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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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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指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中的公职人员、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精选五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1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近日,我们专门成立调研小组就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打造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除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外,共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85个[其中:派驻纪检组14个、派驻监察室12个,纪工委4个、内设监察室2个,镇纪委、监察室各8个,市机关(公司)单位纪委、监察室各15个,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单位内设监察室7个],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69名。具体如下: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根据20***年市委核定的《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七个室: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教育调研室、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41名,目前在编干部34名,其中副处职干部1名、正局职干部2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局职干部9名、副局级干部6名(包括2名退二线干部)、副主任2名、副股级干部8名、科员4名、长期病假1人保留正股级干部待遇。附属编制5人(其中1名为国家干部身份)。另外,借用干部3名。

  干部平均年龄39岁,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7人)、大专6人。

  2、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工作室

  根据省委、省纪委及*市关于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各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吴发[2008]35号),成立松陵、盛泽、震泽三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主任3名、副主任6名。目前到位14名干部,其中正科长级干部3名、副科长级干部3名,正股级干部8名(其中4名为行政选聘制干部)。

  3、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部门共有14个,其中实施纪检组、监察室双派驻的单位有12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外经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实施纪检组单派驻的单位有2个: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

  目前,配备的14个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领导的有7人,纪检组长中由市纪委机关转任的有5人。12个派驻监察室配备主任6名,其中4名由单位中层兼任,另外2人虽未兼任中层职务但主要精力在兼管的其他方面。

  4、乡镇纪委、监察室

  目前全市下辖9个镇级建制,由于汾湖实行镇区合一,故日常管理为8个镇级纪委、监察室。目前8个镇纪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并均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所配备的8个镇纪委副书记全部为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的有1人。实行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各镇专职纪检委员人数有所减少,为11人。

  5、市机关单位纪委(同时内设监察室)

  一般在设党委的机关单位设纪委和监察室,共有15个: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文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城管局、南邮*学院、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

  目前,已配备14名纪委书记,其中有4名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有1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同时配纪委副书记5名;设纪委同时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8名。

  6、两个开发区、市级机关、丝绸市场纪工委

  目前设纪工委4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东方丝绸市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两个开发区纪工委为副处级建制(两个开发区的监察室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市级机关纪工委为副科级建制,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为正科级建制。

  *经济开发区目前配备一名纪工委副书记,由一名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另配科长一名。汾湖经济开发区配备一名书记为党工委副书记,一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两名副主任和三名科长。市级机关纪工委配纪工委书记一名,由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由于刚刚完成机构升格工作。

  7、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市机关单位内设监察室共有7个:市政府办、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目前只有旅游局尚未配备监察室主任。

  二、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须解决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一向以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配备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出现断层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现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核定为编制41名,但一直未配足使用,目前由于工作室建立调出人员等原因在职34人。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导致部分室人手紧张,不得不外借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干部的培养出现断层现象,目前在职的副主任共6名(其中4人为副主任科员),大部分副股级科员的任期未满2年。

  2、市级机关各监察室干部兼职现象突出。目前,机关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普遍由所在单位行政中层干部担任,大部分为人事、办公室等干部。由于兼职情况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中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跨部门交流有一定影响。

  3、干部配备没有完全到位。有的部门纪检岗位尚未配备到位,有的地方纪检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平时开展纪检工作人员和力量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落实。

  (二)干部提拔交流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干部岗位交流渠道比较单一。一是出口比较单一。一般交流、轮岗出市纪委机关的干部除纪委副书记去其他单位担任党委书记或局长外,其他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发展面不够宽。二是交流速度较慢。2006年以来,共交流出3人,占纪委干部总数的比例较低,导致在纪委机关工作时间过长,目前在纪委工作10年以上的干部有15人,其中5名工作15年以上;5—10年的有5人。同时,委局内部人员交流也不是很大,很多同志都是多年从事某一项纪检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的渠道不畅。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获得提拔的先例并不多,主要表现有以下二种情况:一是镇纪委副书记晋升纪委书记的渠道不畅。大部分纪委书记职位出缺后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晋升或由市级机关下派。由于副书记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晋升渠道不畅,很大程度上影响纪委副书记的工作职能的发挥。二是镇纪委委员职务晋升的不多。近年来,只有一名纪委委员去年底晋升为副镇长。

