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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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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工作中都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做好参保登记、待遇保障、基金监管、“两病”保障工作。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做好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异地平台搭建等工作。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专业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控制不合理医保费用的支出,四是做好“两病”认定及用药保障工作,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积极做好医疗保障业务编码工作,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业务编码。2020年,按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践,结合基层实际工作情况,为形成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体系贡献基层力量,进一步提升医保业务运行质量和决策管理水平,发挥信息标准化在医保管理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积极推行基本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在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我市将积极开展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试点,以支付方式改革,撬动医疗改革,促进三医联动,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促进全民健康。

  四、积极探索医保服务下沉基层,将部分医疗保障业务权限下放乡镇。为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看病就医等,我局将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探索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等权限下放到乡镇政府,将异地就医备案、现金垫付报销的初审及医疗救助等业务下放基层卫生院,彻底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积极探索“两定点”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路径,利用法律手段进一步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国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处罚案例十分少见,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尚未出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保障领域内的依法行政。2019年,我市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所查出的违规违法行为,全部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2020年,我局将根据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的规定,积极探索实践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路径,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药服务行为,从加大惩处力度出发,有效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六、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我局将按照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医师库,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医药服务行为,进一步控制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医保部门,我们将以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奋力谱写XX医疗保障事业新篇章!

  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眼于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稳健持续、防范风险,促进公平、筑牢底线,治理创新、提质增效,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持“稳为先,保为本,统为要”的工作原则,大力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安庆医保重点工作如下:

  一、加强党的建设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2.开展治理能力提升年活动;

  3.开展党建工作“领航”计划。

  二、完善医保制度体系

  1.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我市改革实施细则;

  2.全面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管理;

  3.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步调整个人缴费。落实减税降费工作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健全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5.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从市本级职工推广到全市职工。

  三、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1.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

  2.实现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回归到三重制度框架,建立脱贫攻坚期满后医疗保障扶贫长效机制;

  3.积极稳慎落实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双十条”。

  四、持续打击欺诈骗保

  1.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2.扎实推进全国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3.建立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4.以4月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为抓手,加大定点医药机构示范点建设。

  五、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1.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2.建立加入跨区域联盟组织的方式,扩大药品带量采购品种范围;

  3.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落地工作,探索加入联盟地区高值耗材带量采购试点,实施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管理

  1.继续推进总额预算管理,编制并统一全市按病种分组付费病种库;

  2.继续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

  3.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机制;

  4.扎实推进潜山市同病同保障待遇试点和怀宁县高血压糖尿病按人头付费试点工作;

  5.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6.加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管理。

  七、加快推进信息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

  1.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市经办系统统一整合;

  2.完成长护保险试点、医保信用评价试点信息化工作;

  3.研究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十四五”规划草案。

  八、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

  1.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

  2.实现全市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3.推广和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全市“线上线下”多渠道缴费,探索移动支付在医疗保障领域应用;

  4.加强经办机构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

  九、强化自身建设

  1.完成机构改革干部队伍整合;

  2.着力培养一批“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办”,既能担当又善琢磨的新时代医保干部。

  医疗保障局2020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推进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

  二、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等各项工作。

  三、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四、拟调整家庭医生的服务费、城乡居民医保市外就医报销比例和规范乙类药品报销办法等政策制度。

  五、推进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我局将结合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实际,继续按省政府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并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省医保局做好取消耗材加成后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效果评估结果,会同市有关单位进一步共同推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项工作。

  六、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制度改革,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我市按病种分值付费实施方案,继续规范经办管理,强化考核措施,逐步建立完善与病种分值付费方式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按省医保要求,做好阳西县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七、继续按照省有关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要求,积极扩大全市各相关医疗机构上线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八、根据市政府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按照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试行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各项有关工作。落实平台遴选工作,并与所选平台进行药品集中采购上线运行对接工作,尽快实现药品集中采购信息联网对接,确保上线运行等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我市药品集团采购各项相关工作。

  九、按照国家和省医保政策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我市谈判抗癌药等有关谈判药品的支付情况汇总统计工作,配合做好各类抗癌药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医保报销工作。

  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回头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结合本次省专家组对我市2018年度医疗服务行为的检查,重点加强对逐利行为突出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我市医保监管总体能力,切实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防范基金欺诈风险,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医保基金用在真正有需要的患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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