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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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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党支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支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方案

  按照党工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安排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了党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现制定纪检工会支部委员会加强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主线,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总抓手,突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为2019年基层党建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在党支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强化思想建党。

  1、推进常态学习。将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基层思想教育、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支部每月组织1次专题研学;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进行1次集中学习讨论,引导全体党员搞好自学。

  2、严肃组织生活。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党支部择期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进行民主评议,综合确定评议等次,对不合格党员帮助教育。

  3、丰富实践载体。持续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做好全年结对帮扶、“一帮一”扶贫工作。强化党员忠诚、干净、担当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党员意识。引导党员落实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制度,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二)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正确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党员整体素质。

  1、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程序、新要求的学习。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制度,未经群众代表推优的,一律不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库,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备案制度,跟踪考察培养,加强动态管理,未纳入信息库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律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落实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要求,每名入党积极分子除至少参加2次区级培训外,还要参加由党支部组织的入党培训,未达到集中培训要求的一律不得列为发展对象。除开展短期培训外,各支部可以给入党积极分子布置一些社会工作或交办专项任务,使他们在实践中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三)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发挥着凝聚党的力量、规范党的组织、坚定党的信仰的重要作用。要规范基层党费收缴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标准收缴党费。确保党费不少缴,不漏缴,不多缴。要规范基层党费收缴工作,必须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还要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交纳党费或少交党费的党员,党支部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补交。对长期拖欠及拒交党费的党员,由党支部进行约谈,并将约谈结果上报,由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党支部要正确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基本理念和政治态度,支部书记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推进全区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投入足够时间精力,全面加强具体指导。

  2、注重实践,强化督促。支部委员会将结合“两学一做”工作和活动安排,采取巡回检查、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有效传导压力,确保层层落实。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3、坚持导向,取得实效。要把落实2019年党建工作与做好单位本职工作发展结合起来,做到落实党建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成效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责任分工

  1、纪工委:主抓纪检监督、作风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党支部廉政工作和作风建设工作;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办理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负责召集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日常组织管理,党员统计工作,收缴党费等工作。

  2、总工会:主抓工会、妇委会等群众工作;党员、支部典型材料的上报,宣传工作;拟定党员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工作;指导党员学习科学、文化、专业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搞好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党员学习情况的考核,资料的收集。

  党支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以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等为重点任务,确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东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贡献力量、提供支撑。

  ——政治纪律更加严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自觉地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治生活更加严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持续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不懈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

  ——政治生态更加良好。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深入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性教育更加有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性教育,加强政治历练和岗位锻炼,党员干部的主观世界得到不断改造,领导干部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和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引向深入。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形成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并形成传达学习的会议记录、纪要和个人记录、学习心得等,以实际行动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东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强化全市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全面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认真对照分析,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回头看”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纳入干部监督管理范围,督促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一条一条认真研究、一件一件抓好贯彻,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准确把握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省委和市委的具体工作安排,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和创新举措,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坚决完成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坚持尊崇党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的必学内容,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班次的必修课程,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章原原本本学、经常学、反复学,特别对十九大党章修改和增写的内容重点学、深入学。结合政治巡察、督导检查、信访举报,及时教育纠正党章意识不强、不按照党章办事等行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把党章要求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要求,时刻检视自己的思想言行、政治生活和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等现象。

  (二)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内学习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等党内政治生活重要制度,特别是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政治巡察、述责述廉、民主评议党员、领导班子常态化分析研判、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制度,特别是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落实好政治审查和廉洁把关“双签字”以及“凡提四必”等制度,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深入贯彻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抓好镇(街道)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党建责任清单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出台村(社区)、机关、国企、学校、“两新”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清单,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和制度化。

  (三)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建立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重申党内议事决策要求,签订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承诺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不搞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政治巡察和选人用人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导致产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领导班子和个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甚至党纪政纪处理。