  (三)机构和干部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纪委职能室设置离工作要求有距离。我们现在的室设置是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时的设置。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涉及面不断扩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调整,我们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要求。比如,*市纪委已经成立纠风室,而其所布置的工作涉及我们执法室和党风室两个室,有时界限不明确,需要领导进行协调。再比如案件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定需要与案件检查部门分开实行综合统一管理,而我们目前只能由纪检监察室承担。

  2、派驻纪检组的设置问题。目前我们执行的是1996年市委批复的市纪委关于纪检组的设置的请示,但对目前已经派驻的如水产局、人事局、体育局等单位纪检组没有明确的设置文件,是因人而设的纪检组,同时其监察室按1996年文件都为内设监察室,但目前已经按派驻管理,所以有时与派驻单位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沟通问题。

  (四)干部任用程序方面的问题

  10月7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对200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中规定的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市至今未对镇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进行过明确,因此产生:一是市纪委常委会对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调整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产生尚不规范。在实际任用中比照市委组织部门制定的镇局级单位任免干部的程序和*市纪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来进行,但有时往往不能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内设纪委、监察室的干部的任用,往往等各单位自行任命后才发现要报纪委同意或应由纪委、监察局任命。

  三、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一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关系到能否为建设和谐新*提拔强有力保证的问题,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作的成效、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信任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一)必须抓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任用规范,切实加强干部管理

  1、制定干部任用程序规范。我们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进行了研读,发现新修订的程序与2002年下发通知规定的程序更加注重了市纪委常委会的任免建议,这样使纪委对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尤其是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可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我们建议比照此次下发的通知,尽快制定我市镇局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尽快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的程序规范。

  2、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规范。(1)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对1996年市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未明确设立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设党组的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设置。中央纪委1991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机关组织建设提高纪检队伍素质的意见》要求:设立党组的并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部门,应建立纪检组(纪委)或由地方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我市设立党组的单位共34个,已经派驻纪检组的15个(其中国土局现属条线管理),除去人大、政府、政协外还有16个单位没有派驻纪检组(包括7个已经设立内设监察室的单位),其中12个单位已经具备派驻条件(除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文联外)。(2)规范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设置。近期考虑可增设纠风室,与*市纪委对口承担相关工作;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申请事业编制2—3名,解决部分调入干部编制难处理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力度

  1、制定市纪委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一般任室主任同一职位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时,加大各室副主任、一般干部的交流、培养和轮岗力度,特别是加大与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中层干部交流使用。在市纪委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的机制。

  2、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配备力度。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机构改革中市级党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方案的请示〉》精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市级党政部门设纪委的不少于2人(公安局纪委不少于3人),其余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1人。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不受部门内设机构限额的限制,其人员在各部门单位总编内单独列编,所在部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在干部配备中,尽量避免所在单位挤占编制现象,特别是应减少派驻监察室干部兼任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现象。在干部配备中,可考虑加大市纪委机关干部下派担任市级机关各纪委、纪检组和各镇纪委负责人的力度。

  3、配足配强委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一是加大培养力度。要多岗位培养干部,要通过有计划培训、有目的的交流挂职等手段,大力培养干部,使他们早日成为复合型的纪检人才。二是注重补充委局机关优秀干部任室主任一级干部。要注意发现和选择具有复合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培养、锻炼,及早充实到室主任一级岗位上,使纪委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创新、开拓的工作局面。三是在全市公务员范围内择优选调年纪轻、学历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委局机关。

  (三)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力度,全面确立以工作谋地位的氛围

  1、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力度。要严格制定效能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岗位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的要求,考核坚持公平、实效、规范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自评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注意加大对工作突出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拔使用力度。

