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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范文(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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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要点01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1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核心、根本和关键。区人大常委会无论是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代表工作,还是加强自身建设、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

  2切实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

  要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摆在常委会中心任务上来谋划和推进,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建议办理质量,切实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3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认真研究和谋划新时期人大工作,传承和发扬海淀人大文化,在财政经济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保障和改善民生、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提升常委会整体履职水平等各个方面不断探索创新。

  要点02

  围绕中关村科学城和核心区建设,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

  1、围绕全区中心任务,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高度关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落实,听取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做好海淀区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区政府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建设发展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发挥好规划引领的龙头作用。

  高度关注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听取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区政府举全区之力统筹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

  高度关注新型城市形态建设,跟踪督办“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海淀”议案,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注重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

  高度关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着力形成海淀发展新动力。

  2、进一步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审议好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计划执行、预算调整、审计整改报告等法定议题。研究制定《北京市海淀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深化预算初审工作,加大部门预算审查力度;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提升海淀区人大预算监督信息化水平。听取区统计局关于加快统计改革创新,服务核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3、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区民生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主攻方向,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区政府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切实解决民生难题。本届之内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与管理情况、社区卫生工作情况、区属国企所属社区配套用房腾退使用情况、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区法院执行机制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监督。

  认真督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关于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区,加快推进健康海淀建设的议案”等8件并案的议案。

  专题询问区政府关于2018年区属道路大中修工程建设情况,并听取相关专项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情况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北部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公厕规划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民政局关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情况的报告。

  4、进一步推动美丽海淀和法治海淀建设。

  对我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无煤化”等工作开展监督,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海淀。听取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海淀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无煤化”工作的报告。

  高度重视区政府依法行政、公安分局规范执法工作、区“两院”刑事案件速裁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公安分局关于规范执法、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机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听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5、开展政府工作部门的评议。

  按照《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区国资委、区卫计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环保局开展工作评议。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落实《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备案审查条例》,及时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好对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报备审查工作。

  7、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8、要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及监督工作,确保区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要点03

  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代表工作

  1、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综合能力。

  继续开展专题报告会、代表小组“会前学法”和老代表“传经授宝”等活动,丰富代表学习内容。拓宽代表培训渠道,结合代表履职需求,探索尝试“主题班”培训形式,全面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2、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代表工作制度。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践行《代表履职守则》,制定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对《关于开展评选区人大常委会先进街道工委和地区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进行调研,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代表工作水平。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3、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式,完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常委会工作机构整体督办工作格局。强化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区“一府两院”建议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建议督办工作的实效性。建立长期跟踪督办建议工作机制,对代表们多次提出、尚未根本解决的问题,持续进行跟踪,督促建议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建议办理工作,直至问题解决。探索建立对代表建议的评价机制,对所有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拓宽建议督办渠道。

  4、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人大议案办理以及地区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在全体代表中组织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力求在活动组织形式上再下功夫,在活动成果转化方面出实招、见成效。

  5、认真做好新一届北京市人大海淀团代表届首之年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及市人大代表工作实际,组织好新代表履职培训工作,增强其履职责任感;落实市、区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市、区代表网络联系平台,畅通各级代表之间联系渠道,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为届首之年的市代表工作奠定好基础。

  6、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建设,推进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和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抓好基层人大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人大联络员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

  要点04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加强政治建设。

  常委会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在区人大党建工作中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思想建设。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代表论坛和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网络和舆情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发挥“海淀人大”微信公众号、“海淀人大”门户网站、《海淀人大信息》等宣传信息载体的作用。

  3、加强组织建设。

  常委会党组要指导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有效开展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交流和培训力度,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机关干部队伍。

  4、加强作风建设。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深入实际、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国家权力机关新形象。

  5、加强纪律建设。

  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强化纪律约束,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6、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7、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区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二】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也是县乡人大代表换届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以“五个坚持五个进一步”为抓手,固本强基、守正创新、努力提升、干在前列,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强、活力、美丽、幸福”新时代现代化新宁津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各项工作首先从政治上审视把关,确保工作思路、重点和举措符合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年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赴瑞金—古田开展“学党史、践初心、永远跟党走”专题培训班,引导人大机关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紧跟县委决策部署。对标县委“1335”工作部署和全县发展大局,立足人大自身职能定位,依法履职,创新履职。坚持一切工作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来展开,围绕建设“富强、活力、美丽、幸福”新时代现代化新宁津来展开,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二、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4.加强热点工作监督。全年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9项专项工作报告,即:县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生态环保、半小时经济交通圈完善提升、交通秩序整治、教育高质量发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动机排气后处理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把民生实事项目作为监督重点,对每个项目的实施进行立体式跟踪监督,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继续做好部门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

