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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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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区巡察组对中河村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了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八项规定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村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组织领导

  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村两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小铃同志为组长,正科级督查员、副局长徐莉、纪检组长张静林、副局长郭雪雷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曹建军、接待科科长李建国、督查科科长黄娟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区信访局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方法步骤

  全局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两个月(2018年7月18日至9月1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提高认识、制定方案(7月18日-7月30日)

  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全局整改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并报区委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召开局机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2.落实整改,建章立制(7月31日-8月30日)

  一是修改完善局机关相关制度、规定,协同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3.查漏补缺、整改总结(9月1日一9月18日)

  一是局党组和纪检组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报告,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召开机关会议,听取整改意见,查漏补缺。

  二是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将整改情况报区委第三巡察组审查,并在区信访局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对党的政治建设站位不高、认识不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深,仅限于学习传达,没有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对巡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将2014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记录更改日期作为2015年支部会议记录提交巡察组查阅。

  整改措施:

  ①局党组负责加强学习,结合我区信访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全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现“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服务信访”。

  ②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十六届区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查纠更改会议记录人,进行约谈,问责。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7月底前

  2、推动“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不力。抓基层信访工作责任不实,对出现连续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没有及时提出通报和严肃问责,执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不严。

  整改措施:

  ①抓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制定《汉台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两办文件印发,夯实卯死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责任。

  ②对出现连续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汉台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和严肃问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

  责任领导:郭雪雷

  责任科室:办公室 接待科

  完成时限:7月底前、长期坚持

  3、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无党组议事规则,以党员会议、机关会议代替党组会;2015年、2016年无党组专题会议记录,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用局行政文头代替党组、党支部发文。

  整改措施:

  ①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按期召开党组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

  ②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

  ③印制局党组、党支部文头,规范行文,纠正用行政文头代替党组、党支部发文的现象。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7月30日前、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对党建工作思考谋划少,没有创新亮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未见专题讨论印证资料,活动不扎实,流于形式,常态化工作无安排,无部署。

  整改措施:

  ①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

  ②局党组加强对局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③局党组、党支部坚持党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创新党建、“主题党日+活动”,有亮点、有特色。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7月30日前、长期坚持。

  2、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多数干部从事信访工作时间较长,不同程度产生职业倦怠,工作的精气神不足,思想上缺乏进取精神,乐于现状,因循守旧。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人计划,强化考核评价,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主人翁的态度热爱本职工作,正确认识岗位、理解岗位、接受岗位。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做到担当、作为、会为、善为,在工作中对标提升,出色完成任务。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办公室 接待科 查办科

  完成时限:8月30日前、长期坚持

  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同志、支部书记与党员交心谈心不经常,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掌握不细、研判不深,以致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效果欠佳。

  整改措施:

  ①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开展党组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同志、支部书记与党员交心谈心,相互沟通,增进团结,推动工作。

  ②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和自学,讨论交流思想,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细研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学习效果。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组织机构不健全。2017年4月,局机关支部书记张静林派驻扶贫村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书记空缺,导致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

  2018年3月28日报请区政府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区信访局党支部于4月20日下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程序,提交支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换届选举新一届信访局支部委员,徐莉同志任区信访局党支部书记;郭雪雷同志任信访局党支部宣传委员;黄娟同志任信访局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支部书记来抓党支部工作。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已整改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局党组中心组近三年来无学习计划,无专项学习记录;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规范;党员学习积极性不高,支部活动印证资料和相关会议记录缺失较多。

  整改措施:

  ①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规范记录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

  ②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好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③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7月30日前、长期坚持

  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拔任用干部,2014年10月,局党组在任命办公室负责人上,只是班子成员沟通后口头上任命,无专题会议研究和发文。

  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重新核定人事档案,完善材料。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

  4、党员发展资料不规范。2017年,党支部新发展党员资料中未见票决单,相关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复印件与机关支部会议记录不能相互印证。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做好会议记录,并相互印证。

  责任领导:徐莉

  责任科室:党支部

  完成时限:已于5月10日整改到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还不彻底。突出表现在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官僚主义时有发生。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部署仍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工作上依葫芦画瓢,存在重痕迹,轻实效的现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检查考核的多,下基层指导信访工作的少,对群众信访事项满足于交办、转办、督办,依赖于基层回复,深入实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少,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的办法不多,主动化解矛盾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①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要通过持续深入的作风整顿,树牢“三严三实”。全体党员都要自查自纠,对照军令状查找自己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特别是要对“四风”问题来一次大排查,敢于动真碰硬、触动灵魂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针对“四风”问题采取具体措施进行大检修、大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②制定《汉台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指导、调研和研判,主动深入基层协调化解信访疑难问题。

  责任领导:周小铃 郭雪雷

  责任科室:接待科 查办科

  完成时限:8月底前、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2015年以来仍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和个人手机通讯费的现象。

  整改措施:

  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经纪律,局纪检组强化监督。

  ②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立即退回财务余额账户,停止个人通信费报销。

  责任领导:周小铃 张静林

  责任科室:财务室

  完成时限:已于5月8日整改到位

  3、干部作风纪律建设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三牌”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干部工作期间未佩戴胸牌;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在年度目标奖发放上实行平均主义,没有差异化,不能体现激励作用。

  整改措施:

  ①严格落实“三牌”制度,干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胸牌,养成良好习惯。

  ②严格按照《汉台区信访局党组“三项机制”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在年度目标奖发放上充分运用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出勤率,工作成效实行差异化,体现激励作用。

  责任领导:周小铃、张静林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8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较少、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满足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检查落实不够;纪检组“三转”不到位,纪检组长张静林2017年4月被派驻脱贫攻坚包联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长期脱离纪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履职。

  整改措施:

  ①局党组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视,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每月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②局党组及时研究调整分工,落实纪检组“三转”到位,正常履职。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纪检组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2、管党治党宽、松、软。局党组对党员干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派驻脱贫攻坚包联村原第一书记张敬轩疏于监管,致使其违反工作纪律,2017年12月,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措施:

  ①压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

  ②严肃责任追究。抓好《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③注重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7月底、长期坚持

  3、制度建设不规范。信息报送、电脑管理等制度仍沿用2014年以前制度,内容陈旧,未及时修订完善。在2014、2015年度信访干部考核奖励资金发放上仍执行2006年相关制度;党组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局务会议记录混杂不分;“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无记录。

  整改措施:

  ①修订完善《汉台区信访局工作制度》。

  ②严格按照《汉台区信访局党组“三项机制”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在年度目标奖发放上充分运用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差异化,体现激励作用。

  ③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各自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机关会议。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纪检组 办公室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4、“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监督执纪“宽、松、软”,局党组和纪检组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监管不严,对迟到早退等现象不能及时提醒和纠正,2016年无“第一种形态”登记表,2017年无“第一种形态”谈话记录,近三年均未运用“第二种形态”。

  整改措施:

  ①压实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

  ②严肃责任追究。局党组和纪检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监管,抓好《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③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对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等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充分运用“第二种形态”,认真填写“第一种形态”登记表、谈话记录。

  责任领导:周小铃 张静林

  责任科室:纪检组 办公室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乐观有余,压力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实手册内容填写不规范,过于简单,有空白现象。

  整改措施:

  ①完善制度;局党组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继续落实签字背书、签订责任书、承诺书。

  ②强化考核;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力、确保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无违纪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周小铃 张静林

  责任科室:纪检组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实。没有廉政风险评估和排查台账,对派驻北京处理信访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细,对处理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和接访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

  ①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评估和排查台账。

  ②制定《驻京信访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接访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周小铃 张静林

  责任科室:纪检组 财务室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2、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批把关不严,部分票据无报销单,只有报销粘贴单;部分财务支出票据无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

  整改措施:

  ①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

  ②纪检组约谈财务管理人员,运用第一形态提醒谈话,纠正错误,组织人员清查结存账号,支出票据,严格审核现金支出。

  ③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财务室

  完成时限: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七)“三大攻坚战”和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高,重视度不够,对派驻包联村抓扶贫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原驻村第一书记大局意识不强,工作责任心差,不能严格要求自已,违反驻村工作纪律,在上级脱贫攻坚工作检查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整改措施:

  ①认真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在脱贫攻坚上下功夫,局党组以上率下带领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确保帮扶村整村贫困户退出,任务完成。

  ②制定区信访局驻朱湾村干部管理办法和区信访局结对帮扶管理办法,以制度管人管事,严考核严问责,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实行常态化督导检查考核。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纪检组 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已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2、帮扶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相关政策学习钻研不深不细,理解不透,缺乏有效的帮扶措施,局限于“走访式”、“慰问式”帮扶,贫困户内生动力未被充分激发,缺乏自身“造血”能力。

  整改措施:

  ①局纪检组长负责全程监督,结合信访局帮扶村工作实际,逐户逐项分析研究贫困户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帮扶政策落实精准,充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自身“造血”能力。每两周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各帮扶干部汇报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逐项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②对各帮扶干部进行培训,达到熟练掌握扶贫政策,宣传政策,运用政策落实帮扶措施。组织各帮扶干部相互督查,交叉检查。运用“三项机制”,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给以表彰,向组织部门推荐。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各帮扶干部和驻村工作队

  完成时限:7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八)其他方面的问题

  1、网上信访工作有待规范提高。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不够,一些镇办和部门还存在网上信访受理、办理不及时,告知答复不规范,送达不到位等问题,造成初信初访问题不能及时化解,导致问题积累和越级上访,群众满意度不高。

  整改措施:

  ①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

  ②加强对镇办和部门网上信访受理、办理,告知、答复规范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督查工作分解到各科室组织落实,实行季度通报,考核打分,列入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化解,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查办科、接待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长期坚持

  2、全区信访责任制落实不严。基层单位重点信访人员频繁到市赴省进京聚集,稳控办法不多,接劝返不及时,依法处理的意识不强,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

  ①加强对重点信访人员频繁到市赴省进京聚集的研判,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重点交办稳控责任,强化督查,问责问效。

  ②树立信访干部依法处理信访违法行为意识,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信访行为。

  责任领导:郭雪雷

  责任科室:接待科 查办科

  完成时限:9月10日前、长期坚持

  3、全区信访工作开拓创新不足。信访干部队伍老化现象普遍存在,一般干部特别是一线长期从事信访业务工作干部交流少,缺乏应有的活力。

  整改措施:

  局党组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汇报,建议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善于做群众工作,头脑灵活,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同志交流到信访部门任职和工作。对长期在信访部门工作的同志要给予关心爱护,积极向组织推荐提拔和交流到其他部门工作,激发工作激情,增强活力。

  责任领导:周小铃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20日前、长期坚持

  五、具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科室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局纪检组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责任科室要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三)公布情况,接受监督。在区信访局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局党组在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7年5月19日至10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29日下午,巡察组反馈了意见,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党委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建议。对此,局党委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召集局班子全体成员和相关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廉政建设和财务管理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目标。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整改到位,真正把落实反馈意见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动力,凝心聚力推动建设事业快速发展,展示城建铁军新形象、新状态、新业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连永明(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涌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金济连(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长)

  成 员:张富昌(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永进(党委委员、副局长)

  潘海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海波(总规划师)

  陈海夫(党委委员)

  陈娟娟(市基投集团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整改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材料撰写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涌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蔡灵波同志担任,成员由阮圣行、金玉平、狄颖、张琳等同志组成。

  三、整改步骤

  集中整改期限为两个月(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13日)

  学习领会市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小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经局党委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巡察办同意后印发实施;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牵头领导:徐涌江,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二)着眼长效,全面整改(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25日)

  一是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制定或完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等相关规定,强化政策执行力,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是制定整改清单。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三张清单。一是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任务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三是时限清单,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倒排工作计划,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三是形成整改报告。各分管领导、各责任科室(单位)对照整改方案,着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形成报告。党委主要负责人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重点聚焦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后续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

  (牵头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局工会、办公室、城乡科、村镇科、房管处、规划办、规划设计院、城市建设综合公司、基投公司、风景旅游公司、管道燃气公司、城建指挥部)

  (三)整改总结,形成报告(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0日)

  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时按要求形成报告。

  (牵头领导:徐涌江,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内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没有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问题多,如康惠佳园公租房一期租户入住不到三个月,出现卫生间渗漏现象,涉及一期全体住户,虽经及时整改,但群众反响较大。在市政道路工程方面,大多数桥梁设计和施工时对桥头接线未处理或未处理到位,“桥头跳”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工程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部分工程设计不到位而影响质量。

  整改措施:一是双管齐下,有效整改。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质量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针对康惠佳园公租房一期卫生间渗漏现象我们将会同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查找保障房渗漏等质量问题,明确维修方案;对尚未解决问题的住户,采用电话通知等形式随时上门服务,并加强督促整改力度,派驻施工单位人员上门查看,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二是技术更新,加强修复。坚持科学施工,严格施工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针对“桥头跳”问题,新改建桥梁将采用新技术处理有效改善“桥头跳”现象;老桥在采用沥青缓坡等方式缓解桥头跳现象的同时,通过每年桥梁检测、养护观察情况等方式进行修复,着力缓解“桥头跳”问题。

  (牵头领导:王永进,责任科室:城建指挥部)

  2.关于规划管理科学性、规范性不够的问题。规划的刚性不强,规划的预见性不足,规划调整较多。规划缺乏整体性、系统性,一村一规划、一小区一规划,同路不同景,没有形成整体特色。多规合一没有落实到位,各部门规划还没有整合到位。规划人才缺乏,尤其是镇(街道)一线规划人员缺乏。规划管理审批不够严格,存在长屿硐天山庄、硐天玫瑰园等违规审批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规划编制。制定和完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范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引进高水平规划团队,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二是提高规划刚性。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依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修改城乡规划。三是加强规划管理。吸取长屿硐天山庄、硐天玫瑰园等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完善审核机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的规范和制度。四是加速多规融合。以“多规合一”软件平台建设和数据处理项目上线试运行为契机,强化业务培训,12月底前,召集部门、镇、街道、三个新区联系人进行信息平台操作培训。建立试运行反馈机制,力求早日发挥实效,制订“多规合一”管理办法(试行),为市政府做好参谋工作。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从2017年开始,人员编制进入正常循环,提前谋划三年人才招引计划,及时、准确掌握规划人才需求状况,每年根据岗位需要适时调整。通过成立一个项目引进一批人才、建成一个项目培养一批人才,有导向性、针对性地选择后备主力投入到镇(街道)工作锻炼。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补足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短板。2017年规划线招聘公务员1名,事业人员5名,2018年计划招聘事业人员4名。

  (牵头领导:潘海军、林海波,责任科室: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办、多规合一办、各分局(所))

  3.关于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的问题。未按相关规定制订对国有出资企业的相关监管意见,未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未拟订出台调控国有出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分类指导意见,未按相关规定修订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登记不实,8个单位存在账外房产和土地。单位资产账实不符,7个项目少转成本多记账面价值,5个单位所有的房产、土地与实际产权人(或使用人)不一致。6个单位已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12个单位房屋、土地未办理产权证或变更手续。5个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出租房屋,所有出租房屋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对租金进行评估、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租。3个单位应收未收房屋及土地租金167.33万元。资产使用管理不够到位,如由锦屏公园通过对外公开招租的2个小卖部配套用房,合同到期后租金还延续上一年收取,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单位住宅用房管理不够规范,11个单位无偿出借资产18895平方米,闲置资产169051平方米。国有资产投资权属不清,5个单位财务账面对外投资金额与工商登记的股权信息不一致,未按规定对下属集体性质企业进行清产核算和脱钩。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快速办理。对建设系统的全部资产再次进行全面盘点。二是落实措施,加强管理。加强公房和保障房不符合租房条件的清退工作,全面清理不合规范对外出租或未及时收取租金等行为。规范资产借用手续,做好无偿借用房产的资产调拔。加快办理已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财务竣工结算,按照《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竣工未结算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实行分类处置,分批逐个进行处理。三是加快处置,健全机制。针对未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问题,我们将根据产证办理情况,逐批进行处置消化,逐步完善国有出资企业的相关监管规定,建立企业效益与工资收入挂钩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从制度上的完善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领导:徐涌江、陈海夫、陈娟娟,责任科室:办公室、房管处、基投公司)