  2、加大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力度。纪检监察工作室作为一个新生的机构,如何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对于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将十分有利。作为基层和市纪委的一个中间桥梁,是一个工作内容比较综合,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一线的单位,对干部的要求比较高,可逐步将工作室建设成为纪检监察后备干部锻炼的一个基地,因此必须加强对工作室干部的考核,将工作室干部的任用、奖励与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工作室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一般以5年为限,加大对工作突出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

  3、加大岗位培养干部的力度。可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要通过选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农村、社区及“老大难”单位挂职锻炼,让他们磨练意志、了解民情、积累实践经验;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机关等挂职,促使他们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到本委信访和办案一线增强他们化解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对干部的多岗位、多层次的工作锻炼,培养和发现干部,形成良好的干部职务晋升机制和渠道。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2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近年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方法,从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动公司纪检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根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集团公司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下设“一室两组”。即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在大通和鱼卡两个矿区分别设置纪检组,各配备专职人员4人,由集团公司纪委垂直管理,对大通的6个和鱼卡4个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其中,鱼卡公司设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下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对涉及物资采购和销售的两个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公司、民光销售公司)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由公司直接委派管理,两公司均设立纪检室,各配备了专职纪检人员2名;团鱼山露天煤矿、物业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均设立纪检组,纪检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均为兼职),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矿区纪检组领导和指导。同时,各基层党支部都设置了纪检委员,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兼职干部14人。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过程中,不仅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而且要熟悉经营、生产、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和专业知识。通过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队伍能力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纪检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了加强,但现有的专兼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刚步入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尚不能有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目前,集团公司现有的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专职纪检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在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时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工作常常捉襟见肘。

  (二)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部分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敢“得罪人”,担心得罪领导、担心影响个人人际关系,更担心影响自己的前程。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的心态。

  (三)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论理解把握不到位,工作抓手不够准确。

  (四)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检查没有针对性,创新能力不足,对查找出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部分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找出他人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落实,出现“年年抓整改、年年老问题”现象,造成检查工作成效不大。同时随着纪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同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提高纪检队伍建设的对策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纪检干部是根本也是保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集团公司纪委瞄准纪检工作短板弱项,以强化内部监督等为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纪检干部增强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纪检年度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纪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多岗位历练,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

  (二)强化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利用每月1次政治学习,每季一次业务培训,纪检微信群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提升纪检干部自身廉洁从业意识。

  (三)严管厚爱、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创新。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方式上创新招。在日常工作中客服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提高对工作的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评先选优工作中设立“优秀纪检工作者”奖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肯定,有力的调动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重要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政治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大大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意见建议

  (一)建议继续从省纪委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国企纪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的问题,仍需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交流、学习、座谈、调研、观摩等方式,开拓思路和眼界,使工作目标一致,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信心和勇气充足。

  (二)建议有计划地选派国企纪检干部到省纪委、驻工信厅纪检检查组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3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恪尽职守,精通业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当作自己的职业理想,要有神圣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精神。纪检监察干部所在的机关是“清水衙门”,但工作任务却相当繁重和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名利、得失、苦乐的关系。

  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如观察、分析、判断、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要能够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点、方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去分析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运用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精心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给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政治稳定环境。

  纪检监察干部接触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位学习型干部,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坚持党性原则,其核心就是实事求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忠实履行职责。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办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4、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廉洁奉公,决不能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教育、挽救、处理人的工作,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得稳,行得正,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

  5、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时刻想着党和人民对自己所寄予的厚望,增强自己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虽然纪检监察干部处于比较艰苦的地位,工作清苦,但是越是在这样的环境和地位,越要讲党性,顾大局,讲奉献。站得稳,挺得住,艰苦奋斗,任劳任怨,自觉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有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尤为重要。为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观察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就必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素质、道德品质素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整体上看是好的,

  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能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较好地实施其监督和服务职能。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里也有极少数人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诱惑和考验,堕落为腐败分子。正人先正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要保持坚定的立场,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2、不断增强文化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

