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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季度安全教育培训材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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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是给有经验或无经验的受训者传授其完成某种行为必需的思维认知、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过程。基于认知心理学理论可知,职场正确认知(内部心理过程的输出)的传递效果才是决定培训效果好坏的根本。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公司季度安全教育培训材料,供大家参考。

  运输公司季度安全教育培训材料一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考核进一步强化

  1、全面细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和内容。一是按照明责、履责、问责的监督考核机制,安委办在以往签状的基础上,全面修改责任状考核指标内容,制定下发了《大连港集团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确保指标更具针对性。二是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和领导工作分工情况,组织了对《大连港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补充完善。

  2、全面推进集团安全监管责任区域的明确和责任区制度的落实

  一是积极与市安监局沟通协调,协助市安监局对太平湾港城一体化区域安全监管责任进行了分工和界定,并形成相关文件。二是要求各单位认真梳理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域,明确责任,形成直观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域示意图,为推行安全责任区制度奠定了基础。三是对集团属分公司、子公司、投资企业、劳务公司、场房租赁以及驻港单位实行建档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监管无死角。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

  1、以节假日等特殊时期为重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安全保卫工作。在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加大了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春运”工作、固定动火点、锅炉压力容器、建筑施工现场、油品码头栈桥等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注重细化过程,从制度的制定到责任的落实,从现场的管理到隐患的整改,逐一进行检查。

  2、突出抓好危化品管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危化品管道专项检查,涉及危化品输送管道问题,现已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安全预防;对现场环境、管理完善类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3、加强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一是积极推进港口设施保安再评估工作。二是强化各岗位对保安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确保港口平安。三是协调推进油品码头公司港口设施保安管理提升。

  4、协调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劳务公司等安全监管。一是会同规建部配合市特检所电梯、起重机械进行了年度检验工作并监督隐患整改落实。二是配合市安监局对我港劳务外协队伍进行现场集中备案审查。三是会同消防部门对访集团重点企业和外租企业防、动火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

  5、充分发挥横向专业职能部门的作用,联合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工会、消防、交通等部门对各主要单位进行季度性常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港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集团工会、规建部、企发部、安委办、业务部、股份董办、大连港公安局等组成五个专业督查组,对 46个企业和8个在建工程进行了督查,历时40天。

  (三)安全生产执行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组织修订了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严肃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二是完善集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全面开展全员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建立了层级报告网络。集团和股份两级财务部门分别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一线职工的隐患报告奖励工作,各单位加大了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预防工作关口前移,让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一线职工得到实惠。四是扎实有序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集团组织召开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会,对各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组织13个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省交通厅港航局组织的安全标准化考评培训班。五是各单位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动脑筋、想办法,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矿石码头公司在现场安全管理中开展了“抓细节、抓苗头、抓确认、抓考核、抓落实”五抓活动、杂货码头公司在现场安全管理中推行了“三三制”安全管理制度、铁路公司在重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建立日记式过程管控档案,这些措施有效的提升了现场安全管理。六是针对今年汛期较早的情况,提前对集团整体的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布置,同时对集团重点防汛部位进行了统计,并做到了明确责任,重点防护。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

  1、全面部署和启动2014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制定下发了集团《2014年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七项工作任务。二是特邀了杜邦公司高级培训师对集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3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加深了企业负责人对杜邦安全管理模式的理解,开拓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管理的思路;三是组织开展合规性培训,在认真组织开展特殊工种复审培训的同时,对1200余名新入厂的劳务人员进行了上岗前安全培训。四是组织集团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安全资格培训班。五是组织培训中心制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和课件编写方案。六是指导各单位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材和课件的编制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下发了集团《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强化职工“红线”意识,促进“让习惯服从规则、让规则成为习惯”的观念养成为目的,分三个阶段开展职工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共展出宣传板95块悬挂大型条幅12幅,安全旗120面,发放各类安全宣教资料400份,全港各单位都开展了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进一步严格

  1、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一是研究制定下发了《大连港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红、黄牌警示制度》和《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检查了文件落实情况。二是根据市安监局《港口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抽查方案》要求,会同市局和专家对集团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

  2、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一是严把内部审查验收关,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二是积极配合集团前期办和责任主体,及时、按规定办理安全审批手续。三是认真组织落实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方案要求,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和对太平湾港区建设的理解支持。