  4.关于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比较少的问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研究业务性工作较多,存在局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的情况。

  整改措施:切实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认真开好党委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同时,扎实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以务实担当的作风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研究,党委就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拿出具体意见,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牵头领导:徐涌江,责任科室:办公室)

  5.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有关重大项目决策没有经党委讨论。许多重点工程项目确定、规划设计、概算、预算、决算、招投标和资金拨付没有经过局班子会议商量,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自行确定。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审核权在市建设规划局城乡科(污水办),每年涉及的资金数目巨大,属于大额资金使用范畴,但该项工作未纳入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指出改正。市城市建设指挥部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记录参会人员发表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工程联审连签会议没有完整的会议记录本,只有部分个人记录信息。

  整改措施: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重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五不一末位”制度,并有规范的会议记录。针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廉政风险,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是政策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及相关制度,研究制定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及时整改。针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中大额资金使用没有纳入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问题,我局将完善操作规程,将城镇污水补助资金的使用上报“三重一大”备案同时提请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三是规范流程。按要求记录参会人员发表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工程联审联签会议安排专人,使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

  (牵头领导:张富昌、王永进,责任科室:城乡科、城建指挥部)

  (二) 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局党委党的建设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党费缴纳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够,部分党员没有制定符合个人事迹的学习计划,党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没有明确整改时间。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严格实施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固定时间、明确主题,理顺“三种关系”,开展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根据党务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管理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民主管理制度。二是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把“两学一做”纳入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根据“五查五看”要求,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引导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查找“四个合格”方面的不足。三是配优育强党建力量。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党务的班子成员履行直接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干部做到每年在党员大会上至少1次交流发言,坚持到所在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

  (牵头领导:连永明,责任科室:办公室)

  2.关于党的教育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力。党性教育方式较为单一,部分下属单位不参加机关学习会。市汇其乐实业公司党支部因党员分散而活动不正常。市规划设计院党支部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市市政环境公司党支部公告栏张贴的还是2003年的内容。对老干部关心不够,退休老干部存在意见。

  整改措施:一是推动建立支部星级评定管理制度。适时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对问题较多的党支部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对市规划设计院党支部的整顿、更新市政环境公司党支部公告栏内容以及根据实际合理归并汇其乐实业公司党支部等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担当”。三是多形式创新党性教育方式。定期举行理论讲座、播放廉政教育警示片等,配合多种方式,建立分类分级别教育和不同层次党员的党性教育体系,搞好党内“传带帮”工作。四是健全老干部结对帮扶制度。通过组织结对、党员个人结对等方式,按照“一对一”“多对一”方式对有困难老党员进行“六必访”。

  (牵头领导:连永明,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市建设规划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方案不完善,“三书两报告”流于形式。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文件没有及时传达到下属单位。部分下属单位(科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够,部分人员没有认真梳理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对下属单位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督,下属单位干部职工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违规收受礼卡、接受吃请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方案,实施“三书两报告”制度。引导局内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梳理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二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贯彻落实“一岗两责”制度。三是强化督导,严抓惩处。强化局党风室职能,加强对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的督促、领导交办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对违纪人员按规定开展廉政提醒和工作提示约谈,对出现问题的党支部进行规范整改,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将有关文件及时传达到下属单位。

  (牵头领导:徐涌江,责任单位:办公室)

  2.关于选人用人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人员结构不够合理,局机关抽调下属单位和基层站所人员较多,造成下属单位和基层站所有人不足。干部职工混编混岗使用现象严重,不仅增加了人事管理难度,也严重制约了部门自身发展;局机关和市城建指挥部关键岗位使用企业职工和自聘人员,甚至担任中层职务,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编外人员招聘不够规范,一些没有经过公开招聘,一些由下属单位自行录用。

  整改措施: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既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二是聚焦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把责任挺在前面,以责任追究压阵,抓好任前把关关键环节,对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作出规定、提出要求,以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三是针对局机关和市城建指挥部关键岗位使用企业职工和自聘人员,甚至担任中层职务的现象,对混编混岗现象进行整改。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立足我局当前工作实际,加强对岗位及人员的梳理,提高人事管理规范意识,形成责任清晰且高效率的人员岗位系统。四是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程序。招聘前制定使用计划和使用管理方案,经编办、人事部门同意后按规定提交会议审议。细化程序细则,对不规范的招聘行为及时查处,严肃人事选拔纪律。

  (牵头领导:徐涌江,责任单位:办公室)

