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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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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卫健局健康扶贫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卫健局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卫健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履行卫生职责,发挥医疗保障作用,提升政治站位,以“三化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抓手,明确目标任务,凝心聚力,有序有效的推进健康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

  梁园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894户,7128人。其中因病致贫1363户,2718人,占贫困户的38%。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认真开展精准核查,实施大病、慢病精准救治。依托河南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以区扶贫办提供的数据为基础,采取数据对比,入户确认等方式,共核实患有慢性病人员2097人,大病患者21人。所有患病人员均根据病因、病情分类建卡、建档,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卡,分类救治,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对于救治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定点救治。对于能够一次性治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救治,对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县级人民医院实施救治;对于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做到精准到人,精准到病,精准施策,并且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建立上门随访制度,将因病致贫贫困人员纳入医疗服务重点管理对象,按照健康档案病种管理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随访、指导、康复等个性化帮扶服务,使贫困患病得到更优质更满意的医疗服务。

  (二)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健康扶贫的深度。

  1、夯实基层卫生网底,实施“基础建设工程”。

  加速推进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梁园区原有18个贫困村,已建设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18所。疾控中心已投入使用,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即将完工并进行内部装修;梁园区中医院建设项目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梁园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改建结束,达到每个乡镇有一所标准化卫生院的要求。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369”人才工程。

  通过落实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全科医生特设岗位、369人才工程、基层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学历提升计划等7项行动计划。对全区乡村医生进行专业培训,大大提升了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贫困乡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各个医疗卫生单位利用“三项活动”契机,大力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快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力争基层中医药人员配备达到国家标准,截止目前特招医学院毕业生314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33名,住院(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280名。

  3、凝心聚力,持续推进帮扶力度。

  区卫健局一直在实施二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业务帮扶、人才帮扶计划,通过业务以上带下,人才培训、进修等措施,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整体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把多方面力量集中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解决看病就医问题,多方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让群众看病就医放心,安心。

  (三)落实便民措施,打通健康扶贫“最后一公里”。

  1、强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止2018年度,全区家庭医生签约223267人,占总人口35.2%。贫困人口签约7128人,签约覆盖率100%。自今年国家卫健委指导、组织、开发,运营的中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络平台,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截止目前通过“家庭医生平台”签约25577人。

  2、严格执行困难群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贫困人员开展优质服务,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保障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也为贫困患者减少不必要的报销程序,使贫困患者看病、就医无压力、无负担。县域内各医疗机构共设立贫困患者专用窗口33个、“爱心病房”专用床位50余张。截止目前“一站式”即时结算3468人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1826人次,免收押金金额522万元。

  3、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实施扶贫医疗救助。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区财政部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每人每年交120元购买住院医疗再补充保险,筹措200万启动资金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兜底医疗救助 。

  4、全面开展送医下乡,进行义诊活动。 全区各医疗机构积极组织下乡义诊活动。在义诊现场医护人员热情地为当地村民量血压、测血糖、把脉问诊、开具处方,耐心解答就诊村民咨询的健康问题,并根据病情及时制定出诊疗方案,发放了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对村民进行健康知识宣教,以提高他们的预防保健意识。让广大村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熟悉了解贫困户应该享受的医疗保障救助各项政策。各乡镇卫生院开展“认门入户”宣教咨询,通过入户走访、电话随访等形式,为辖区内残疾人、贫困户等特殊人群主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贫困、疾病患者进行入户诊查。

  5、配置爱心保健箱,情暖贫困群众。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统一免费配备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总计3048个,每个箱内配备价值80元左右的常用药品。免费发放健康扶贫服务卡、就诊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卡。

  6、积极开展全区健康扶贫大走访活动。卫健局组织全区乡卫生院院长进行健康扶贫大走访活动。要求8个乡镇卫生院院长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全面摸清贫困人员看病报销等现实困难和具体问题,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对面与贫困人员进行沟通,做到了因户而异、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通过健康扶贫大走访,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精准制定"一人一策"健康帮扶计划,切实解决每一个家庭看病难的问题,解决了实际难题,增进了群众感情,为促进全民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保障。

