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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集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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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属于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认识。它是对事物的感官思维,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集中解决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填埋等问题,全面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平度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关于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和青岛市,平度市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重点,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摸清同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分类科学处置排查发现的各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

  1.排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类别、贮存、去向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危险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接收地。深入调查重点行业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生产工艺流程、产污环节、利用处置情况。

  2.排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各级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贮存、处置情况。

  3.排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去向以及处理处置等情况。

  4.排查机动车、船舶拆解维修企业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情况。

  5.排查各类学校(中学、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处置情况。

  (二)排查并妥善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沿河、沿湖(库)等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形成点位排查清单。

  对于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及时报市环保局,同时做好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

  (三)排查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试运行单位)的运行、处置能力情况,各市危险废物处置缺口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方式。

  1.各管区、居委会、村庄自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自查,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对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排查,以沿河、沟渠、城市水体、湖库、废弃场所为重点区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形成点位排查清单(附件1)。

  2.办事处核查。采取调阅资料、谈话问询及座谈讨论、现场核查等方式。

  (1)调阅资料。根据各工作区、居委会、村庄自查情况调阅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梳理分析,聚焦问题线索。

  (2)谈话问询。核查组与被核查工作区、居委会、村庄相关人员开展问询谈话,被问询人应如实反映存在问题。

  (3)座谈讨论。根据需要,听取工作区、居委会、村庄关于危险废物专项排查自查情况的汇报,座谈讨论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4)现场核查。根据问题台账,对重点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新问题,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留存,将所有问题列入问题清单。

  (二)排查组织。排查工作由同和街道办组织,由各管区书记、居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核查组成员由同和街道环保办、环保所、工业园管委会、市场监管所、国土所行政执法中队、安监办、供电所、派出所、纪委、党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进度安排

  (一)各管区、居委会、村庄自查阶段。2019年4月10日前,各管区、居委会、村庄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清单(附件)报送同和街道环保办(606房间)。

  (二)办事处核查阶段。2019年4月13日前,组建核查组,对各管区、居委会、村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问题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三)汇总整理阶段。2019年4月15日前,同和街道环保办全面整理排查期间收集的文件资料、现场核查材料等,对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撰写排查报告、形成问题清单报市环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各管区、居委会、村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有效发现问题、推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务求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各管区、居委会、村庄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排查整治联络制度,明确排查整治行动的总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负责人,压实责任,扎实开展排查工作。

  (三)坚持边查边改,切实整治到位。要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做到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不放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四)严格信息管理,落实惩戒措施。排查整治行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管区、居委会、村庄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以及在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排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避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篇: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在市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决定从2019年12月起至2020 年 12月,由玄武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在全区深入开展危废固废专项整治行动。玄武门街道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上来,深刻汲取“3•21”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明确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各方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到 2020 年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 90%以上,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重点排查整治包含以下产生、贮存、处置危险单位:

  (一)全区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使用、经营的单位。

  (三)汽车维修单位。

    三、整治重点 

  (一)排查源头风险

  1、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建设、特种设备等相关手续,切实从源头上管控风险。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科研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经营贮存、产废10吨以上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3、核实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与环评文件的相符性,是否履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环评文件是否 存在错评、漏评、错误定性为副产品逃避监管等情况,是否如实申报,是否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核实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储 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发改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5、核实加油站在日常经营、地下储罐改造、废气治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排查汽车维修、零部件更换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催化剂、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数量、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和去向等情况,督促规范安全处置。

  6、核实医疗机构危险废物和教育、科研、检测机构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情况,督促规范安全处置。

  (二)严格贮存管理

  7、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和识别标识设置等相关要求,设置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装置,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企业中控室联网。

  8、根据危险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建立规范的贮存台账。对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三)强化转运监管

  9、转移危险废物的,应核实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资质信息, 告知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四)加强利用处置

  10、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

  (五)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

  11、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底)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

第三篇: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将环境污染风险降到最低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线监测废液收集、存储的整个过程。

  三、遗洒预防措施

  1、废酸液、废药剂由在线监测室管理员负责收集,收集后转到危废品专用存放处等待转运出站处置。站内转运时要提前检查集液桶的桶盖密闭性是否完好,收集后要检查桶盖确认封闭严紧。

  2、危废品存放间采用防渗处理地面,防止存放的危废液体遗洒时渗入土壤;存放间设有集液池,池内放置集液桶。万一发生废液遗洒,废液会顺地势流入集液池,不会渗入土壤。

  3、危废液体由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有资质处理单位转运进行回收处置。

  4、从危废品产出的源头到转运出站前,各环节分设专人负责,保证整个环节依照程序进行。存放间门外设置醒目标志,危废品台帐、转运单据专人管理,确保清晰易查。

  5、危废存放间应保持长闭,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若危废品被盗,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四、遗洒应急方案