  3.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局党委班子和机关干部责任心不够强,存在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作风不实的现象。有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及时,如新天地的管理问题,责任单位推诿,有关合同、税费等问题没有解决;虎山儿童游乐园租赁合同处置问题,由于土地问题无法办理规划许可证,15年没有解决,到最近才解决合同有关问题。管道燃气管理因安全风险问题,班子成员都不愿管,只要谁新到任就安排谁管。市建设规划局下属3家集体企业,局班子分管领导基本上未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指导,导致问题堆积。部分班子成员思想包袱重,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得罪人。有关工作前期调研不够,临时仓促决定,方案不够合理。项目评审规划性不够,走形式多。规划办人员担当不够,如农民建房问题审批时间长,群众意见大。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局党委班子和机关干部责任心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思想包袱重,存在“老好人”思想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政治思想、廉政教育、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学习活动,提高局内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强化担当意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自觉性和严肃性。同时建立党员先锋作用,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间的谈心谈话,并经常性开展民主生活会,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二是对新天地的管理、虎山儿童游乐园租赁合同的处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方案进行妥善处置。三是针对管道燃气管理问题,继续围绕民生需求和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同时建立例会制度、结对联系制度和督查考核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将企业管理落实到位。四是针对农民建房问题审批时间长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规划制度,定期召开规划例会,强化规划全体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敢担当、聚焦工作抓落实”意识,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项目评审流程,提高项目评审的质量;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作为评先授奖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建筑方案审查内容规定》等规定,提升规划评审质量;实行村民建房联合审批,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单位:规划办、风景旅游开发公司、城建指挥部)

  4.关于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管理不严格,部分项目存在拆分招标,串标现象。项目层层转包现象严重,有许多外地企业在温岭中标的项目转包给温岭人施工,成为当前工程领域的潜规则。市房管处部分施工项目单位确定不够规范,项目选择的设计单位和装修单位比较集中。招投标设定最低价随意性大,如商业街3个地下车库经营权招标,首次设定下限价30万元,废标后,再次招标设定下限价为16.8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招标方式。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强化学习《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依规招标工作水平。二是认真开展自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已经发包的项目进行自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违纪人员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始终保证我局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着力建章立制。针对市房管处部分施工项目单位确定不够规范问题,我局已于2017年4月出台房管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操作。完善资格审查制度,依法选择合适的招标、评标方式,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继续深化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质量安全整治”百日专项活动。

  (牵头领导:张富昌、王永进、陈海夫,责任单位:城乡科、房管处、城建指挥部)

  5.关于危旧房改造验收缺少标准和鉴定结果的问题。对农村危旧房修缮户相关验收资料就是面上改造前后照片,无费用测算结构,不能全面反映改造真实投入和效果情况。3户以新建住房户名义发放危旧房改造补贴,实际为购买发放。验收资料中无相应的检测和鉴定结果,改造后房屋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无消除安全隐患,无法核实和确定。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验收流程。细化危旧房改造验收标准,在验收时列明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户具体改造项目、改造费用清单,反映真实的改造效果,真正使得改造补助完全发挥作用。二是落实防范排查。组织当地政府、相关鉴定中介机构进行验收,使得改造后房屋符合基本的结构安全标准。针对3户以新建住房户名义发放危旧房改造补贴,实际为购买发放的问题,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料查阅,核实具体情况后再做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牵头领导:张富昌,责任单位:村镇科)

  (四)廉政建设和财务管理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及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部分票据报销没有附上会议通知或对方的函。存在公务接待餐费或陪同人员超标现象。汽车维修审批表上没有审批意见,也没有盖公章。财务把关不严,市房管处下乡路费报销的车票连号,单趟金额虚假,负责人自己申请自己审批。疗休养报销不规范(上报在仙居疗休养,报销的票据是玉环的)。部分经费在下属单位报销,下属单位还存在公款购买香烟接待的现象。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障房账目中,凭白条收据预付工程款,结算拖延,且结算价和预付价相差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定违规款项退还计划,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坚持轻车简从和对口接待原则,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三是严格财务报销制度。针对市房管处下乡路费报销的车票连号问题,我局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经费审批严格遵照流程逐级上报审批。各级经费支出审批人严格遵守预算管理规定,做到审批意见清晰完整、责任分明。加大日常财务检查力度,确保报销人提供证报销票据的真实性。针对公款购买香烟接待的现象,我局已完成整改,全部款项均已退回。针对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障房账目中,凭白条收据预付工程款,结算拖延,且结算价和预付价相差较大问题,我局已完成整改,至2016年11月份开始,预付工程款均开具正式发票。

  (牵头领导:徐涌江、王永进、陈海夫、林海波、陈娟娟,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室)、房管处、规划设计院、城市建设综合公司)

  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指挥部工会经费单列,但没有单独建账,不符合《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公司工会经费没有单独建账。市房管处工会单独建账,但工会活动没有计划方案,开支没有明细单,发放奖品超过参与人数的30%。市管道燃气公司没有建立工会,市规划设计院发票上还盖原规划设计室工会小组公章。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向温岭市总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要求建立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城建指挥部、市管道燃气公司等工会组织,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规范工会各项工作。二是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建立账簿、款项和核查制度,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明确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责任,规范各项资金使用要求。三是加强经费管理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对下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指导和检查,切实规范财经行为。落实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责任,预算内收支严格执行工会负责人“一支笔”审批要求,重大支出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牵头领导:徐涌江、王永进、林海波、陈海夫,责任科室:局工会、房管处、规划设计院、管道燃气公司、城建指挥部)