  涉及领域比较广,工作难度比较大,因此要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党纪政纪法规,了解和熟悉市场经济管理中有关金融、贸易、财务、审计、税收等各种业务知识,扩宽知识面,由过去“单一型”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3、加强纪律作风素质的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恪尽职守、

  公正严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就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在工作实践中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既做到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又要反对弄虚作假、言行不一;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反对好人主义、阿谀奉承;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反对以权谋私、敷衍塞责;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4、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质素质。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多

  人经不起考验,抵制不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损害了党的威信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严格的自律精神,要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把得住“原则”,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5、完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构。

  一是提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力度。现在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一般只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单位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从行政领导职务排位来看,同是副科级领导干部,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排在行政领导的末位,这样的监督让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感到力不从心。建议统一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因为从行政领导职务的排位来看是部门、单位的二把手,排在党委(党组)书记的后面,有利于监督其它班子成员。

  二是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片组制。部门、单位只设一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身单力薄,行政上又受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由3~5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组成一个纪检监察片,负责此3~5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片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调配,根据此3~5个单位工作轻重开展轻重缓急的纪检监察工作。各片组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调配,根据工作和查办案件需要进行定期不定期交流使用,实行片组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实行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制。学习中纪委的做法,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由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管理,统一工资福利、统一人事调配。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可设立干部调配科,对派驻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交流派驻。这种派驻不受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有利于加大监管力度。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4

  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用尤为重要。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应对检查体制改革,市纪委组织调研组深入全市5个区县,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展开调研,全面了解区县、乡镇、街道办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这次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5场,发放测评表128份,单独谈话106人,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办和村组、社区专访党员群众,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区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编制252名(不含企业纪委干部),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巡视联络办)编制52名,市纪委派出机构编制61名,区县纪委编制101名,乡镇纪委编制38名。目前实有人数22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49人,科级及以下162人,工勤人员10人。

  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1、党委普遍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区县党委能认真学习中省纪委全会精神,重视支持纪委“三转”和队伍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在纪委书记分工上能够予以调整,在纪检监察机关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上督促职能部门(科室)予以接转,在纪检监察干部使用上予以重视、经费上予以保障,为推动“三转”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宜君县委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为每个乡镇每年预算3万元工作经费,并配备了必要的办案设备,保证了乡镇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耀州区委2次专题召开常委会,就区县纪检监察建设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行研究,出台了《耀州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区纪委通过民主推荐、实地考察谈话、廉政法规考试、常委班子联签等程序,从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挑选9名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印台区纪委加大组织协调力度,5月中旬,充实干部6名,其中正式调入5人,借调1人,解决了机关长期空编多的情况。王益区2015年5月2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给区纪委增加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在全区46个部门设立4个联合纪检组,正科级建置。四个区县纪委共充实力量19人,有效缓解了机关人员不足的问题。

  2、纪委职能定位明确,履行职责到位。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能主动汇报,争取支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调整机构设置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能按照“三转”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厘清职责权限,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切实转变职能。4个区县纪委比照市纪委做法,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与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由以前的1个增设为2个,每室增加1至2人,区县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占比60%以上。据统计,4个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由过去的30余项,清理退出后平均保留10项,精简比例63.7%。同时,各区县纪委能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管对象实施的具体监管行为,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3、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区县能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采取多项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加大培训力度。耀州区采取以案代训的办法,重点是对乡镇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训练,王益区开展了“三转”工作和案件检查工作程序等培训,使纪检监察队伍知责明责履责。宜君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专题培训,开展“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廉政党课、学习新《党章》、普法考试等教育培训活动。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得到了有效提升。