  在站内转运中如万一发生危废品渗漏要及即时对遗洒地面进行处理。遗洒物可用锯末或干沙土搓、酸类遗洒物用石灰中和,处理完毕及时联系危废品处理单位转运。

第四篇: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精神及《全市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冀环固体函〔2019〕148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以下简称“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坚决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贮存、利用处置违法犯罪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着眼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以疏堵结合、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为原则,聚焦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风险隐患,强化收集利用处置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2020年3月底,摸清全市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企业名单,规范危险废物申报、贮存、收集和利用、处置行为。到2020年6月底,培育一批规范的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到2020年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基本建立,处置能力与产废强度基本匹配,监管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一)强化监督管理

  1.建立完善维修拆解企业清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清单,明确维修企业类别(附表2-1);商务部门提供辖区内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清单(附表2-2),2020年3月30日前经生态环境部门汇总后,报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申报登记管理。2020年5月底前,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联合交通运输、商务、公安等部门,对照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类别(附表1),对辖区所有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摸排,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台账(附表3),明确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督导企业安全、规范、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监督、指导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和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并申报危险废物有关情况;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每季度向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报告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情况(附表4)。

  3.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贮存;要将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和废油桶等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备资质的收集、利用、处置企业合法处理。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注册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未注册的三类机动车维修单位,要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交接单(见附表5),交接单保存不少于5年。

  (二)推进收集体系建设

  1.健全完善废矿物油收集体系。结合我市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分布情况和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合理推进废矿物油收集体系建设。废矿物油收集企业应在邯郸市区域内开展收集经营活动,并按要求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报告日常经营情况。目前,我市已取得废矿物油收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4家,收集许可能力4.4万吨。全市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废矿物油收集能力,健全废矿物油收集体系。

  2.开展相关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我市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工作。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废滤芯、废漆渣、废活性炭、废石棉、废含汞电光源、废电路板、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活动。2020年6月30前完成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危废集中收集试点的培育工作,力争在2020年12月底完成我市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机动车维修和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效举措,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要会同交通运输、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监管源摸底排查,逐步实现监管源信息化动态管理。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机动车维修和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整治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等。要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实现维修和拆解行业收集体系全覆盖、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强度相匹配。2020年3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强化联防联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将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纳入日常环境监管范围,严厉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要及时移交同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商务部门要将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资质认定和日常监管,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抄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公安部门要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依法立案侦查,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联合执法,严肃查处非法转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实行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名单和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培训;要组织宣传工作进社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篇: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

  一、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

  各机动车维修业户要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及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和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管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要健全环境污染防治组织构架,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废弃物污染防治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类型

  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是指在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废矿物油(包括车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等废润滑及油泥、清洗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油炼制生产的溶剂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催化剂、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漆渣等,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吸附漆雾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含有或沾染汽油、机油的过滤器、废弃抹布和劳保用品)等。

  三、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各项要求

  (一)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机动车维修业户要强化主

  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手册》制定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机动车维修业户应当明确本单位危险废物底数,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各类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出入库时间、经办人、贮存、转移等情况。管理台帐记录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互佐证,并保留10年以上。

  (三)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设施。机动车维修业户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必须建立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专用贮存区域,做到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必须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标牌。二是贮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三是贮存场所应有防渗的硬化地面、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废铅酸电池存放区域,地面须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容器、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具体可参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机动车维修业户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机构转移、利用、处置,不得违反规定自行处置、转移、买卖、焚烧或利用。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转移、处置。动车维修业户在转移危险废物时,

  应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名称、特性、形态、数量、运输单位、运输工具牌照、接受单位等详细信息,并于转移完成后及时将转移联单纸质件报环保部门备案,转移联单保存期限为5年。

  (五)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机动车维修业户应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于每年年初开展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定期向县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六)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机动车维修业户应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详见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并报县环境保护局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环保工作是当前的重点工作,各机动车维修业户务必高度重视、紧急行动,全面落实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各项制度,做到整洁、规范、有序,达到环保要求。

  (二)完善软件资料。各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预案等必须完备,危险废物管理的各类台账、登记簿填写要规范、准确,产生危险废物的原材料的采购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台账和转移的台账要相吻合。

