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协议 > 经营合同 > 挂靠合同 > 正文

关于货车挂靠合同【五篇】

【www.rconcon.com--挂靠合同】

挂靠全称是企业挂靠经营,是一个行业术语,指机构或组织从属或依附于另一机构或组织。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货车挂靠合同【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货车挂靠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_____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祥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___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____元整/月,税金___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篇二】货车挂靠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适应运输管理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的车辆挂靠加入到甲方,以甲方的名义经营,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挂靠车辆

1、乙方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车辆挂靠在甲方,以甲方名义经营,

2、乙方系该挂靠车辆的合法、实际支配人,车辆可以转户到甲方,但甲方仅为该车登记车主。合同期满后20天内,乙方将该车户迁出,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车辆挂靠经营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到期后,如双方未续签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经营。

三、挂靠期间,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若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和没有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甲方将保证金(不计利息)金额退回乙方。

四、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投保金额:车险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伍拾万元(50万元):驾乘保险人不低于壹拾万元(10万元/人),货物险不低于壹拾万元(10万元)。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

若乙方拒绝购买第三者责任险或其它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险种,甲方有权先予购买,后向乙方追偿。乙方逾期交纳保险费的,甲方向乙方每日收取5%的滞纳金。

五、乙方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法规的,必须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部门及甲方的规定从事运输营运,按期参加车辆的审验、二级维护和日常保养,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进行营运。

六、运输任务由甲方负责调度并为乙方提供纯点生活用纸运输货源配载服务,运输价格如下表所示:

类别费用标准备注

七、结算方式:

八、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保险及相关费用时,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2)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

十、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自行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若由乙方工作人员引起甲方企业信誉、财产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纠纷时,经甲、乙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补充或修改。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户:账户: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篇三】货车挂靠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

甲方为深圳市运输局和工商局批准登记可以从事合法汽车货运的运输公司,乙方为从事汽车货运的个体经营者,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及所有人,现就挂靠经营汽车货运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执行:

一、挂靠方式:

1、乙方自带自购大型货车(车牌号:发动机号:拖架牌号:)挂靠在甲方处经营汽车货运业务,乙方自负盈亏,承担因任何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二、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

甲方在合同期间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按时交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牌证、保险、各种规费(代收代缴);协助处理车辆在运作中出现的各种乙方需要协助的正常性业务,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乙方的委托下协助乙方处理营运中出现的重大事宜,但所产生的费用和应付经济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概不负责。乙方是合同车辆实际支配人及所有权人,如因该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用包括合同车辆外的其他财产偿还甲方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3、甲方可为乙方经济往来结算,提供发票,凡需甲方开发票费必须按正常税额向公司交纳税款,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经营期间,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负前提下,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办理车辆牌证、养路费、车辆保险等一切费用,支付车辆保修、年季检审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投保足额保险尽量减少营运过程中的风险。乙方自行承担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乙方的任何经济责任。乙方挂靠车辆必须由甲方统一投保,保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在保险到期的前十五天内,向甲方申报及续保并缴纳保险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购买保险,因退保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规定,保证车辆的安全运作,按规定缴纳政府各种规费,国家费税必须如实缴纳,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自行雇请司机,购买相关保险,司机在履行乙方指定的运输业务时发生相关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全部赔偿义务。如书方拒付以上费用而造成甲方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车辆,以补偿甲方损失,不足部分,乙方必须补足。

5、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车辆营运手续及牌证转让他人的或私自套牌者,一经发现,支付相应违约金。

6、不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足挂靠费(具体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并拍卖或者变卖其车辆以抵乙方欠费。

7、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将车辆给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驾驶员或者其他人员驾驶,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特大事故者,甲方有权收回牌证,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在合同期间电话联系不上,更改地址及电话而不及时通知甲方,造成合同车车的一切损失(如审车、验车等)及企业损失(如无法年审等),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三、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1、乙方在甲方挂靠营运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经营,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以及债务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和义务给予乙方经营方面的协助,也有权在必要时了解乙方有关经营情况。

2、乙方在经营中应坚持“安全第一、客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服从本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车辆走私、贩毒和走税、引渡等违法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甲方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时,甲方将配合海关、公关、司法机关查清真相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或取消合同。

3、乙方使用的驾驶员中途出现交通事故被吊牌需另雇请司机继续经营,由乙方自行依照相关的法规及海关规定另行雇请司机。

4、甲方协助乙方车辆办理各种牌证时,乙方必须将车辆的各种有效证件提供给甲方,同时必须交纳相应的费。以便以时办理各种牌证。牌证只限于乙方本车使用,不得转让他人,否则,除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餐,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经营证件,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乙方负责补领证件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有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裁定。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若车辆尚可正常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延期。若车辆因故提前报废,车辆报废日视作合同期满日。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四】货车挂靠合同