  5.加强财经工作监督。听取审议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2021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区域经济运行走势,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完善预算编制提前介入、预算执行跟踪分析、资金使用绩效审查全过程监管模式。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建设应用,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6.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全年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新旧动能转换及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民生实事项目开展、重点建议办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4项工作开展视察,对“医共体”建设、漳卫新河生产桥现状等2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邀请行业专家参与,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找准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充分发挥专题调研和视察在服务决策、破解难题、推动落实中的重要作用。

  7.开展执法检查。全年拟重点检查就业促进、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农村公路等4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完善执法检查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全链条”工作流程,紧扣法律法规实施找准问题、提出建议。

  8.开展专题询问。根据代表意见建议,拟开展优化涉企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回头看”,就上年度整改问题落实情况再次询问,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完善监管、服务等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依法行权,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

  9.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报告,对“八五”普法作出决议。

  10.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人事任免,确保实现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组织开展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表态发言等工作,增强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11.有序推进县乡人大换届。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举办业务培训、开展分组督导等方式,及时对换届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12.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规范人大信访工作程序,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推动问题解决。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常委会监督工作。每月调度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进度。

  四、坚持代表主体,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

  13.促进“双联系”工作提质增效。密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广泛参与2021年度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更好发挥相关领域和专业代表的作用。加强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活动室等代表活动载体规范化建设,县级人大代表年内赴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次数不少于3次,各乡镇(街道)年内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

  14.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创新活动方式,组织代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或视察,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代表在助推“富强、活力、美丽、幸福”新时代现代化新宁津中亮身份、当骨干、作表率。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规范履职档案,严格履职管理。

  15.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实行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各委室对口和代表参与的“大督办”机制,加大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力度,努力推动办复率、满意率“双提升”,将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委。年内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者的评选工作。协助住宁省、市人大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

  16.构建人大上下联动格局。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市人大做好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开展。加强县乡人大协调联动,强化纵向工作指导与交流,要求各乡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五、坚持改进作风,进一步深化自身建设

  17.扛牢党建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丰富“主题党日”形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1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人才和专业优势,协助常委会扎实做好监督及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高效能标准,举办机关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振精气神、激发新担当、砥砺新作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监督有力的人大干部队伍。

  19.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以常委会机关接受巡察为契机,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与作风改进,及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把落实整改转化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庸懒散松”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用好《宁津人大》杂志、“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完成《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工作。以《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工作》《德州人大》为主要阵地,全面加强常委会中心工作、人大代表履职典型、人大创新经验的总结、宣传、推介,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讲好新时代的“人大故事”。

【篇三】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x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民营兴县、流通富县”四大战略的实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完成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监督工作

  依法监督工作重点:1、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2、关于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工作;3、关于诚信水库建设工作;4、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5、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工作;6、关于农村防病改水工作;7、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工作;8、关于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9、关于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

  二、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照《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三、关于代表工作

  1、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规范代表提出议案的程序,建立和完善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机制,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交办、督办工作,促进承办单位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3、积极为代表联系选民、选民监督代表提供条件,通过代表联系选民日、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方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代表履行法定义务。

  4、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四、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发[xx]12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分析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五、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

  1、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加强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的思想政治建设、专业素质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

  3、密切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务求工作实效。

 

【篇四】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抓紧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1.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开展到哪里,学习贯彻就跟进到哪里。制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方案,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在2023年换届前轮训一遍。通过学习帮助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代表要正确认识代表的角色定位、职责使命和行权方式,对代表身份的认识不能走偏、对肩负职责的定位不能走偏、对履职行权的范围不能走偏,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2.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代表联络机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整合加强代表工作力量,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提供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支持和保障。

  二、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3.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准备。依照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安排,研究起草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等选举工作文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省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会同各选举单位做好选举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