  3.关于存在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现象的问题。市房管处在2015年和2016年发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金,离退休人员年底慰问费超标,2016年职工体检未附名单,且超标准。加班费发放不规范,指挥部按照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加班补贴,但没有相关的内容制度,没有附上具体的签到清单。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奖金管理机制。规范各项津贴补贴、奖金发放项目和标准,强化源头治理。对巡察反馈中提及的限时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杜绝执行力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现象。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把日常管理监督的关口,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针对市房管处违规发放的2015年、2016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金及体检费用超标问题,我局将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核清事实后,将责令作出整改,并退回超标部分金额。

  (责任领导:王永进、陈海夫,责任科室:房管处、城建指挥部)

  五、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党委、各科室(单位)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端正态度,勇于担当,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脱。局班子全体成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召集相关科室(单位)研究细化整改措施,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总结评估等工作,全面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二)分类实施,全面推进。认真对待市委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到全面落实。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问题、带有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好反映较大的突出问题。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三)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推动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督查,强化问责。重整改重问责,深入剖析,既抓点又抓面,强化过程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单位)要追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问责,严格落实每周报送进展情况,半月督查一次,每月专题汇报一次的要求,对态度不端正、不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同时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突出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9日-5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业局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巡察,7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结合县农业局实际,特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和我县农业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二、组织领导

  对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林华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纪委驻派农业局纪检组长张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查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方法步骤

  全局集中整改工作时间为两个月(2018年 8月25日至10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8月25日-9月10日)

  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全局整改工作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并报县委第一巡察组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召开局机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二)落实整改,建章立制(9月11日-10月10日)

  一是修改完善局机关相关制度、规定,协同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和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三)查漏补缺、整改总结(10月11日一10月25日)

  一是局党组和纪检组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情况自查,形成报告,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召开机关会议,听取整改意见,查漏补缺。

  二是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将整改情况报县委第一巡察组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领导弱化问题。如以班子成员会议、业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以业务工作代替党务工作。《2016年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站办股室分工》文件中没有体现党内职务的核心地位,党内职务排在行政职务之后。2018年局党组成员分工中党建工作无人分管。

  责任领导:李林华

  责任股室:党建办、办公室、政工股

  整改措施:

  (1)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

  (2)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党务工作安排。

  (3)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由党组成员、农办副主任李惊雷分管党建工作。

  (4)坚持党的领导,规范分工文件中的职务排序,党内职务排在行政职务之前。

  整改时限:9月下旬并长期坚持

  2.执行上级规定不实。如贯彻“三重一大”规定不彻底。2014年局机关临聘人员聘请,2016年农业救灾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没有执行“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制度,财务一直是局长审批签字列支,直到2018年巡查期间才落实到位。2016年拨付给皇图岭镇麻城村的“三品一标”检测费,分管领导名字由别人代签。

  责任领导:李林华、李惊雷、张辉

  责任股室:监察室、财务股、办公室、农产品质量监测站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2)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明确由农办副主任李惊雷分管财务。

  (3)由纪检组长张辉牵头,组织纪检组、监察室对“2016年拨付皇图岭镇麻城村的‘三品一标’检测费”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拨付条件,对该费用进行追缴,上交财政。

  (4)整改时限:10月上旬

  3.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部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项目效果欠佳,如2015年-2017年渌田镇新江村结构调整——油牡丹种植项目没有取得预期效果,仍然拨付项目资金。巡察发现,发现信访矛盾化解不力,如2002年农业局改制遗留问题中仍有10多人在不断上访。

  责任领导:谭国荣、周冬桂、张辉

  责任股室:监察室、财务股、政工股、经作站

  整改措施:

  (1)由纪检组长张辉牵头,组织纪检组、监察室全面核查“2015年-2017年渌田镇新江村结构调整—油牡丹种植项目”,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按照《攸县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控项目准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严防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

  (2)根据《关于解决2002年农业局改制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及有关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和化解矛盾,加快解决改制遗留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分步解决。同时,随时掌握上访对象的动向,避免非法上访。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整改时限:(1)项10月上旬,(2)项长期稳控,化解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治学习流于形式。部分党员干部不清楚“两学一做”具体内容,也没有做过专门的记录。学习教育主要是摆样子,走形式。巡察谈话发现15人不清楚十九大召开的时间及主体报告的内容。18人不能完整表述县委提出的“两突”、“五区会战”的具体内容。

  责任领导:李惊雷、文媚

  责任股室:党建办、办公室

  整改措施:

  (1)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

  (2)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党建办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支部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并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掌握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3)10月上旬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将考试结果公示并计入党员积分。

  整改时限:10月中旬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抓而不实。局党组没有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中心组和下属支部理论学习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正能量不足。多数人存在“各人自扫门前雪”思想观念,业务上认为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行,缺乏担当进取精神和主动配合意识。

  牵头领导:李林华

  责任领导:局党组成员

  责任股室:各党支部、各股站室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

  (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时限:10月上旬并长期坚持

  3.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党组班子成员及其他成员干部党性锻炼不经常,好人主义广泛存在,巡察谈话期间,绝大多数党员只提成绩,不讲缺点。个别党员干部因身份编制登记问题,消极散漫对待组织和工作。部分班子成员“船到桥头车到站”的心态相当严重。