  7、加大督导力度,确保“问题清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健康扶贫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制定了一年四次督导方案,卫健局分成四个督导组,分片包干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督导,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在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在落实工作的过程中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健康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盯问题整改,针对督导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整改销号,全面做好“问题清零”工作。

  8、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将健康扶贫政策归纳整理,在全市率先开展“健康扶贫政策系统解读”专题培训,并印制了“一本通”小册子10000本、印制宣传海报10000张,宣传单20000 份,在每个村委会和贫困户家中进行张贴,动员全区卫生系统医务人员进村入户,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供咨询服务。目前,已开展义务巡诊300余次,免费发送药物价值约10万元,免费发放健康知识手册、政策解答手册2万册。有效的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

  (四)强力推进“三化建设”,提升健康扶贫工作水平和成效。

  为统筹推进我区健康扶贫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建立科学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健康扶贫长效工作机制。积极落实精准扶贫,积极探索精准健康扶贫新模式,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服务能力不足、制度不完善、标准不统一、服务不规范的提升。规范制作家庭签约医生联系牌约3000个,健康扶贫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栏50多个。

  (五)多措并举开展“两筛”“两癌”工作,保障妇幼健康。

  为做好妇幼民生实事,结合我区实际,采取多种举措,保障了“两筛”“两癌”工作扎实开展。截止12月底,我区彩超检查4769人,完成比率45.45%;血清学筛查人数6454人,完成比率61.5%,新生儿两病筛查人数10365人,完成比率为97.34%,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10184人,完成比率为95.64%,乳腺癌筛查人数2015人,完成比率100.3%。宫颈癌筛查人数5015人,完成比率100.3%。

  二、存在的问题

  (一)健康扶贫档案管理不到位。个别健康档案不能全面反映患病人员疾病状况,实际有多种慢性病,而档案仅记录一种或两种。体检手段单一,不能根据疾病有针对性的检查。

  (二)对患9种大病和30种慢病人员的随访不能全部做到及时记录和更新,没有系统的管理随访记录台账。建档立卡贫困户的30种慢性病不能完全做到管理和随访,只有公共卫生管理的四种慢性病纳入随访管理。

  (三)贫困人员医疗保障措施落实困难,尤其是医保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沟通不畅、落实困难,虽然与区人社部门反映,但效果不好。

  (四)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在政策宣传过程中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给贫困人员的政策宣传过程中只重视知晓率而忽略了特殊群众的需要,比如:老年群体对政策的了解不够全面,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贫困人员不能完全知晓政策的普惠性。

  三、下一步工作规划

  (一)规范医疗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五个一”标准化建设,在床位设置,诊疗服务建设,人员配备,医疗质量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贫困人口兜底医疗保障。依据梁园区脱贫攻坚小组实施方案,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兜底保险和特殊救助资金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将农村贫困门诊大病,长期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全省标准之内。

  (三)规范家庭医生签约,强化履约,确保高质量服务。

  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签约医生和团队的技能培训工作,完善签约服务团队人员组成,协议书规范化,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转向提质增效上来,力争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坐实一家,满意一家。强化履约责任和履约质量,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依托“中国家医平台”,向签约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层级化团队服务,同时将服务人数,履约质量纳入专项考核,对家庭医生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四)积极推进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管理,爱心保健箱管理工作。 为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根据《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民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商卫医【2018】40号)文件精神,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由原来9种大病增加至21种大病患者逐户、逐人、逐病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摸清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建立台账和管理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救治,就诊疗路径,流程和救治方案进一步优化,对爱心保健箱加强常用药品及时更换管理。