  (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1、完善应急预案编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对集团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两个综合应急预案和14项专项预案进行了修订,基本形成了专业突出、内容完整、衔接顺畅的应急救援体系;上半年共组织各项演练125场次,参加人数2148人次,投入资金607万元,通过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了职工现场处置和应急反应能力。

  2、推进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孤山支队建设。协调完成了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大连基地大孤山支队组建,人员编制为54 人,人员已全部招聘完成,指战员均完成了岗前培训,初步具备了战斗能力。基地大孤山支队远程供水系统、大流量拖车炮、70米高喷车、18米高喷车、抢险救援车56米高喷车指挥车、供气车、涡喷车等13台车辆装备全部到货,17种器材除热成像仪外已全部到货。基地大孤山支队现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3、强化预警预防,做好恶劣天气应对。一是关注季节性天气变化,充分利用集团OA短信平台创新预警预报机制,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有效指导基层单位做好事故预防。二是结合集团月度安全生产例会,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结合不同时期安全工作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运输公司季度安全教育培训材料二篇

  一、公司第一责任人(或第一责任人委托第二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 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 1~5 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二、各科室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布置任务、查找不足、排除隐患、防范未然。

  三、公司安全学习员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能与 会的要补学,每月至少下乡一次,对乡下驾驶员学习。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学习,并 做好学习通话记录。

  四、不按期组织学习的管理员,每次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进行,交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处理,造成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学习期间,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否则每次处以 20 元罚款,擅自 缺席者每次处以 50 元罚款,连续三次缺席的职工将无条件解除劳务合同,驾驶员 将停车反省、待班处理。

  六、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 形式主义或代签字。否则每次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

  七、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范围,每月的学习面必须达到 100%。

  运输公司季度安全教育培训材料三篇

  一、教育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夯实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基础。

  --新聘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实现率达到100%;

  --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达到100%;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二、教育培训对象

  新聘用从业人员(新进员工和客运车辆驾驶人)、公司在岗职工;客运车辆驾驶人。

  三、教育培训内容

  (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处室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保护及职业卫生知识;

  3、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其他从业人员(机关后勤人员、客运驾驶人)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事故案例警示、应急处置;

  3、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知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客运驾驶人岗前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

  3、安全操作规程及驾驶员行为规范等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救援处置知识;

  5、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劳动保护知识,季节性安全行车知识;

  6、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

  (五)培训重点:

  1、一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知识,灭火器使用知识、防恐反恐知识,危险品辨识等)。

  2、二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知识,灭火器使用,防火防盗知识,应急救援知识等)。

  3、三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夏季防洪防汛知识,灭火器使用和管理知识、劳动保护知识等)。

  4、四季度培训重点: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季节性安全生产知识(如国庆黄金周安全行车知识,秋冬季“防雨、防雾、防雪、防滑、防机械事故”知识等)。

  四、培训周期及时间:

  (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负责人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由主管机关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由主管机关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三)机关后勤人员每年培训1次(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管理处确定),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组织)。

  (四)客运驾驶人每年教育培训24次(每月2次),每次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具体时间安排:

  1、高速客运分公司,每月8日、22日(夏季:晚上8:00;冬季:晚上7:30)。

  2、出租客运分公司,每月10日、25日(夏季:上午10:00;下午4:00。冬季:上午9:00;下午3:00)。

  3、长短途客运分公司,每月5日、20日(夏季:晚上8:00;冬季:晚上7:30)。

  4、农村客运驾驶人,每月9日、29日(夏季:晚上8:00;冬季:晚上7:30)。

  (五)客运驾驶人岗前安全培训每周1次(每周2、3、4),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

  五、安全教育培训地点

  垫江公司会议室。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变动,其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责任经营人及驾驶人安全学习例会及专题会议、电视、板报、广播、安全交待、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

  七、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外部培训(主管机关和行业组织的培训)、内部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取分级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岗位调整后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渝运集团公司等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协助。

  (二)处室负责人、机关后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工会等部门协助。

  (三)客运驾驶人、责任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管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处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客运驾驶人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实施,客运分公司协助。

  (五)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经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处、工会和安全保卫指导和监督检查。

  (六)各子公司、参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工会和安全保卫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二)公司分管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

  (三)安全保卫处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次;

  (四)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负责人主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8次;

  (五)重大专项活动、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

  八、工作要求

  (一)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应做好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培训资料和记录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开展实施情况。

  (二)各子公司、参股公司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本计划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

  (三)各分子公司、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2013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否则公司将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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