  4、干部管理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各区县纪委都能以更严更高的标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管理,均建立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调查研究等制度,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都能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干部的综合素质明显增强,机关管理更加规范。同时,各区县纪委都能认真落实镇村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着力加强乡镇(街道)纪委专(兼)职干部的配备工作。各区县都能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津贴和村(社区)监委会人员待遇。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少数党委重视不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步伐不大。由于受多年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加上对新常态下纪检监察政策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刻,对纪委“三转”认识还不到位,区县党委、政府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贯彻落实上,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多参与、多做事,导致上级纪委的要求难以落实。调研中发现,区县党委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配备上,会议讲得多、要求得高,但真正落实得少。2014年3月,市编办对区纪委监察局第一轮内设机构已批复,但一年多以来,区县委还未正式任命,科室负责人都是委局内部临时负责。在区县第一轮机构改革中,各区县纪委均新设立的信访与案件审理室,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部分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委委员津贴和社区监委会主任、委员待遇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调研中发现,王益区、印台区镇办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同时还分管着党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上的精力很有限;有的纪委委员由纪检组织宣传员兼任,组织宣传工作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的由乡镇办所负责同志和部门股长等兼任,大多数身兼数职,没有明确职级待遇,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疲于应付。区县需派驻部门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未落实,有的也是兼职,仅仅是挂名,致使一些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成了“单干司令”。

  2、机构设立不科学,人员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由于多种原因,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设置不科学的现象比较严重。王益区纪委,委局机关行政编制15个,其中领导职数13个,干部编制只有2个,形成领导多,具体干事工作人员太少的现象,同时4个专职常委,没有被编制部门列入领导职数。新区管委会下辖5个党委、97个支部、共有党员2351名,在编干部350人。而新区纪工委目前编制4人,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转变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历史原因王益区区级部门未设立纪工委(纪检组),印台区政府组成部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比例不足50%。在人员配置上,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龄普遍偏大,特别是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大部分是因为年龄问题、身体原因解决待遇、个人问题。而且一些领导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较长,个别同志在同一个单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交流不出去,干部成长进步缓慢,影响工作成效。

  3、干部队伍不够优化,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待提高。在调研中发现,区县纪检监察队伍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结构不尽优化等问题。如宜君县纪委常委班子由7人组成,平均年龄50岁,文化结构不尽优化。耀州区19个区直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多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偏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未形成梯队,且专业知识未形成互补。由于现阶段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构成的主体是一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经过多岗位锻炼的实干型干部,这些同志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经验丰富,但是思维不够敏捷、方式不够创新,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缺乏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工作需要。

  4、系统管理不够科学、体制不顺畅,考核机制不完善。各区县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普遍还没有实现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管理、考核、推荐基本上以本单位为主,管理体制的错位使他们更习惯于服从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及部署,履职履责难以保障,监管作用不明显。部分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认为自己首先是单位的班子成员,要服从驻在部门党委的领导,因此,有的担心引起班子矛盾,不敢聚焦主业;有的认为工作所需的车辆、费用、年度考核等都在驻在单位,工作开展还需单位和同志们的支持,因而不愿监督;有的感到自己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位置上干不了多长时间,不愿多得罪人;有的纪检干部年龄偏大,面临离岗退休,有凑合行为;有的纪检干部是属于前几年照顾性安置的,业务能力差,不会监督。加之,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有些同志在纪检战线工作10年以上,有的因为身份限制无法晋级转任,长期在纪检一线工作的干部流动较慢或者个人职务难以解决,工作中抹不开面子、放不开手脚、不愿得罪人的现象严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化“三转”。督促区县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争取同级党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理解和支持,坚决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摈弃僵化思维和陈旧工作模式,解决职能泛化和人员弱化的问题,出台规范性工作意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排位,界定纪委干部分工范围,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二是要科学设立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统一设置区县纪委的内设机构,明确规定内设机构的职责和人员编制数,增加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区县尽快推行派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的管理,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推荐、工作经费全部由市、区县纪委统一管理,同时,按系统和单位特点增加党群部门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全覆盖。