  (五)着力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专项活动,提升健康素养。深入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户及 “三减三健”活动 (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优先在贫困村开展“名医名家走基层”、“健康普及爱心行”等系列健康教育促进活动。通过义诊、健康咨询、专家健康讲座等形式,促进贫困人口健康素养水平整体提升,组建健康科普专家队伍,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定期健康巡讲活动。围绕贫困人口总体健康水平、健康影响因素、健康服务与保障总体能力,明确健康教育目标和任务,实施有效健康干预行动,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养成健康的生活行为和生活方式,增强群众健康意识,从源头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卫健局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省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至5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为72667人,共落实“351”兜底保障政策1267人次,支付兜底资金16.69万元;落实“180”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政策16287人次,支付补充保障资金106.46万元

  (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县疾控中心定期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和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水利、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全县现有常住人口875991人,有偿签约总人数为106038人,总有偿签约率为12.1%(106038/875991)。2015年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47804人,有偿签约39586人,签约率为82.8%(39586/47804);其中,重点人群签约31835人,分别为高血压患者13748人、糖尿病患者4966人、老年人13121人。1-5月,全县总体履约进度为44.5%,贫困人口履约进度为44.0%。

  (四)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2020年5月,按照省卫健委、民政厅、扶贫办和医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皖卫医秘〔2020〕116号)最新要求,将原来实施救治的30种大病调整为34种。县人民医院作为我县定点救治医院,承担21种大病的救治职责。截至5月底,泗县人民医院贫困人口大病共救治了7232例,基金支付539.12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制定方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泗县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类有偿服务包内容和价格;按照《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新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宿医〔2019〕44号)要求,为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以及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服务包新增部分服务项目。同时,卫健委积极与合肥晶奇公司联系,根据各项服务成本,制定城乡居民各种有偿服务工分值,并将工分值录入“两卡制”管理系统,同步更新全县健康扶贫花名册,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自动考核。截止目前,全县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有偿服务总分值为919.64万分。

  2.应签尽签,强力推动贫困人口签约进度。3月初,随着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尤其是我县被调为“低风险区”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团队立即动员和行动起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强力推动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坚持“应签尽签”原则下,加快贫困人口签约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签不漏签,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压实责任,督促家庭医生开展履约服务。为切实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卫健委不断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压实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签约服务主体责任,及时转变服务方式,充分利用智医助理外呼平台,定期向签约对象发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警示和卫生健康知识,指导签约对象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反馈个人健康状况;乡村两级签约团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依据签约服务包内容提供上门履约服务,通过大力宣传健康脱贫和基本公卫等各项惠民政策,让签约群众从内心深处认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而提高签约居民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1.建立救治台账。依据全县“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核实本辖区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信息,建立救治台账,组织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实施专项救治;对贫困人口救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确定救治医院。目前,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负责21种大病救治工作,与市立医院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对不能救治的实施转诊备案管理。 同时,县人民医院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专门诊室,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大病患者在就诊前联系、接诊登记和材料整理,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

  3.实施专项救治。将专项救治的大病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根据救治对象病情,为每位救治对象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实现救治过程全覆盖。严格执行“三保障一兜底”综合保障政策,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定医院,定诊疗方案,定费用标准,定报销比例,“一站式”结算等集中救治措施。

  4.强化质量管控。县人民医院成立各个病种的专项救治专家组,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工作。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严禁一切过度医疗和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宣传力度。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健康泗州公众号”、智医助理外呼平台等多种形式推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惠民政策和健康知识,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进度。按照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原则,持续推进签约履约服务,确保应签不漏签;对于外出务工、不能按时参与履约服务的签约对象,要及时解约。各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签约履约工作,加强健康指导和常规诊疗服务,做到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感受度,使家庭医生真正承担起群众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三)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考核力度。卫健委基卫股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家庭医生“两卡制”自动考核机制,结合“智医助理”外呼平台和电话调查等方式,强化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履约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加强对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力度。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对贫困人口中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分类指导、分类管理,落实责任包保,实行上门送药和接送诊服务。