为了繁荣运输市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更多的人走上富裕的道路,我公司现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实行以乙方出30%,甲方担保向银行贷款70%的方式贷款购车,进行车辆挂靠的货物营业性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车辆产权以及在租赁期间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车辆产权的确认

1、车辆总价值为:元人民币的车辆壹台,由乙方出资30%,金额:甲方担保向银行按揭70%,金额:元购置牌,型号为;入户吨,发动机号,底盘号(车架号),由乙方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产权在乙方未全部归还货款之前归甲方所有。乙方对经营的"车辆有保管好的责任和义务,享有使用权,运输经营权。

2、乙方自愿向甲方按贷款金额的10%(不计利息)交保证金元及风险保证金元,作为乙方履行贷款银行还贷义务的担保,或机动车辆续保等,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

3、为了确保甲方和银行的利益,甲方每个月收取乙方的管理费、代收税款、GPS流量费共计元,个月以后按当时标准收,同时代收银行还款本息。如果累计一个月不交纳上述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缴车辆,并有权将车辆转让第三者。

二、挂靠期限及转让约定

1、挂靠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在货款未能全部清偿之前乙方不得私自转让车辆,乙方因故不能继续经营时,须还完银行贷款以后,并交清全部费用,由放贷银行和甲方同意注消抵押后才能转让。

3、受让者须同甲方重新签订挂靠合同,挂靠期限应接上一挂靠者所签订的挂靠期。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做的汽车消费信贷提供担保,乙方必须保证按月偿还银行本息,由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代为缴付。

2、乙方在挂靠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并负担车辆营运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规费、税款等。

3、乙方必须在银行放贷还款日前交清当月的银行还款本息、管理费用、税金、养路费等,逾期不交,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欠款总额3%收取乙方违约金,并有权暂扣相关营运票证,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处行承担;在乙方没有拖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发放当月的各种规费凭证。

4、乙方对所挂靠车辆必须购置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3名司乘人员责任险。(按该车实在座位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1)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保额20万以上;

(2)危险品货运车辆定额为30万以上。司乘人员险每人2万以上。

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由甲方代办保险手继及理赔手继,不办保险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取消乙方的使用经营权,保险期满前15天必须保下期的保险。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发有关营运票证。

5、挂靠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输相关手续的,不得对车辆进行改装、拆卸。不得用该车作其他任何抵押和私自报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挂靠期间,乙方必须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按期进行车辆年检、二级维护、等级评定,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车辆驾驶员须报给甲方登记备案,驾驶员必须办理营运机动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运输的必须办理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等相关营运证件后,方能驾驶车辆参加劳动,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可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含货损、货车事故),在处理事故中所发生的差旅费、车辆施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自行负责事故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如事故导致甲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支付相应赔偿后向乙方追偿。

9、乙方在车辆经营中必须按规定填写及保管好货物运单。不办理保险或欠费的不能领取货物运单。货运单每缺少一份,按运管部门有关条例处罚。

10、车辆挂靠期间发生的全车失窃或全车报废时,首先将保险公司赔付险费一次性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及甲方费用,余额退还乙方。如所赔付款项未能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及甲方费用,乙方仍需继续偿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欠费(包括管理费、代收税款、银行还款本息等)超过壹个月,造成甲方或甲方与相关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开支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欠费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的车辆,收回车辆满十天,乙方未能全部交清所欠费用及相应违约金,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将车辆转让,转让所得用来交清乙方所欠费用,转让所得不足补偿欠费时,余欠部分仍由乙方负责偿清。

2、乙方私自请驾驶员上岗经营的,由此而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如发生交通事故、货物损赔,乙方隐瞒、逃避责任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以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开支,不足款项乙方继续承担。

4、乙方不得营运盗品、等违法物品,如有违反,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银行还款本息日,未能按期还款的,乙方同意甲方代垫月供金额,30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日20元的违约费,超期30日的,甲方每日按月供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乙方违约费。

五、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因上级政策调整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未果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处理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此车辆有超长、超高、超宽及与行驶证车型公告不相符等,该车在营运及非营运期间,所出一切事故及事情都与甲方(管理方)无关,乙方自行负全责。

5、本合同文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文件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共同遵守执行。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五】货车挂靠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车(车辆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吨位:),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

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

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

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

乙方:

电话: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来源:http://www.rconcon.com/hetongxieyi/276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