  (四)坚持不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要以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为标杆,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找准找实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各级组织部门要及时派出督导组,加强会前把关、会中指导、会后督促,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有实效。要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指导,镇(街道)组织部门要通过派出督导组的方式,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督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出于公心,真诚沟通,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四、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一)大力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传承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加强共产党人价值观教育,运用好正反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辨真伪,扬正气、祛邪气,管思想、固根本。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党员领导干部要保持廉洁自律,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搞特殊化。

  (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按照既“亲”又“清”的原则,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决不允许政商勾结、形成利益集团。要对照政商关系中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家接触和交往,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及时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积极主动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效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政企沟通协调、双向评价、“菜单式”服务企业、问题处置等工作机制,促进企业转型发展。要多渠道搭建各种交流互动平台,引导企业积极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五、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一)持续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性教育。制定2018—2022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新一轮领导干部5年脱产进修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干部培训教育必修课,在各级党校主体班次设置专门教学单元,组织开发一批优秀的党性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培训,确保市管领导干部不少于5天集中学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讨论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研讨班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二)突出党员干部革命性锻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紧扣时代特点,大力弘扬红船精神,认真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的成功经验,充分挖掘利用好东莞红色资源和改革开放的丰富实践成果,对党员干部开展“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教育,大力开展我国近代史、革命史和改革开放史教育,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深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照职责要求,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差距不足、补足短板弱项,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以市管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要严格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原则,鼓励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改进方式方法,探索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微党课”等活动,以扎实的工作举措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四)实施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工程。围绕提升政治能力的要求,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以学习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党章、宪法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论思维训练、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训练、法纪观念训练等。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急难险重、基层一线岗位挂职锻炼,使其在加快经济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各项重大任务、各类棘手问题的实践中,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长政治才干,增强从政治上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提升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的能力,锤炼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六、制度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落实政治巡察制度。用好政治巡察这把利剑,对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加强监督,重点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对发现违反“六项纪律”的情况以及上级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处置。

  (三)健全有关述职述责述廉制度。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向市委述职,定期报告工作。各园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每年要在党委(党组)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现场点评。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四)创新督促检查考核制度。采取组织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定期对各园区、镇(街道)、市直各单位政治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考评,列为年终考评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组织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重点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我市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政治功能。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的“魂”,政治属性是基层党组织最核心、最本质、最深刻的特征。要坚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组织上严格管理,制度上严格约束,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汇聚成党在基层的政治优势,为党的领导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提供政治保证。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及时将党的意志、党的声音、党的要求传达到基层,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致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党的建设成效推动和保证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实落地、见到实效,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提升建设质量。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少数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上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建立“三张清单”,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坚持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做到真管实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镇(街道)党委抓党建责任清单

  1.明确党委抓党建责任要求

  (1)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有部署、有落实。

  (2)把党建工作列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和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3)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直接过问、谋划指导,抓统筹谋划、抓重点示范、抓调查研究;分管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要履行好抓党建工作主要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分管领域“一岗双责”,及时指导分管部门和驻点村(社区)抓党建工作。

  (4)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明确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强化责任追究,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约谈或组织处理。

  (5)建立党建工作人、财、物保障机制,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按照上级要求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抓好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基层党建经费保障。

  (6)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教育监督、惩处力度,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从政环境。

  2.规范党委自身建设

  (7)参照《中国共产党东莞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党委工作制度。

  (8)规范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党委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通知。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决策流程记实,党委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能完整反映讨论、表决全过程和不同意见。杜绝出现以会议纪要代替原始会议记录的情况。

  (9)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向市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和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报告,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应当专题报告,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10)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讨论和决定本镇(街道)有关重大问题,特别是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安排和干部任免管理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在讨论事项时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党委书记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

  (1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年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委委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参加分管部门和驻点村(社区)的党建活动。

  (13)加强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每季度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中心组学习做到有学习资料、学习过程记录,党委班子成员有个人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