  4.做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组织工作。按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办法的要求做好选举各项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选举安全、平稳、有序。

  三、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组织服务工作

  (一)做好大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5.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深刻学习理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6.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本地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7.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拟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会同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律草案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好在京代表的研读讨论活动,认真收集并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举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情况通报会,向代表通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等。向代表书面通报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总体情况。通过中国人大网和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向全体代表推送相关材料。

  8.按照“内容高质量”要求,协助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及时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以及代表议案建议相关工作资料等推送给代表,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承办部门沟通机制,帮助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支持协助代表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交议案建议。

  (二)做好代表出席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9.做好代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做好各项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增强网络视频听会效果,不断提高收集处理代表审议意见工作效率。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和重点,向代表提供专题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代表通过“我向委员长建言”小程序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梳理分析,及时转送有关部门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10.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质量关。正式使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处理,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分办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分办的准确性。

  11.严格落实改进会风会纪各项措施。加强代表会风会纪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住会制度和请假制度,确保会议出席率。将代表出席大会、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情况和会风会纪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12.协助支持代表宣讲大会精神。为代表在大会闭幕后向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宣讲大会精神提供服务保障,通报交流代表积极宣讲大会精神、带头贯彻大会精神的有关情况。

  四、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

  13.发挥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示范作用,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机制化。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增强联系实效。

  14.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做好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及时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和有关做法。

  15.继续实施好列席代表座谈机制,持续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常委会中心工作等,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全年列席代表座谈会的主题。认真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做好代表意见整理、交办和研究处理情况反馈等各环节工作。提高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精准度,努力实现本届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继续做好常委会会议前向列席代表通报情况工作,加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16.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对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及时处理参加相关活动的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代表反馈。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报送情况报告。

  五、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17.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在立项、起草、审议、通过前评估等环节,邀请代表参加,听取代表意见;立法调研中,有针对性地听取提出相关议案、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健全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以适当形式反馈代表意见研究采纳情况。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及时收集代表、基层群众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采纳代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邀请代表参与公民备案审查建议研究等工作。

  18.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做好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参加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调研等活动的统筹安排。执法检查组赴地方检查法律实施情况,至少邀请2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报告要认真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时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围绕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开展相关领域专题调研活动。

  19.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人大计划审查和财经委季度经济形势分析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联系代表机制作用。在开展年度计划初审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前期调研,并参加财经委的初审会议发表意见。财经委进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前期调研,并参加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相关报告要充分反映代表的意见。向预算审查联系代表逐一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并逐一反馈采纳落实情况。推荐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参加国务院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更好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和财税立法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基层联系点代表的沟通和联系,邀请相关基层联系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及手机APP服务代表的积极作用,邀请代表参与国资联网监督子系统试用。

  20.积极拓展代表参与对外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统筹谋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参与各层级、各领域、各类型对外交往活动。推动代表成为对外讲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丰富实践的国际宣传员,全方位、多角度呈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和优越性。

  六、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推动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21.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实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委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精心组织香港、澳门、台湾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积极支持、大力推动在京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考察视察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重点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等,结合地方实际,组织代表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开展考察视察调研。

  22.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成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推动全国人大代表主动地、经常地就近参加当地代表小组和代表家站活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完善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受理、分析、处理、反馈平台和载体,研究探索代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者转递群众意见和具体信访事项,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向代表答复、反馈。

  七、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23.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机制。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将处理代表议案与研究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起草和修改法律结合起来,发挥代表议案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加强与提出议案的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研究、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24.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推动承办单位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解决问题、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抓紧抓实2021年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跟踪督办工作,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支持和鼓励承办单位结合职责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办理。

  25.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交办的精准性。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交办代表建议。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办理工作落实。积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综合分析工作,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26.加强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的联系沟通。推动承办单位把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贯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全过程,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反馈议案建议交办和办理情况。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搭建代表和承办单位间的联系桥梁,为各承办单位联系代表、代表参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便利。适时组织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27.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加强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重点工作,认真研究提出重点督办建议选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通过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开展督办调研等方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取得实效。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报告。

  28.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办和办理工作。健全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处理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在闭会期间通过代表信息化工作平台依法提出代表建议。代表建议不论大会期间提出还是闭会期间提出,都依照法律规定同等重视、同样办理,支持和协助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提出建议。