  (五)加强签约团队服务能力提升力度。卫健委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将定期举办基层签约服务人员培训班,紧紧围绕基层业务人员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和技能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基层业务人员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同时,卫健委将根据基层签约服务需要,及时更新村卫生室老旧健康“一体机”等检查设备,进一步拓展完善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中心,不断提升基层签约医生履约能力。

  (六)加大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督导力度。卫健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暗访,对“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及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签约服务,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卫健局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2019年,南宁市卫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障战役攻坚战作战目标,集中力量解决南宁市“两不愁三保障”中基本医疗保障突出问题,不断构筑多次层的医疗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在我市健康扶贫事业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2019年健康扶贫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推进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

  一是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应保尽保”。对未脱贫户、2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实行个人缴费部分100%补助,对不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实行个人缴费部分60%差额补助,对2014、2015年退出户实行个人缴费部分30%差额补助。截至2019年11月30日,南宁市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12088人(含2014、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参保率100%。

  二是优化结算信息化建设,推进健康扶贫待遇保障政策落实。我市医疗保障、人社、民政及卫健部门联合通过升级改造覆盖全市的医保信息结算系统,优化医保经办信息化服务能力,自2019年7月6日起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院端医保系统上进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五项健康扶贫待遇保障“一站式”“一单制”结算。据统计,从2019年7月6日至11月30日,五项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为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未脱贫贫困人口,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人口)结算医疗费用187,852笔(含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涉及医疗费用22,046.36万元;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87.82%,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93.12%,全市“两个报销比例”全部达标。全面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并延伸至市级公立医院,在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等位置设“先诊疗后付费”流程和温馨提示,同时通过培训、发放健康扶贫政策应知应会宣传手册等举措,提升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减轻贫困人口看病负担。

  三是扎实推进大病、慢病分类救治工作。大病病种由原来的21种增加到25种,截至11月30日,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确诊人数为5644人,已救治5440人,未救治56人,救治率达99.01%,达到大病救治率保持在90%以上标准。持续开展“光明行动”。为396人提供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补助资金468722.66元。爱心企业深圳海王集团为279人次患癌症贫困患者捐赠1387037.39元化疗药品 。实施城乡低收入家庭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105名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了183.41万元的救助补助。

  四是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慢卡“愿办尽办”。进一步优化慢性病认定和办卡流程,全面落实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通过集中办、下乡办、上门办、记帐办等方式,加快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办理,截至11月30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获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人员59404人,较去年年底新增了4万多人。全市贫困人口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人数与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比例为9.65%,远远高于全区7%-8%的平均水平。

  五是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切实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未脱贫户、脱贫户、退出户“应签尽签”。目前,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数1994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99.99%,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推进基层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让贫困群众“方便看病”

  目前,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117所,其中业务用房面积已达标的共有117所(包括年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全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1384个,今年新建扩建行政村卫生室21个,已建成投入使用19个,其他2个正在建设中,其中:江南区锦江村卫生室将于12月底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江南区同乐村卫生室因与村委一起拆迁安置到三津大道东侧地块正在建设中,目前卫生室安置在一处民房作为过渡期。

  (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让贫困群众“看得好病”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为及时解决村医年龄大需调整的问题,有效缓解贫困地区群众看病难问题,各县(区)通过从别村调整或卫生院、县级医院派驻医师的方式,解决村卫生室没有村医问题,确保每个村卫生室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切实消除“村医空白点”。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2019年完成规培到基层参加工作的有22名,毕业参加规培的有80名,高考招录105名。组织107名在职医务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部满足贫困县(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及资金安排,2019年我市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1820名,其中乡村医生950名;依托市属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从2017年以来开始开展在岗乡村医生脱产轮训工作,以三个月期限进行短期培训,其中2019年共完成761名乡村医生培训任务。