  (14)严格实行党代会年会制,党委每年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科学设置年会流程,丰富年会内容,切实发挥党代表的作用。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5)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管理。按照党组织建设标准化的要求,科学设置党的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党支部,应及时进行升格调整;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党支部要及时撤并,对“空壳”支部要及时撤销。

  (16)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杜绝逾期未换届的情况;对班子有空缺、不健全的党组织,要及时调整充实。

  (17)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对能力不胜任、群众威信差、工作局面打不开、长期由镇(街道)下派党组织书记的村(社区),要重点抓好书记后备干部的物色培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要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18)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由镇(街道)党委书记直接挂点整顿,并派驻工作组,建立整顿台账,落实有效措施抓好整顿转化工作。

  (19)落实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持续开展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全面规范记录工作日志,走访、问题办理情况应有佐证材料,与问题台账一一对应。

  (20)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组织要配备专门记录本,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工作。

  (21)规范党费使用管理,必须按月收缴党费,分设会计和出纳;党费支出提交镇(街道)党委会议讨论,并按规定予以通报和公示;全额返还“两新”组织党费,及时拨付“两新”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岗位津贴财政配套资金,落实专项活动经费。

  (22)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坚决杜绝超计划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政审不严、《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2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不合格党员、违纪违法党员、“失联”党员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完善党员信息,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年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系统轮训。加强党务公开工作。

  (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抓党建责任清单

  1.领导责任

  (1)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有部署、有落实。

  (2)领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要整合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思想宣传、机关党组织等各方面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整体合力。

  (3)将党建工作列入单位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定期研究部署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督促抓好党建任务落实。对市委安排的重要工作、重点任务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4)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建工作直接过问、谋划指导,督促党组(党委)成员抓好党建工作;其他党组(党委)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领域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到分管领域党组织调研指导。

  (5)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机关党组织汇报机关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了解党员需求,及时解决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6)安排本单位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单位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主动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7)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常态化议题,定期研究谋划,经常督促落实。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2.用人责任

  (8)选好配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提名的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应为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副职领导。

  (10)提名的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应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的基本条件,提名时的年龄应能够任满一届。

  (11)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双向交流。对连续3年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要对其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作出调整。

  3.保障责任

  (12)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单位,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13)完善党务工作机构设置。明确党务工作机构。直属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明确党务工作的承办机构,并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党务工作。

  (14)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单位,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支持和创造条件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15)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支持基层党组织自主开展活动,抓好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4.管理责任

  (16)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抓党建与抓业务统一起来,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

  (17)严格党建考核述职。把党建工作列为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年底向市委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其他班子成员向党组(党委)书记述职。

  (18)单位党组(党委)成员要带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本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9)建立约谈、诫勉、通报制度,对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要求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的党员干部,督促所在党支部按规定对其进行教育及相应处理。

  (20)把党建工作列入对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并设置合理权重。加强对本单位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

  (21)在干部使用、评先推优中应注重对党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干部使用、评先推优中采取相应措施。

  5.监督责任

  (22)进一步规范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管理,科学设置党的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党支部,应及时进行升格调整;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党支部要及时撤并。

  (23)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按照要求配齐配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对班子有空缺、不健全的党组织,要及时调整充实。

  (24)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组织要配备专门记录本,做好组织生活记录工作。(25)督促指导机关党组织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检查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规定每月交纳党费;按要求设立党费专户,严格按规定用途、程序收缴、使用、管理党费。