  (三)规范硬件设施。机动车维修业户要严格按国家《汽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标准,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采购环保设备,建设废弃暂存间等设施,废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明确责任人,做到进出有台账,使用有记录,符合环保要求。各维修业户要推广使用符合环保、清洁生产要求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

  (四)加强督促指导。局各相关股室要及时与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督查,对维修业户危险废物管理的软硬件建设进行督导;对没有履行环评手续、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汽车维修业户要责令尽快完善;对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要严厉查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不合要求的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六篇: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

  一、 目的

      及时准确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废物灾害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和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一般以上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

      三、危险废物概况

      (一)实验室废液

      来源:品控、锅炉实验室。

      特性及危害:含氟化物、硝酸根、硫酸根、铅、铬、铁等。

          有刺激、腐蚀、毒性等,对人体存在直接危害,流入环境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安全处理措施:用塑料桶密封包装,委托相关资质方合法处置。

             四、预案启动的条件

        凡本公司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危险废物事故,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危险废物重大危险源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2、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和其它危险化学品发生大量泄漏,已危急或即将危急到公共安全;

         3、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五、预案终止条件

        危险废物事故发生地人员或遇险对象已脱离危险,危险废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六、应急救援的原则

        1、人员第一,安全至上;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七、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手机 )     

      副组长:(手机 )

      成员:(手机)

      (手机)   

           (手机)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领导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危险废物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措施。

         2、组织训练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重点区域有关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3、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和环保教育工作。

         4、检查督促并切实作好危险废物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事故应急救援的设备、器材、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6、组织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

         7、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事故汇报、通报。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职责和分工

         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时,由领导组组长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组织指挥实施),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组长:应急救援全过程的总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负责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态扩大,服从组长、副组长统一调配。

      八、环境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肤接触、眼睛接触、误食,以及发生泄漏;

      (一)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充足的地方;

      2、吞食: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不要给意识不清的人吃东西;

      3、皮肤接触:如果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眼睛接触: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泄漏应急处理: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A、在发生泄漏时,首先熄灭所有明火,隔绝一切火源,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

      B、现场处理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及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使用水枪掩护;

      C、现场用沙土围堤,回收物料,避免流入下水道等密闭系统;

      D、不得用水冲洗地面,防止污染区域扩大。

      E、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危废品的溢出或泄漏;

      F、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二)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事故防范措施:环保人员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事故应急措施:必要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九、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及时控制危险废物事故造成的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拯救受害人员;指导员工防护,组织员工撤离,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二)应急救援组织与响应

      1、先期处置

          危险废物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进行先期处臵,能处理的先进行处理,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2、启动预案

      由事发单位负责人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迅速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救援、控制措施。

      3、救援程序

      3.1设置警戒区域。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救援小组任务。

      对现场进行封闭,根据危废品的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危废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严禁火种。

      3.2组织紧急疏散。

        各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紧急疏散时应注意,根据需要携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按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应向上风口方向转移;

        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域,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域或着火区域。

        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处理现场至少应有两个畅通无阻的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3.3事故得到控制后,对现场进行清理,由相关单位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工作。

      4、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长负责指挥所有参与抢险救援人员,统一指挥现场各救援小组的应急处臵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灾难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

      5、救援现场工作要求

      5.1现场各救援队伍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

      5.2救援车辆应服从现场指挥长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5.3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时,应使用防爆型工具和器材,应急救援人员严格着装规定,进行危险区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5.4对有毒物资的泄漏处臵,必须使用正压式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资的处臵,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5出现危险化学品泄漏时,设法堵住泄漏口或截断泄漏的漫延,按物料的MSDS中的泄漏应急处臵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

      5.6急救措施

      5.6.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充足的地方。

      5.6.2吞食: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不要给意识不清的人吃东西。

      5.6.3皮肤接触:如果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6.4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7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设臵警戒标识及注意事项。

      5.8进入事故现场救援的人员应做好统一标识区分。

      5.9事故单位应当无条件配合现场指挥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10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证》,并委托有资质的处臵单位进行合法安全处理。

      5.11废物处臵完成后,对周围土壤、水质进行环境监测。

      6、应急终止

        经应急救援处臵后,在确认满足终止条件后,应急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十、应急保障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按照预案规定,全面做好应对危险废物事故的各方面保障和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响应的快速反应和处臵能力。

      十一、事故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参加,尽快恢复事故发生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监督与管理

        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均严格执行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

      十三、训练和演习

        1、从实际出发,针对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

        2、把指挥机构和环境救援应急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队伍,一旦发生事故,领导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队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本预案自××××年××月××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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