  三是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探索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采取公开招考、基层遴选、竞争择优等办法,真正把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工作作风过硬、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切实解决区县纪委和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人员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利用以案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促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培训,让区县纪检监察干部有机会到中央、省、市纪委接受专业培训或跟班学习;新进纪检监察队伍的基层干部能及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四是加强科学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工作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干部管理办法,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人才库,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加强培训锻炼和交流提拔使用力度。健全岗位责任制,理顺岗位编制,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纪委常委分工负责制,落实好内包科室、外包乡镇街办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把那些长期在纪检监察战线埋头苦干、考评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推荐到更重要的岗位任职,用示范效应带动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奉献。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5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纪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压力大的特点也日趋明显,特别需要有一支品质优良、精干高效、业务娴熟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来应对日益繁重的纪检工作任务,这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因此,如何进一步切实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显得日益重要,很有必要作积极探索。

  一、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目前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来看,既有干部自身素质和结构方面的缺陷,也有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目前纪检队伍结构不甚合理,干部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专职不专”。虽然近几年来,各级纪委十分重视加强专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但在许多乡镇,专职纪委委员不能保证工作专职,存在“一人多责、一岗多责”现象;此外,所有纪检干部均有包村或包片任务,且往往联系着重点难点村;而且纪委成员身份多重,多是由乡镇职能办中层干部兼任,有的甚至纪委书记也由人大***等其他领导兼任,工作时间和精力、业务钻研和学习相对集中在本职岗位上,从而造成纪检工作基本上是一带而过,临时抽调。加之农村工作的复杂性,甚至是纪委书记也往往更忙于应付多方面工作。纪检工作职责需要履行,而工作人员难以保证专职专用,致使工作的覆盖面,工作的领域和工作的深度等难以全面,这就造成乡镇纪检工作难以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只能以“消防队”的方式来应对。在目前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城镇化,扩大基层民主进程中,乡镇中心工作愈多,工作任务愈重,新引发的纪检、信访内容就更多更复杂,乡镇纪委则更疲于应对,基层矛盾就可能上交,从而引发上访问题。二是“队伍不稳”。目前乡镇纪委成员一般为5~7人,多数以上兼其他职务,这就说明能够独立开展纪检业务的人员,包括纪委书记在内,平均只有2人左右。更何况纪委委员中,因所兼职务经常变动而造成人员流动的占很大比例。这种不稳定性,更进一步导致了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熟悉程度和业务水平的不足。三是“素质偏低”。从对乡镇纪委干部队伍现状的结构分析来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下的还占有一定比例,其中非全日制教育获取者比例更大;专业结构上,主要是专业构成不合理,从事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的干部占较大比例,而财政、审计、法律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较少。结构上的缺陷,加之身份多、变动大,导致我们这支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理论素质不高、政策业务水平偏低、纪检工作能力欠强等问题。

  (二)从乡镇纪检干部现行管理体制和机制看,主要存在着“流转不畅,激励不力”两个问题。一是“流转不畅”。就纪检系统而言,上下左右交流不够。一直以来,乡镇干部的正常流动本就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乡镇纪委干部流转更难。纪检工作有其特殊性,就业务需要而言,要求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但就工作地点而言,则需要上下左右正常交流。适当流转有利于排除纪检干部在一个地方工作时间过长,带来许多影响纪检工作的不利因素,提高其在不同工作环境的应对能力,并取长补短,汲取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而上下交流效果会更明显。二是“激励不力”。激励是领导者采取某种方法,利用某种外在诱因,鼓励下属人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而积极努力工作。激励作用的关键是激励目标确定和绩效的考评。就乡镇纪委而言,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解方面,保证纪检工作的正常运行,在考评激励机制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值得探索。

  二、对加强乡镇纪检队伍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这是当前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的根本。

  (一)要从提高人的素质入手,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整体性建设。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方针的整体性,即要立足于“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的整体性,以革命化为前提,从这四方面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基础,着力培养提高;二是教育培训的整体性,即一方面要全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有计划、多渠道、分期分批推进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乡镇纪委书记、委员、基级纪检员三支队伍一起抓的思想,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在让他们通过实践锻炼提高的同时,通过有计划地安排系统培训或轮训,快速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建设要素的整体性,即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大要素并举,以思想建设为首,组织建设为保证,作风建设为外在体现。