  八、加强代表自身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学习

  29.进一步完善代表政治学习培训制度。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代表学习就跟进到哪里。遵循学习培训规律,做到代表学习培训需求、对象、内容、形式“四个精准”,不断增强代表学习培训的系统性、科学性。2022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五年,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要突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和总结,为下一届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借鉴。

  30.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以“特色鲜明、内容权威”为目标,充实网上学习资源,创新网络学习形式,将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成为代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履职素养的重要学习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探索人大系统网络学习互联互通,为地方人大开展网络学习提供必要支持。

  31.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代表要珍视代表身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32.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确保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情况。

  九、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

  33.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推动代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代表联络机构服务代表、保障代表的职责定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队伍。围绕代表依法履职的具体需求,为代表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保障。总结交流常委会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开展代表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的经验,建立健全闭会期间联系代表的日常工作机制。

  34.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支持媒体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前开展过去一年代表履职情况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效等的宣传报道。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宣传报道,精心打造大会期间“代表通道”,认真组织代表集中采访活动,注重安排基层代表参加,突出反映来自基层和一线的代表之声。支持媒体开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报道,不断增强人大制度和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5.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单位的沟通,在通知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代表所在单位,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的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认真听取代表在履职方面提出的需求,为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

  36.加强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注重资金日常有效监管,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深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

  37.加强与各省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的联系。推动各省(区、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共同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有关情况报告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调研、视频会议、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形成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合力。

  38.推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正式使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按照把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成为加强代表思想理论武装、提高代表履职素养的学习平台,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平台,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服务支撑平台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平台建设,确保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正式使用,为代表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平台信息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平台的政治学习功能和信息服务功能。做好向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联系群众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的信息化支撑。研究制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使用信息化平台的工作方案。

  十、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和交流

  39.切实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选举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序推进、风清气正。认真研究答复选举中的法律咨询和工作询问,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全面展示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40.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总结交流推广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经验。继续加强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工作协同,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举办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组织换届后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学习。发挥好中国人大“刊网微端”、《人大工作研究》、《联络动态》及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的作用,及时宣传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典型事例,总结推广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经验做法。

【篇五】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对十四运会场馆有效利用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4月6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正式发布,含11类具体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化拓展对外交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加强与全国人大、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四个机关”;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我省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等。

  在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既有着眼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也聚焦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的制定等。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完善人大制度,制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适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修订地方金融条例、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制定修订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盐业条例;围绕防范风险和加强社会治理,制定修订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律师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实施禁毒法办法、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修订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湿地保护条例。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适时打包修正相关地方性法规。

  在“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继续推进议案建议办理事项“承诺制+台账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形成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答复代表。继续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向人大履职平台反馈的做法,稳妥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和答复向社会公开。

【篇六】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城区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大干实干,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

      1、将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的大调研,进行中期评估,结合调研情况选择规划实施中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2、贯彻“项目为王”工作理念,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监督工作若干意见》,听取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关注实体经济发展,听取讨论国有企业经营与监管情况汇报,对民营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加强对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和服务环境情况监督,落实常委会领导包保重点企业,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改善。

      3、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情况的报告,保障决议和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法治大东建设。

      二、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4、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听取审议2017年本级决算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加大对审计提出问题特别是部门预算执行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督促政府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5、开展安全生产法、学前教育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实施。

      6、听取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听取讨论慢性病防控工作、立体停车场规划建设、旅游业发展情况汇报,对社区建设开展视察,推进相关公共服务工作高品质建设。

      7、听取审议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讨论城管执法机构改革和城市治理工作、棚户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完成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推进“清爽大东”建设。

      8、听取讨论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检察院公益诉讼、司法改革后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探索监督监察委员会工作模式和内容,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工作。

      9、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调研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找准短板弱项,使调研报告反映客观实际,提出建议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常委会决策水平。认真执行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当面交办制度,加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保证各项意见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0、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严格依法按程序行使人事任免职权,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严把任命人员的任前条件和资格审查关,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

      11、落实工作评议办法和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将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相结合,选择部分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对公安大东分局、人社局进行工作评议。

