预。疾控中心与建设、流动办等部门联合做好流动人口的干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流动人群同伴教育、外展服务,做好活动记录并及时上报干预记录及信息。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各类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1.开展艾滋病防治大众宣传。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介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各医疗等有关单位要在辖区内采取宣传栏、墙报、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做好“6.26国际禁毒日”“7.28肝炎防治宣传日”“12.1世界防治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2.开展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疾控中心与教育局沟通协作,进一步提高初中及以上学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课程质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校宣传教育。依托居(村)委会开展校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五)加强艾滋病网络直报综合信息管理

  各有关单位完善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制度,提高艾滋病性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和管理质量,加强艾滋病性病网络直报管理。对确认阳性的hiv新发病例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流调及随访并进行网络报告。具备初筛检测资质的单位每月5日前完成《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的网络直报工作。

  (六)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

  疾控中心要对每个感染者/病人建立规范的档案,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感染者进行转介治疗。对艾滋病感染者全年2次、艾滋病病人全年4次的追踪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督促感染者每年1次cd4检测,病人每年2次cd4检测及每年病毒载量检测1次。

  (七)培训与督导工作

  疾控中心要及时对公安司法干警、各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各类娱乐场所负责人、初中以上学校健康教育教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政策、流行形势、相关知识、职业暴露预防、高危人群干预方法等知识的培训。各医疗单位要做好单位内部及辖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单位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卫生局,每年至少督导2次。

  二、性病防治工作

  及时收集性病疫情资料,疾控中心按时上报性病季度、年度报表、疫情分析及工作总结,做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无逻辑错误。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各类性病进行网络时报,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疾控中心积极开展性病漏报调查工作,每年至少调查2次,查找迟报、漏报原因,杜绝迟报、漏报现象发生。

【篇三】艾梅乙工作计划

  现阶段,全国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逐年增加,我区每年都有本地户籍的新发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报告,并呈现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态势。在新的防治形势下,艾防工作必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体制,实现干预与监测措施向社区层次的`普及和推广。现根据“艾防工作进社区”的防治策略,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体系

  各街镇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需指定专干或兼干负责本辖区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落实社区各项干预措施

  1、对辖区内暗娼场所进行摸底排查,配合疾控中心艾防专干开展场所干预与健教等工作。

  2、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摸底排查,结合公安部门的无毒社区建设,在社区对注射吸毒者本人及其家属开展面对面帮教和艾防宣传。

  3、在辖区内的城市主要街道、高大建筑物、交通要道、车站、社区、乡(镇)、集市等主要地段户外固定宣传牌和宣传画报;积极参与、策划“12.1”艾滋病防治宣传及政府相关政策宣传活动。

  三、加强技术储备

  每年派专干、全科医师及村医生参加区级的艾滋病防治、反歧视等教育。

【篇四】艾梅乙工作计划

  为惯彻落实我区《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母婴传播工作,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的良好氛围。

  当地卫生局和妇幼、计生等专业机构会将三病防治知识和正确求医知识纳入到生殖健康相关宣传工作中。各级医疗机构应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社区卫生机构等多种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孕产妇、育龄妇女对服务的利用。针对育龄人群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三病的危害、早期发现和规范诊疗的重要性。

  2、加强职业暴露防护,做好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

  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进一步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咨询率、检测率、干预率。

  5、规范信息上报制度,完善信息资料上报,提高信息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艾梅乙项目工作计划 艾梅乙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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