  二是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和推进分级诊疗。目前,在城区形成了市级医院集团化管理城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县域实现了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等紧密型医联体模式,以及专科联盟、市县医联体、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松散型医联体模式。在县域范围内,市辖5县2区的21家县级公立医院、99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县乡一体化改革。截至11月30日,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95.13%,达到战役目标要求。

  三是基层信息化建设实现突破。推进基层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进一步促进了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市3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121家乡镇卫生院实现了区域影像、心电平台联通并正常开展远程诊断服务,构建了“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医疗服务新模式;全市52家公立医疗机构(含15家乡镇卫生院)开通远程会诊业务,上级医生可通过平台为基层患者提供“零距离”诊疗服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分批分期解决村卫生室没有全部开通医保结算的问题,截止11月30日,全市已有1310个村卫生室配齐了硬件设备并开通网络安装医保结算系统,基本实现村卫生室就诊费用医保系统直接结算。

  四是统筹抓好粤桂扶贫协作。自2018年开展扶贫协作以来,茂名市共选派了94名医疗专家到上林、马山、隆安县县级医院驻点支医。据统计,驻点专家累计诊治患者3.8万人次,开展手术超过661例,开展手术示教超过206例;参加教学查房1000多次,参加会诊500多次,科级专题业务培训达352班次。2019年,我市从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三个贫困县选派了48名医疗技术人员,赴茂名市三级医院进修,今年我市组织医疗卫生方面技术人才到东部扶贫协作地区交流培训156人次。

  (四)开展“强基础、补短板”提升健康扶贫工作水平。按照市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我市卫健、医保部门组织领导干部深入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三个贫困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强基础、补短板”活动,对医疗保障方面问题和短板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快推进了基本医疗保障战役攻坚战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五个一批”工作成效:一是摸清一批健康扶贫的基础数据,二是现场认定和办理了一批慢病卡,三是为一批未签约贫困人口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四是推动三县协调解决一批村卫生室提升服务能力建设缺少资金的问题,五是带动一批基层干部能力提升,传导了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

  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印发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相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南宁市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市卫健委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梳理问题清单,列明整改措施,制定印发《南宁市基本医疗有保障相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科室,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同时,要求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医疗保障专责小组,认真自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关于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武装,聚焦聚力健康扶贫任务。市卫健委党组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的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扶贫日之际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区召开的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精神,以及南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等整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落实。今年截至11月25日,市卫健委召开了7次党组会、5次党组专题会研究部署健康扶贫工作和整改工作;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召开了4次工作例会,5次全市工作会议布署推进脱贫攻坚医疗保障工作。同时,实行委班子领导带科室联系包干制,指导督促所联系县(区)健康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重点对问题整改落实进行指导,并对完成指标一包到底负总责。

  (二)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就医保障

  一是推进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健康扶贫的工作方案》,完成了隆安县易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并为入住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就医问题。目前,安置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4423人全部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并建立了健康档案,其中2428户6748人已实际入住震东集中安置区(其他由原籍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止11月30日,对全部实际居住人口进行了健康体检,对203名高血压患者、42名2型糖尿病患者、11名肺结核患者、69名重症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持续抓好宝塔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厢镇卫生院震东安置区门诊部的投入建设。自治区已于2019年1月和3月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共1.05亿元,专项用于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建设项目工作正推进中。给予项目资金30万元完善服务设施建设,配齐设施设备,加强城厢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该项工作已完成。

  二是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医疗保障方面。协调上级财政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特别是扶贫搬迁安置点需要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全市25个易地扶贫搬迁点中,18个搬迁点已建有标准化村卫生室或安置点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所在地,已由所在地的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只有7个搬迁点需要建医疗卫机构,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并配齐医务人员正常开诊。