      四、抓实代表工作

      12、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制定五年和年度培训计划。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利用全国、省、市人大培训基地和区委党校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代表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继续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会刊、《沈阳人大》,召开半年工作通报会,开展大视察,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13、密切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反馈机制。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参与度,邀请公民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认真听取和吸纳代表、公民的建议意见,推动人大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14、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建设,强化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指导,创新代表活动载体,提高人大街道工委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联系工作的质量,着力推进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代表之家和社区代表工作室建设,夯实省市区三级代表联系网络,完善代表与选民密切联系机制,深化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15、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代表履职管理系统,开通区人大代表“履职通”网络平台,在代表培训、经验交流、组织活动、建议跟踪等方面,为代表履职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制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量化考评指标,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6、创新代表建议答复和督办方式。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反馈机制,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加强办理情况检查督办,选择事关全局、民生等若干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开设督查专报,及时通报代表建议督办及办理情况,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7、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大东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使人大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8、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人大履职工作的全过程,以加强党的建设带动常委会自身建设。

      19、加强人大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好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人大机关的学习培训。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举办安全生产法、监察法、学前教育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专题讲座。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20、组建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成立人大工作智库。发挥好专门委员会作用,释放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加的优势。完善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机制,以上下联动、横向互通、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推进人大工作。

      21、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大代表履职优秀典型事迹和代表建议办理惠民成果的宣传力度。加强人大工作信息化整体建设,发挥现代化载体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2、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密切联系。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工作。学习借鉴兄弟城区工作经验,推进我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篇七】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尊敬的张常委、各位考评组成员:
  按照全县年终考评工作安排,现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20年,办公室在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工作机构的积极配合下,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作用,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有序高效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与保障。
  一、抓务实重成效,着力推进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一)高效节俭,做优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着力做好市五届人五次会议延川代表团的各项服务工作,保障代表团依法履职,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二是认真做好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等会议和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的筹备组织、服务保障工作。对每一次会议和活动,都注重抓早、抓实、抓快,从建议议题、材料准备、路线确定、人员落实、食宿安排到会场布置和座谈讨论等各个环节,都周密安排,力求规范有序、周到无误,确保每次活动顺利进行。一年来,办公室共参与服务市人代会1次,筹办召开常委会会议5次、党组会议11次,主任会议9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视察调研6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人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改进文风,做好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一是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认真起草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并按月份排好“工期”,力求使常委会各工委和办公室的工作紧扣全县发展大局,有条不紊实施。二是认真起草好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为常委会总结过去一年所做工作和谋划来年工作提供思路。三是认真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各项重要会议、活动的文稿起草工作,把好文字草拟、审核关,努力提高材料的理论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一年来,共起草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工作汇报等综合文稿40余篇,起草各类文件100多个,编发《会刊》5期。
  (三)拓宽渠道,做强服务代表、代表履职工作。一是搭建履职平台,促进“双联”工作。配合人事委指导乡镇(街道、中心)人大按照接待有场所、活动有主题、工作有制度、履职有记录、诉求有回应、困难有帮助的标准建成代表联络站15个,确保代表定期“进站”接待选民。常委会包镇(街道、社管中心)领导和有关委室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工作要点安排,到镇(街道、社管中心)通过实地视察、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双联”工作9次,促进代表履职、听取群众呼声。二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会同人事代表工委和县委政府督查局,加大对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解决率。同时,及时转办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和建议,所提建议都得到落实和答复。
  (四)以民为本,做实为基层群众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登记、转办交办、催办督办等制度规定,规范了信访工作秩序。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多件次,督办上级人大转办、交办信访5件次,均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及时批转和限期办结,信访办结率和解决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扎实抓好包扶贫困村工作。选派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3名,其余干部均为联村包户,采取结对帮扶、政策宣传、产业帮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方式,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一年来,参与包扶的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帮助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五)周到细致,做细为老干部服务工作。一是邀请老干部参加县人代会和常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向老干部们传达学习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精神,传达县委、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给老干部们赠订《陕西日报》《延安日报》《健康与生活》等学习资料,使老干部的学习活动内容充实、具体,富有实效。二是组织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增强老干部身体保健意识,使老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六)团结协作,配合各工委做好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和重要活动的统筹安排。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根据全局工作和年度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配合各工委做好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一年来,先后配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延安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文物保护能力、保护退耕还林成果、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人居环境等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七)落实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一是健全完善公文处理制度。坚持实行分级负责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公文的写作、审核、签发、印制、发送等程序。2020年共收文120余件,发出常委会文件41件、办公室文件38件,其他文件114件。同时,推进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和传统档案数字化建设,采用电子政务进行收发文件,提高了办文办事效率。建立健全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学习教育,不断提升保密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学习、请销假、值班、例会等各项制度,层层夯实工作职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工作作风明显改观,工作效率大幅提高。三是协调好机关各工作、办事机构之间的关系,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运行。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扎实做好机关日常后勤保障工作。
  二、抓建设重教育,着力推进综合能力稳步提升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化党内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民典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改进作风,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狠抓工作作风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县人大机关党支部活动,着力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把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抓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党内生活,按要求开好每季度党员大会和每月的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切实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并对机关党支部党员的党费按时缴纳,党员小书包、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定期督查。
  (三)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六个严禁”等要求,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干事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优化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县委作风建设年要求,从8月份开始开展人大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制定了《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了人大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通过以案促改、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参观家风馆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作风整顿工作,县人大机关还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员干部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剖析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切实加以整改。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常委会的要求、与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作用发挥还不够,为常委会、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办文、办会、办事质量还不高,办公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还不够;四是办公室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办公室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两个定位,依法履职,主动担当,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学好业务、带好队伍,当好参谋、搞好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在抓落实下功夫,为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实效的提高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增强学习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推进依法履职的根本准则,确保三者有机统一在人大机关干部中深入人心、在人大工作中融会贯通、在人大制度上充分体现,使干部职工成为从事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办文、办会、办事的综合性人才,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强参谋意识。努力为常委会在行使决定、监督、任免职权及发挥代表作用上当好参谋、出好主意。三是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严谨细致、优质高效地做好“三会”以及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四是增强团结意识。牢固树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沟通”的意识,加强机关内部沟通联系,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增强群众意识。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成果,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努力发挥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结合常委会工作重点,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加强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的综合协调,积极协调各委室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代表学习培训、视察活动等工作,为常委会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助手。精心开展县人大换届工作,认真指导镇人大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县镇换届工作任务。
  (三)强化服务保障水平,努力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按照“规范、精细、高效、节俭”的要求,把握工作规律,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统筹,增强日常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办公室工作与常委会步调一致,高效运转。通过认真开展工作,力争在会议服务、公文处理、文稿起草、人大宣传、群众信访、老干部工作、后勤保障等各方面有新的改进和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从严从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断开创人大办公室工作新局面。