  其次,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结构性建设。着重优化三个方面:一是专业结构优化,要培养和配备符合纪检工作需要的纪检干部,把纪检干部培养成纪检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年龄结构优化,要使纪检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分布,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梯形结构,同时注意干部的最佳使用期,在其能力、经验、体质、精神状态最佳的年龄段担任合适的领导职务,以保证事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知识结构优化,纪检工作不仅原则性强,而且政策、业务水平要求高。查办案件、信访调处等许多工作,不仅要全面掌握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相关法律知识等,很多时候还需要熟悉财务、审计知识,甚至要善于巧妙运用心理学知识。不同干部,能力特点和气质类型有差异,单一个体难免存在不足,因此要充分注意不同能力特点和不同气质类型的合理搭配,从纪检干部的个体素质全面培养和整体素质优化配置两方面予以优化,达到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效能。

  第三,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层次性建设。着重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功能的层次性建设。上级纪委常委主要决定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乡镇纪委书记队伍建设;上级纪委各职能办公室分别实施本职能办工作相关的目标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乡镇纪委围绕本级纪检工作任务落实,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分工,做到正常性工作各负其责,全面性、突击性工作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有限人员的最大效能。二是素质的层次性建设。不同层次有不同的功能,决定了对纪检干部不同的素质要求。纪委领导干部主要在于政治素养、领导修养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而纪委一般干部要在政治修养、具体处理专项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多作自我提高。

  第四,要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建设。着重落实两个方面:一是坚持选人用人路线和标准的一贯性。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对选人用人提出了“任人唯贤”、“群众公认、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能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德才兼备”的标准。2005年,党中央又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渠道,保证队伍稳定性,先后出台了“5+1”文件。可见,党的选人用人路线和标准是一贯的,都把培养和选拔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放在选人用人的首位,这是保证干部队伍稳定性建设的关键。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更是如此,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更要注重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品质端正。二是要转变用人观念,重视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与合作,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只有开放的系统才是稳定、有活力的。可采取公开推荐、聘任制等方式,把纪委委员纳入乡镇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范围,破除中层以上干部只上不下的旧习。

  (二)要从机制创新入手,强化纪检干部队伍管理

  首先,要建立稳定的用人机制。如前所述,乡镇纪检干部往往交叉兼职,而乡镇工作纷繁复杂,专职纪委委员又不能保证工作专职,纪检工作往往不能正常有序开展。为此,要真正重视落实纪检工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这就要改变目前乡镇纪委书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形象。纪委书记分管的工作不能太多,考虑到乡镇领导较少的实际,纪委书记可以分管与纪检工作有关的工作,如政法,审计等,这样,纪委书记才能专心履职。纪委委员中要保证至少有一名能较长期稳定地从事纪检工作的专职的人员。此外,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

  其次,要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适度交流,是培养锻炼干部、盘活人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强化竞争激励的重要手段,也是打破某些地方干部人际关系怪圈,及时发现隐性问题的较好举措。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具体可从三方面予以考虑:一是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交流形式有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和照顾性交流等,具体采取何种形式要考虑适当的条件做有计划的安排。二是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上下机关之间、贫困乡镇与富裕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调动条件落后地区干部积极进取的动力,避免因升迁无望而产生惰性。同时,也能使条件相对优越的乡镇以及部门、机关的干部增强压力,改变因只进不出或只上不下而不懂得珍惜的状况。所以,定期进行考核,有计划地、集中统一地安排上级纪委、上级部门或富裕乡镇的纪检干部,到环境较复杂、条件较艰苦的乡镇进行培养性交流或者挂职锻炼,选调条件艰苦单位的优秀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或其他上级部门或富裕乡镇任职,进行轮换性交流。三是实行诫勉待岗制。对于确实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包括领导干部,要实施惩诫措施,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强化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等配套措施,给予诫免、待岗、交流甚至降撤职等处理,打破他们的铁饭碗意识。