  (三)落实政策,努力解决贫困地区引人、留人困难问题

  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要求,我委组织全市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开展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卫健、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明确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同时,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二是市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南卫人〔2019〕14号 )指导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邕宁区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2019年南宁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指标21人,调剂后计划17人(马山县2人、上林县6人、隆安县5人、邕宁区4人)。截止目前,上林县、马山县、邕宁区已完成招聘任务,隆安县完成招聘2人。三是市人民政府出台《南宁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9〕163号),设立全科医生的培养规划,根据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测常住人口数,以5年为一个时间节点,对各县区、开发区2020年、2025年、2030年的全科医生培养目标进行量化,以实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有5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设立基层全科医生津贴,纳入年度健康南宁目标管理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推动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三、2019年工作亮点

  (一)区内率先实现“一站式”结算,让贫困群众少跑腿

  市医疗保障部门协同市卫健委、民政、人社部门及东软公司推进落实健康扶贫制度保障的信息化建设,经过3个多月的紧密筹备,完成升级打造医保信息系统,在全区率先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五项健康扶贫待遇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的信息化建设目标,并于2019年7月6日在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线运行。五项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正式上线,从根本上实现全市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在办理医保结算时即可享受五项健康扶贫待遇保障“一站式”、“一单式”办结,贫困患者只需支付由个人支付部分即可,无需为可报销费用垫资,无需为报销保障待遇跑腿,彻底告别过去为报销保障待遇“垫资”“跑腿”“等待”的实际困难。截至2019年11月20日,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医疗费用经五项健康扶贫待遇保障“一站式”直接结算后,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85.75%,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92.82%,全市“两个报销比例”全部达标,大大减轻贫困人口看病负担。

  (二)畅通流程优化服务 ,“零距离”推进慢病卡办理

  一是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简化办理流程,在定点医院可完成29种慢病的申请、检查认定、信息录入、直接打印慢病卡。二是指导县区开展主动入户、上门走访、集中办理活动,探索总结出“一比对、二排查、三解决”的慢病卡办理工作法,并在全市推广实施,全区经验现场会在隆安县召开。三是协调专项资金,采取县区财政补助一点、医疗机构减免一点办法解决贫困人口慢病检查认定费用。四是组织委属4家医疗单位派出23名医疗专家及2辆体检车组成慢病卡办理“大篷车”,深入县(区)、乡镇协助开展慢性病认定。目前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获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有5.9万人,较去年年底新增了4万多人。全市贫困人口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人数与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的比例为9.65%,远远高于全区7%-8%的平均水平。

  (三)抓好“五个到位”,推进村级卫生室医保实时结算全覆盖

  为保障贫困人口就近就医,减轻门诊费用负担,秉承着“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医疗保障专责小组组织市卫健、医保局,县区政府,强化各方协调沟通,集中资金和力量,以“五个到位”为抓手,即“县区筹集资金到位,硬件设备配备到位、网络开通到位、医保系统安装到位、村医使用培训到位”,全力打通和解决村卫生室医保直接结算“最后一公里”问题。截止11月30日,全市已有1310个村卫生室配齐的硬件设备并开通网络安装医保结算系统,基本实现村卫生室就诊费用医保系统直接结算。

  (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市卫健委组织委属13家医疗单位分别与马山县11家乡镇卫生院结对子,先后共派出业务骨干73人组成帮扶医疗工作队,赴深度贫困县马山县各乡镇卫生院挂职、支医,帮助马山县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截止11月30日,驻马山医疗卫生工作队帮助4家卫生院搭建与市级后盾医院的远程心电、影像诊断平台(11家卫生院均已与县人民医院搭建远程平台),新制定制度、规范148,建立特色专科17个,开展新技术新业务78项,完成门、急诊诊疗35528人次,住院诊疗24205人次,开展手术613例次,手术示教258例次,开展教学查房1130次,会诊617次,组织疑难、危重病例讨论145次,开展学术讲座301次,对卫生院医护人员业务培训12273人次,义诊119次。二是依托市卫生学校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其中2019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05名,名额安排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今年落实了80名2019年订单定向毕业生的就业安排与履约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市级在岗乡村医生轮训工作。自2017年以来,市县财政共投入1200余万元,完成2265名在岗乡村医生为期三个月的脱产轮训工作,其中2019年投入475万元组织全市900名在岗乡村医生分三批次到市卫生学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脱产培训。