【篇八】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同志们:
  座谈会就是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我们大家一起坐下来,交流一下思想,探讨一下工作,对我们接下来更好的开展工作是很有益处的。近两年来,我们市县两级人大的联系多了,指导多了,统筹多了,联动多了,工作效果也提升了,我们的多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认可。今天我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并就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从上半年的工作中,我看到了我们全市人大的干劲和业绩,从下半年的工作打算中,我感受到了大家干好工作的决心和底气。借这个机会,我就最近学习和工作的几点体会和大家作个交流。
  一、要孜孜不倦强化理论学习,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生动记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的智慧方案。特别是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我们地方人大具体工作实践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按照中央通知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学好用好这部重要著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以理论学习的新提升,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要全面系统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博大精深、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体系。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一定要突出整体性、系统性,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把握其内在逻辑、内在联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认认真真逐篇硏读、深入领会。要结合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融会贯通,学深悟透。
  要深入思考学。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中的难点,加强研究思考,寻找对策答案,做到知其事、究其道、用其法。比如,如何深刻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如何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如何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如何深刻理解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把握世界大势浩荡的脉动;等等,都是十分重大的现实问题。要在学习中多思考、多研究、多领悟,努力寻求顿悟之道。
  要联系实际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要始终如一践行人民至上,在助力决战决胜和“六稳”“六保”中彰显履职成效
  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和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执政信条和政治品格,也是各级人大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的信念和职责。今年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年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和近期视察中,都对决战决胜和“六稳”“六保”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助力决战决胜和“六稳”“六保”中彰显履职成效。
  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充实和完善工作目标,聚焦民生实事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目前,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实现攻坚目标。同时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企业是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力之源。疫情影响之下,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疫情期间,我们各级人大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为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纾困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和智慧。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监督政府将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完善金融支持、降低生产成本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到实处,增强企业闯过难关的底气和力量。目前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抓紧抓实抓好。要深入企业,把问题摸准摸透,要从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入手,敢于动真碰硬,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就从哪里改起,哪些短板长期存在,就从哪里补齐。
  三、要坚持不懈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地方人大工作治理现代化实践中展现履职亮点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xx书记在看望进京服务的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时,提出人大工作同样有一个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这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化人大工作创新、增强依法履职实效指明了前进方向。xx书记的讲话很有前瞻性、针对性,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造性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要求高度契合。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赋予了地方人大工作新的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人大要进一步发挥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进一步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确保法治体系建设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要不断完善立法工作体系。当前,人大立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立法针对性不强,解决实际问题不足;立法效率不高,有时久拖不决等,这就需要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体系的完善。要更加注重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更加注重法律法规起草机制的加强和改进,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成立领导小组和联合起草小组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活动机制以及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表决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等制度。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在立法工作中的应用,探索构建大数据和新媒体辅助立法决策机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有效实施,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切实履行人大权力和职能,保证和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启了民事权利保障新时代。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我们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积极为民法典的有效施行创造条件。利用走访选民、视察、调研、代表接待日等途径,积极做好民法典的解读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确保民法典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民法典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要不断完善权力监督体系。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科学行使监督权,推动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事关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选取监督议题。要创新监督形式,大力整合询问、票决、视察、专项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方式,探索使用刚性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二次审议”,对重点意见要开展暗访、“四不两直”式督查,确保各项监督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要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基层治理体系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影响最直接。要切实加强代表机关建设,特别是加强基层人大代表机关建设,努力做到从立法、监督,到重大事项决定等,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保证人民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工作站(室)是淬炼各级代表为人民服务成色的场所,我们前段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要朝着精细化、常态化的目标迈进。要做到群众有需要时能随时联系到代表,群众有困难时代表要及时出现在群众身边。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体现民意、推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创新实践,目前已在全市推开,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们要不断改进方法,及时总结经验,为这项工作逐步向县、市级层面推广创造条件。