  责任领导:各党组成员

  责任股室:各党支部、党建办、政工股

  整改措施:

  (1)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结合“党员主题日”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决策过程中,做到讲党性,讲原则,杜绝好人主义思想。

  (2)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各支部书记对所属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

  整改时限:9月下旬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干部队伍培养乏力。党组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局机关工作人员中大多数是60后,中层以上年轻干部寥寥无几,业务骨干缺少,全系统具有农艺师等高级技术职称的干部只有15人。局机关在职53人,非党人员22人,近3年未发展一名党员。2017年局机关大部分股站长请辞站长职务。

  责任领导:李惊雷、文媚

  责任股室:党建办、政工股

  整改措施:

  (1)加强人才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专注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办作用,强化业务的“传帮带”。争取县里支持,逐步充实人员,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

  (2)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大范围培育业务骨干力量,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参与职称考试,提升职称级别。

  (3)充实党员干部队伍,力争每年发展1-2个年轻新党员。

  (4)进一步完善鞭策激励机制,推进队伍内关怀、勉励、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整改时限:10月中旬

  2.组织生活开展不实。如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会,农技推广中心党支部与执法大队党支部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完全相同。2016年局主要领导干部的党员自评表和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均不是自己填写。2018年没有党组会议记录,党小组活动记录缺失,支委会内容仅限于安排主题党日活动。

  责任领导:李惊雷

  责任股室:办公室、各党支部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攸县农业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

  (2)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3)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按照每月1次专题党组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会议、每月1次主题党员日活动健全会议记录。

  (4)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时限:10月中旬并长期坚持。

  3.缴纳党费不规范。党员交纳党费不主动,如局机关支部参与谈话的党员不清楚自己党费缴纳标准和数额。2015年-2017年全局党员党费不是按月主动缴纳,而是每年采取财务垫付代扣的方式一次性缴纳。

  责任领导:李惊雷、文媚

  责任股室:党建办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党建办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提出严厉的批评并从快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力。一是以培训、餐饮、租车、虚拟采购合同等名义违规套取资金。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2015年-2017年镉治理项目培训中,有部分农业局工作人员以培训老师名义发放授课费。三是违规报销费用,经查有违规报销休闲场所费用的情况。据攸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攸审经责报〔2017〕14号)财务人员核实,2012年-2016年间,挤占集中育秧、高产创建等项目资金。

  牵头领导:李林华

  责任领导:李惊雷、张辉

  责任股室:纪检组、监察室、财务股、办公室

  整改措施:

  (1)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清查,由纪检组长张辉牵头,组织纪检组、监察室对反馈的虚造费用套取项目资金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责令有关当事人该说明情况的据实作出说明,该退还的立即退还,该追究责任的严肃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对反馈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由纪检组长牵头,组织纪检组、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限时收缴并上交县财政。

  (3)责成违规报销费用的人员限时上缴费用,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4)对反馈的2012年-2016年间,挤占集中育秧、高产创建等项目资金的问题,责令有关人员据实说明情况。

  (5)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

  整改时限:10月上旬

  2.“四风”问题屡禁不止。一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量存在。如2015-2017年违规列支高档酒费用,二是形式主义严重。如在2015年镉治理项目中种子发放、石灰撒施等治理措施错过了时令季节,继续实施。2016年4月11日与部分业主单位签订生石灰及撒施服务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为2016年4月12日。三是官僚主义突出。2015-2016年镉治理项目中负责验收的工作人员不到项目现场验收,仅凭实施方提供的资料出具验收结果。部分主管领导在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工作中,不愿下乡现场指导只在办公室听取汇报。

  责任领导:张辉

  责任股室:纪检组、监察室、财务室

  整改措施:

  (1)对违规列支的高档消费费用进行全面清理并上交县财政。已于5月份整改到位,对超标准接待费用上缴财政,对节假日用餐问题由相关人员据实做出说明。同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督促各股室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招待程序,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

  (2)驰而不息推进“纠四风 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意见反馈的“四风”问题认证查摆表现,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

  (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个别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构成违纪的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4)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深入基层,奔赴田间地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整改时限:(1)项已整改到位,其他措施10月中旬并长期坚持。

  3.特权现象依然存在。如局工作人员参与农资经营,并在农业局项目中承揽采购业务,廉政风险较大。有主要领导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承揽餐饮、车辆维修等业务提供便利。

  责任领导:张辉

  责任股室: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

  整改措施:

  (1)对“特权现象”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参与农资经营并利用职务之便承揽业务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人员视情节追究责任;对主要领导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承揽餐饮、车辆维修等业务提供便利的现象马上纠正。严格按县有关要求规范,日清月结,刷卡消费,拒绝在县招标范围之外的点消费报销。

  (2)加强廉政教育,持续政风肃纪,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整改时限:10月上旬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纪律意识淡薄。局党组没有专门组织学习党纪条规,警示教育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缺乏敬畏,思想停留在十八大以前。2016年发生过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监理补助,后主动退回的情况。

  牵头领导:李林华

  责任领导:李惊雷

  责任股室:局党组、监察室、各党支部

  整改措施: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以党组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