  (五)信息多跑腿,让贫困群众“方便看病”

  我市加强“智慧医疗”建设,全市117个乡镇卫生院与3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了区域影像、心电诊断等平台联通,构建了“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医疗服务新模式;全市52家公立医疗机构开通远程会诊业务,上级医生通过平台为基层患者提供“零距离”诊疗服务。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名单存在动态变化,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缴费需要持续跟踪。

  (二)全区尚未建立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区启动实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以来,随着医疗保障及健康扶贫各项待遇政策的推进,各地市医保经办机构落实有关政策过程中,涉及对现有医保信息系统的改造量较大,由于政策调整频繁、系统开发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导致各地市推进系统改造进度不一致,且统筹区内各部门、跨统筹区各地市信息不互通,不利于医疗保障工作及健康扶贫保障工作在全区统一铺开。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办卡工作仍需加强。由于患门诊特殊慢性病的人员动态变化,部分行动不便、严重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众检查认定难、个别贫困患者不愿办卡等现象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不高。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短缺,全科医生总量不足,基层人员待遇偏低;家庭医生队伍基础薄弱,有经验技术有职称的人员易流失,导致医疗服务能力跟不上,加上签约对象多,在个别地方出现签约医生团队跟踪服务不及时、服务次数不达标,部分服务记录不全、不规范的问题。

  (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较匮乏。部分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留人用人机制尚未健全,全科医生、临床医师配备不足。

  五、2020年工作计划

  (一)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的医保扶贫倾斜政策,将贫困人口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会同扶贫部门摸实贫困人口底数,特别是动态增减的人数,做好身份标识,建立专项台账,抓实抓好参保工作。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健康扶贫政策持续和稳定,坚持按规定标准分类资助。继续健全和完善扶贫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工作,确保人员身份、参保状态等信息同步更新。

  (二)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推进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兜底保障政策,对未脱贫、2年继续扶持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规定的就医费用进行兜底保障,确保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三)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及时调整优化“一站式”平台功能,确保结算顺畅。进一步提升完善村卫生室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强经办业务培训,主动、热情做好政策解释、参保动员、慢病认定、费用结算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政策宣传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加快完善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县区卫健局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是按照《南宁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加强家庭医生团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二是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和签约居民的个性化需求,重点围绕慢性病管理遴选能开展、针对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服务项目,供签约贫困群众自主选择,提高他们的满意度。三是按照国家要求,持续重点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贫困人群的签约随访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四)继续抓好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办理。指导各县(区)对患门诊特殊慢病的贫困群众进行排查摸清,及时掌握新增患慢病贫困人口情况,动员符合条件的提交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对未确诊的患门诊特殊慢性病贫困群众,发动他们及时到县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如患精神疾病、行动不便等贫困人口),组织医疗人员上门开展服务。

  (五)持续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工作。持续对患大病贫困患者进行筛查,筛查一例治疗一例,确保不漏一人。持续开展“光明行动”白内障复明医疗扶贫工程,为贫困群众提供免费手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贫困大病患者按照诊疗方案接受住院或门诊治疗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应占患者医疗总费用的90%以上,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继续协调深圳海王集团针对癌症贫困患者的需求捐赠治疗药物,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看病负担。

  (六)全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继续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2020年储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下达后及时开工建设。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督促指导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所在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在2020年中前完成建设。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政策,在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特岗招聘,名额优先安排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加强全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全过程管理。持续提升基地规范化培训质量,加强师资培训,强化带教过程管理,重点督查学员待遇落实及住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加强“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指导工作。培育全科医学重点学科,增加对全科医学的科研投入,推进全科医学人才梯队培养和学科建设。研究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及 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机制,并草拟相关实施意见,争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研究推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保障和绩效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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