  (26)规范党员发展。严格执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培养帮带,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坚决杜绝超计划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政审不严、《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27)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不合格党员、违纪违法党员、“失联”党员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档案,完善党员信息,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年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系统轮训;加强党务公开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清单。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制定实施全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区分不同领域基层党的建设要求,实施村(社区)、机关、国企、学校、“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清单。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推进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治理结构、服务群众、工作职责、运作保障等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完善村级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增强村(社区)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推进机关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联系服务群众、党内民主与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基本保障等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工作的作用。国企党组织要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要求,推进企业党组织目标管理、组织建设、工作运行、基础保障、考核评价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国企党组织与企业发展共融发展。学校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进组织设置、班子队伍、党员教育管理、组织生活、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标准化建设,形成教育管理党员的科学机制。“两新”组织党组织要突出政治功能,推进党组织班子、队伍、阵地、制度、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在“两新”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三、实施“三项工程”,强化主体支撑

  (一)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各领域实际,培养选拔一支政治意识强、素质能力好、群众威望高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着眼于乡村振兴和转型发展,突出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的跟踪培养。加强机关、国企、学校和“两新”组织等领域的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和年度轮训制度,依托党校阵地分期分批开展培训,着力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培养成为党务工作“业务通”、基层工作“多面手”。

  (二)实施“先锋工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村(社区)、机关、国企、学校、“两新”组织等领域的党员特点,分类制定具体的先进党员标准,做到有标可对、有据可评。创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针对党员不同的岗位设置,鼓励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推广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做法,让党员发挥作用有平台、有抓手。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探索进行党员“评星定级”,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为提升组织力提供支撑。建立专职党建组织员队伍,派驻到村(社区)、“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以及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选配考核,各镇(街道)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建设党务信息系统,建设“智网党建”工程,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制度、活动数据化、规范化,实现组织共建、活动联办、资源同享,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党建督导考核,探索逆向述评和反向测评等方式,建立基层党建季度督查和巡回督查等制度,强化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和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责任倒逼,推动形成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

  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转变,紧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坚持以上率下,坚持常抓长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东莞落地生根、成风化俗。

  ——“四风”突出问题全面遏制。始终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紧盯“四风”新形式新表现新动向,不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拓展“四风”整治成效。

  ——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治理为官不为,促进为官有为,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搭建舞台、强化保障,在全市上下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加强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发挥“头雁效应”。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实际行动带动本地区、本部门党风政风根本转变。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本级本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度和工作短板。要参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制订形成涵盖本级本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办法。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细化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办公用房、住房、公务用车、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津贴补贴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久久为功、成风化俗。

  三、驰而不息整治“四风”

  (一)保持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紧盯“四风”问题各种新形式新表现和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坚决杜绝搞变通、玩规避行为。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爱惜羽毛、回避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突出问题。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强化“七个严禁”。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作风状况,研究部署有效管用的改进作风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并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传递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巡察作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延伸监督触角。用好通报曝光这个“杀手锏”,对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及时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多发,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的园区、镇(街道)和部门,追根溯源、倒查责任,对相关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四、深入密切联系群众

  (一)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遵循“更直接、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原则,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推进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切实做到“面对面”问计于民、“心贴心”沟通交流、“实打实”解决问题。

  (二)广泛开展主题联系活动。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各类群体普遍诉求,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主题式”联系活动,使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资源和力量向该主题聚焦,主动宣讲政策、回应诉求、协调解决问题,发挥驻点联系的最大效能,促进重点任务落实,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搭建“驻点联系+”载体。进一步拓宽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的任务内容,把引领村级经济转型发展、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等工作,列入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任务范畴,促进驻点联系工作多向融合,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五、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一)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强化以“担当、务实、高效、廉洁”为重点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倡导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效能意识,推动市直单位和镇(街道)、村(社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群众水平,营造良好服务环境。

  (二)建立常态化比学赶超机制。探索建立镇(街道)之间、市直部门之间比学赶超机制,制定比学赶超工作方案,搭建重点任务项目等比学赶超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全方位比实绩、比创新、比效率、比服务、比作风、比担当、比亮点,营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治理为官不为。落实省委《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精神,常态化开展对庸懒散慢推拖等行为的治理。把治理为官不为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结合起来,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完善考评体系,强化正向激励,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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