  整改时限:9月下旬并长期坚持。

  2.日常监管不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较少,工作中发现问题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对党员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没有严格按照县干部职工作风管理十二分执行到位,在巡察期间仍然有少数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

  责任领导:张辉、彭德

  责任股室:纪检室、监察室、办公室

  整改措施:

  (1)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2)组成班子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严格按照县委“十二分制”和攸县农业局“十二分制”的要求从严处理并执行到位。对巡察期间少数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的,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

  整改时限:9月下旬并长期坚持

  3.执行制度偏软。执行机关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不严格,部分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尤其是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报销、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片面强调农业工作的特殊性,租车费标准不执行县有关规定,如有到上云桥下乡1次车费为350元。并且与此同时,局财务人员带头不执行财经纪律,以培训费、办公用品、印刷费等名目处理一些违规账目,廉洁风险较大。

  责任领导:张辉、彭德

  责任股室:各股站室

  整改措施:

  (1)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2)严格执行县过渡期租车费标准的规定。

  (3)完善机关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过渡期租车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各股、站、室负责人也要以身作则,干好事、管好人。

  整改时限:10月上旬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15年—2017年来党局组很少专题研究常见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局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与分管股室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少。监督责任缺失,2017年局监察室主任借调到县美社区指挥部,该职务并未补充人员,2018年局未设监察室主任。内部监督没有真管真严。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的镉治理项目缺失有效的防控措施。据攸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攸审经责报〔2017〕14号)中,农业局存在违规发放个人补助、挤占项目资金、未缴门面税金等问题,且未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李林华

  责任股室: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党建办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明确监察室主任一职,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责任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项目的监督,监察室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

  (4)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讨论(攸审经责报〔2017〕14号)所反映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方案要求尽快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10月中旬并长期坚持

  2.重点项目廉政风险较大。一是招标走形式,未经验收拨付项目款,如2016年千亩示范片项目。二是随意更换项目地,验收走过场,如2016年深翻耕项目,2015年—2017年渌田镇新江村结构调整油牡丹种植项目和2017年的稻草移除项目。三是违规审批项目款。某领导干部在县委宣布干部调整后,仍然签字审批资金。

  责任领导:宾运良、周冬桂、张辉

  责任股室:纪检组、监察室、治理办、经作站、土肥站、财务股

  整改措施:

  (1)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有关当事人该说明情况的据实作出说明,该退还的立即退还,该追究责任的严肃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从业务流程、项目监管、资金使用等方面切实将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实,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剖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由针对性地提出具体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及时整改。

  (3)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制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细化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头。完善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

  整改时限:10月中旬并长期坚持

  (七)立行立改办理情况。

  4月12日,巡察组根据3月29日至4月11日对我局党组的巡察情况,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提出了立行立改建议。局党组对巡查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问题一:考勤管理有待加强。发展中心有部分同志无法录入指纹,农技推广中心指纹机老化,经常死机出问题,有部分指纹打不了。

  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牵头开展“三查”,即查设备、查记录、查遗漏。根据检查结果,安排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了检修,并要求未记录指纹的工作人员补录指纹,无法录入指纹的实行密码输入签到方式,确保全局无一人遗漏。二是重申考勤纪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工作日务必在上午上班9:00前进行指纹签到。三是明确考勤管理责任。由局办公室、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室负责考勤纪律日常统计,每天将考勤纪律打印,并备注未签到人员名单和事由,交值班领导签字后交至局监察室存档。局纪检组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在规范考勤制度的同时,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严守上班纪律,上班期间不得关门办公,不得从事炒股、打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同时,工作日外出实行报告制度。除一般事假按局内部管理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工作日下乡、开会或因事情紧急临时外出的一律实行报告制度,局班子成员在班子成员微信群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册。其他工作人员报告分管领导后,报办公室登记或在微信群中说明。五是强化内部监督。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局监察室负责对全局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纪律的,按局“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县纪委处理。

  问题二:政治学习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明确三个“同样重要”。强化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也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意识。坚持抓业务与抓整治并重,做到三个“同样重要”,即推动业务能力提升重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同样重要;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重要,加强一般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同样重要;强化专题学习重要,抓好日常学习同样重要。局党组要把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养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突出抓好。二是落实制度,确保学习常态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两学一做”等党内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会议精神。三是强化监督,严格学习纪律。实行刚性管理,制定《攸县农业局党员考核实施方案》,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员日常考核,实行量化积分,积分标准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局党组对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布置政治理论学习任务,提供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由党建办具体负责。实行每月抽查,每季检查,开展应知应会测试,并将抽查、检查、测试结果汇总通报,通过多种督查方式,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将政治理论学全学准、学深学透。

  问题三:没有党组成员负责党建工作。没有设置监察室和监察室主任。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组会议,经研究决定,党建和人事工作由局党组成员李惊雷同志分管,县域经济考核办主任文媚同志协管;监察室主任由陈肃刚同志担任。

  问题四:党费没有做到按月缴纳。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费月缴制度,全体党员按照组织部下发的党费缴纳标准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为便于操作,党员可采用现金缴纳,也可通过局党员微信群进行缴费。

  五、具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股室要明确职责、具体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健全制度,强化督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局纪检组强化监督,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责任股室要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三)公布情况,接受监督。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局党组在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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