【篇九】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鹤庆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人大新的贡献。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

  (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行权履职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人大工作、开展人大活动、行使人大职权、发挥人大作用,推进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科学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

  (一)围绕经济平稳运行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

  (二)围绕民生保障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进行评议。

  (三)围绕厉行法治强化监督。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依法组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二是切实抓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规范备案程序,完善审查机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信访事项,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强化监督。采用“三问一评”方式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年初计划安排、年中工作推进、年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对“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纪要等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对兴鹤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三、正确行使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依据《鹤庆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二)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权力机关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统一,不断改进和规范任命程序,有效维护法律权威,确保任免合法有效。

  (三)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好任命干部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活动并开展评议,切实增强人大任命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健全完善代表履职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深化“双联系”工作。深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收集民情民意;健全完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室与“一府一委两院”对口联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和沟通协调,推动人大工作的共识形成。

  (三)加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采取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督促,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和人大四次会议列入B类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扎实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进一步落实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制度,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高建设水平,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阵地;推进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落实代表关爱机制,激励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

  (五)认真开展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以及上级人大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扬民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依法按程序搞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切实提高自身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深学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认真执行“第一议程”制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平台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大局意识,筑牢思想根基。

  (二)深化“两个机关”建设。着眼于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以机关党建为抓手,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和模范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依法依规,精心筹备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三)强化人大信息宣传。以鹤庆县人大常委会网站、《鹤庆人大》简讯、“鹤庆人大”微信公众号“一网一刊一号”为主阵地,并依托省、州人大报刊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建设、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情况、代表先进事迹等;组织开展好鹤庆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组织编写好2019至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查)报告汇编和县十五届县人大常委会以来的理论文章和新闻宣传作品选编。