  第三、注重培养,强化教育,完善育人机制。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等要求均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而其自身也是党员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素质教育是根本点。如何强化培养教育,我们认为可从三方面考虑:第一,教育途径上,把自我学习与组织培养相结合;课堂培训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坐下来学与走出去练相结合;第二,教育内容上,要实施全程式全方位培养,把任职前适岗培训和上岗后继续教育相结合,把党性锻炼和学历深造、正常性业务学习相结合;第三,教育方法上,要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主观改造相结合,常规教育与专项训练相结合,培训教育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并建立正常性学习制度,包括“述学”报告制度、学习效果检查制度、学习档案管理制度等,真正把干部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第四、规范行为,强化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实施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一个有效做法。而管理目标最终是否落实,需要强化考核,并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如何强化考核,有效运用考核结果,需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我们认为考评可分两个层次:一是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整体考核。对此,可以制订具体的目标考核内容和方法。但在具体操作中,要进一步考虑以下问题:在考核的最终目的上,要明确不在于简单地肯定或否定工作,而在于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在考核内容方面,把纪委的正常性工作考核与专项工作考核有效结合,把“规定动作”考核与“自选动作”考核有效结合,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在考核标准方面,一方面要细化具体项目,另一方面要量化评分标准,还要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更要横向比较不同乡镇纪检工作的难度,纵向考虑同一乡镇前后时期纪检工作的成效;在考核时间方面,采取全面工作集中时间检查,专项工作按规定完成时间落实检查,并有重点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在考核方法上,要把工作汇报和台帐检查、群众测评以及对纪检处理对象、信访对象的个别调查结果反馈相结合;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与整改落实情况再检查相结合。二是对乡镇纪委成员的个体考核。可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探索:一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并落实到小组或个人。目标分解与干部的定职定位及能力特点等相结合,从而使正常性工作有人管理;二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各人分管工作相结合,在个人述职述廉中具体体现;三要把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开展民意测评、实绩公示等;四要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相结合。

  第五、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乡镇一级的纪检组织虽然设立时间不长,但作为党和政府最基层的纪检机构,同样担负着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使命。纪委监督党员干部,谁来监督纪检干部?如何监督?我们认为,完善监督机制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根本途径,从严加强自身监督,才能以最大诚意取信于民。首先,要强化监督意识。党内监督中,纪检干部与广大党员一样,既是监督主体,也是被监督对象。但就目前党内生活的实践来看,党内监督尚未形成风气。虽然目前我们纪检干部队伍整体上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基本上能够模范遵纪守法,但不能排除部分干部存在执纪违纪现象。而极少数纪检干部的违法乱纪,对败坏纪检监察组织的整体形象影响极坏。为此,在强化纪检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加强纪委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监督的意识。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认真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二是努力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如严格群众举报保密制度,实行举报查实奖励制度等;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如设立群众举报热线电话,开展专人明查暗访,纪检案件公开审理、来信来访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大、纪委、监察局、信访局、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定期召开,互通群众举报情况和干部违法违纪查处情况,形成监督合力)等;四是适时公布监督结果。利用各种形式,适时、恰当、准确地向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其次,要完善监督制度。当前,制度建设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即制度体系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纪检干部监督,重点可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一是建立监督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权责统一原则,实行分级负责,一级管一级的办法,明确各级纪委领导应负的实施纪检干部监督的责任,建立监督失察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监督激励机制。在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中,各级纪委及其干部理应作表率。对党员干部、群众的各种方式的举报纪检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经查属实,一方面要严肃处置纪检干部,另一方面要给予举报者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不断强化群众监督的制度保障和安全保障;三是建立纪检工作行风评议制度。借鉴行风评议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党内开展对纪检工作和纪检干部民主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纳入纪委和纪检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之中,作为纪检工作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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