【篇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1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①食品和药品管理工作,②安置房建设工作,③文化旅游工作,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加强对计划、财政、审计等财经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开展“代表问政”专题活动。积极探索和综合运用约见、询问、专项评议等手段,每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等开展“代表问政”活动。组织开展8次代表视察。分别为:①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②工商注册登记工作,③重大项目建设情况,④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⑤防汛工作,⑥市政道路建设工作,⑦安置房建设工作,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好视察前的调查研究与视察建议的督办落实,对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组织开展二次视察。开展7项专题调研。分别为:①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②基层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工作,③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④红十字会工作,⑤社会消费品零售发展工作,⑥城市园林建设工作,⑦全区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专题调研要周密组织,深入细致,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呈报区委审阅,并印发各有关部门办理。扎实做好139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定出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改进完善人大常委会县级领导领衔督办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督办实效。继续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议案建议领衔人评选活动。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视察办理情况,年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报告。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建立机关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履职水平。

  2.审议通过了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四项工作制度

  四项制度包括:《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表示:四项制度能够充分结合区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学习借鉴省市人大和兄弟县区人大优秀做法,广泛征求全区各界的意见。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民主推荐确定了2018年度执法检查单位和向常委会报告工作的人员

  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内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常委民主投票、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区市政执法局、区环保局为2018年度执法检查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廖军和,区政府领导赵鸿年,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宋金堂,区人民法院院长彭连城,8个镇办人大工作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篇十一】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x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民营兴县、流通富县”四大战略的实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完成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监督工作
  依法监督工作重点:1、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2、关于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工作;3、关于诚信水库建设工作;4、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5、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工作;6、关于农村防病改水工作;7、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工作;8、关于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9、关于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
  二、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照《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三、关于代表工作
  1、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规范代表提出议案的程序,建立和完善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机制,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交办、督办工作,促进承办单位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3、积极为代表联系选民、选民监督代表提供条件,通过代表联系选民日、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方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代表履行法定义务。
  4、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四、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发[xx]12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分析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五、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
  1、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加强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的思想政治建设、专业素质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
  3、密切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务求工作实效。
  附:县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议题
  县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议题
  第32次会议(1月份)
  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二oo七年工作要点》。
  第33次会议(3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县卫生局评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34次会议(5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xx年财政决算的审计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第35次会议(7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xx年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xx年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xx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xx年财政决算。
  4、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防病改水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36次会议(9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37次会议(11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xx水库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xxx交易中心运营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篇十二】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普及、外商投资法实施、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开展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制定实施衔接过渡期帮扶政策情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情况,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情况,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情况,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业运行情况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情况,各类主体开展科普工作、履行法定责任情况,科普工作有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情况,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况,地方政府落实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八)围绕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跟踪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落实措施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小农户作用、完善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金融为农服务能力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九)围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实施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十)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分配与发行情况,专项债资金的投向、拨付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绩效与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债发行和使用的监管与监督情况,专项债在发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改进相关工作、加强人大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监督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十一)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开展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就业整体情况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情况,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就业容量和质量的主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疾病防治、近视防控、心理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农村儿童营养改善等情况,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的主要举措,儿童健康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及调研的重点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产业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情况,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围绕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财产所得、资本所得分布情况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方面的制约因素和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情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情况,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整治、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制度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监督,依法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声环境状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系统状况、环境风险状况等,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对照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贯彻实施法律制度情况,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法律保障措施,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情况,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情况,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名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并结合执法检查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长江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围绕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人民法院涉外审判、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等开展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确保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建设法治中国。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三非”外国人)治理的基本情况,在来华签证审查、口岸边境管控、行业部门管理、违法行为查处、非法移民遣返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思路,“三非”外国人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外事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围绕监察机关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监察官法稳步实施,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的总体情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察工作情况,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情况,健全内部监督、加强外部监督情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人民法院履行涉外审判职能情况,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情况,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情况,维护海洋权益情况,深化国际司法执法联动情况,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情况,涉外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情况,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情况,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情况,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不断完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制度,提高报告质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健全完善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发挥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中央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规定和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改革举措要求,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执行及其效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批准2022年预算决议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情况,2022年1—7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重点支出预算与政策执行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202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研究处理关于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结合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各类国有资产及管理的全面情况,特别是各类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分布、变化等情况,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保护利用情况,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问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明确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社会保险精算平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支出标准化建设等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改进财政资金管理的工作安排及政策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形式审查、主动审查的机制和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做好公民、组织等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制度,加强同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联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积极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加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开展培训和案例交流,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拓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和使用范围,推动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建设本省(区、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主动跟进、汇聚力量、发挥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改进工作的合力。二是要严格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法律责任。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22年度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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