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心得体会 > 心得体会范文 > 正文

参加学习“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

【www.rconcon.com--心得体会范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参加学习“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参加学习“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

  近日,各级公安机关自上而下迅速开展新时代政治建警活动,将政治建警工作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我们基层民警当然也不敢懈怠,迅速领会政治建警精神,全面铺开各项行动,精神面貌、工作作风等得到了很大的改观。

  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是公安工作永恒的话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公安交警队伍,始终是大队党组一贯遵循的原则。要坚持围绕实战需要、立足队伍实际,启动“随警而动、随战而行”的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全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交管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思想是一个人的灵魂,而思想政治工作是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激发个人能动性的有力抓手。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就必须摸清民警的思想动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 思想政治工作中,我们大队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培养良好警风为保障,突出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打造一支听党指挥,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能打善战的队伍。

  一要强学习,树观念。今年以来,我大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16字总要求,就是要通过学习提高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和鉴别能力,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做国家政权的捍卫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群众利益的保障者、公安事业的奋斗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我们交警部门是社会的重要窗口,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密切,接触最为广泛,要坚决抵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或生冷硬顶、现象。在接待群众方式上做到“一杯热水、一张椅子、一张笑脸”,同时还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

  二要严队伍,防违规。为预防交警队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我大队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岗位风险评估,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支队各岗位责任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共排查出14个岗位、70个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双二十条,即二十条必做和二十条不准发生,全面预防和遏制风险点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支队此项工作得到了省厅领导的肯定。与此同时,我们还认真落实走访、约谈制度,定期走访民警 家庭制度,通过走访了解民警思想动态,将队伍采取行之有效的分层次进行管理,即:可靠层、稳定层、波动层、危险层,通过分层次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要强培训,提能力。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大队组织民警、辅警进行岗前业务培训,重点对交通管理专业技能、规范执法等内容进行培训,全力提高民警、辅警的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政治建警不是一阵风,更不是秋风扫落叶;政治建警不是一阵雷,更不是打雷不下雨;政治建警不是一阵雨,更不是雨中洗礼秀。政治建警是朝霞中那缕初光,带来希望;政治建警是久旱后的一滴甘露,带来生机。

  总之,在公安交管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更需要振奋精神,努力开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使蓝山公安交警队伍更加有凝聚力、战斗力。最终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努力工作,让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服务中,让受助的企业和群众感受温馨。

  参加学习“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县局党委的部署,我组织我室民警认真学习了《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结合分析总结分析我局当前的工作和队伍现状,特别是近期民警连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现象,我认为我局队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方面还做得不够好,有时只埋头抓业务,忽视队伍的思政教育,有针对性细致工作还做得不到位,特别对个别问题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的不紧;二是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三是抓法规制度规范民警行为,日常监督和突击抽查执行情况不力,四是发现问题迅速上升为理性思考,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也还不及时……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在这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成效。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警觉性,把学习和实际工作联系起来,用理论制度指导、规范自己工

  作,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自身免疫力,免除或杜绝出现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二,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整体业务水平。用党委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总结优点,找出差距,切实在提高思想素质的同时,把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第三,把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培养联系起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树立起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坚持把教育整顿与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正本清源,树立和展现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职业道德规范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只有把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联系起来,我们才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第四,把理论学习和落实政策法规条例结合起来,从而提高自己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就必须从“严”字入手,做到“五严”,即:真严,严得较劲;齐严,严得一致;会严,严得到位;细严,严得具体;常严,严得一贯。只有从严治警,才能有效避免、杜绝各种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五,把理论学习和认真细致剖析自己结合起来,使自己得到一次新的提高。我决心在学习中,对自己认真做一次剖析,严格对照检查自己,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到“八个带头”:带头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带头严守纪律,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带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带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的工作;带头坚持执法为民,秉公办事;带头遵守党规党法,做模范党员;带头加强学习,苦练内功。

  参加学习“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心得体会

  站在执法一线的警察是法治的前哨,通过每一起或大或小的执法案件,代表着法治在“街头巷尾”的形象

  就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前夕,公安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较仅有52条的现行警察法,草案内容大幅增加,达109条。制定于1995年的警察法,在2012年已经修订过一次。时隔4年又提出大修,足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在制度建设上步入快车道。

  执法是法治的重要环节,警察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法治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今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件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如果说司法是法治的殿堂,是在肃穆的法庭上以冷静和理性寻求公平正义,那么站在执法一线的警察则是法治的前哨,通过每一起或大或小的执法案件,代表着法治在“街头巷尾”的形象。相对于居殿堂之高的司法,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感受更深,因为“街头巷尾”才是他们最常与法律相遇的地方。一些人可能从未进过法院,但或多或少都与警察打过交道。所以,警察执法所体现出的“街头法治”形象,实际上更容易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

  正因为警察执法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此次的警察法草案稿更加强调规范和监督警察的行为,用了1/4篇幅规定了警察在履行职责中的规范。需要看到,近年来,在“警察踩头发事件”等案例中,少数警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公众质疑,乃至引发舆论漩涡,给法治形象造成了伤害。草案稿将规范和监督警察职责作为立法宗旨,可以说切中肯綮。执法规范化就是执法的自我约束。这并不意味着削弱执法力量,相反,就像只有最自律的军队才具有最强的战斗力一样,只有执法最规范、最自律的执法队伍,才能提升权威和公信力。具有权威和公信的执法力量,执法时往往事半功倍。

  警察自律解决的不止是“乱作为”、滥用权力的问题,也包括如何防止警察不作为的问题。执法自律不是“畏缩执法”,冷静执法更不是“冷眼旁观”,警察“不作为”,和“乱作为”一样会损害自身公信力。因此,草案稿将现行法律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规定的“职权”“义务和纪律”合并为一章,统一规定为“职责与权力”。这种调整体现了警察权力和职责之间不可割裂的关系。对于警察来说,权力与职责是一体的。积极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就是警察的内在职责。如果只将执法权理解为专断权力,则可能导致任意执法;如果只将执法权理解为义务负担,则可能懈怠执法。权力与职责相统一的警察执法形象,应该是不卑不亢、合理合法、积极规范地处置每一起案件。

  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治发展经验揭示,规范警察权力,树立“街头法治”形象,是构建法治大厦关键而艰难的一步。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既要重视一部部里程碑式的立法、一件件突破性的司法案件,借此搭建起中国法治大厦的框架,同时也不可忽视“街头巷尾”的法治“踏脚石”。公正严明的警察执法,是通往法治中国的“关键一公里”。

本文来源:http://www.rconcon.com/xindetihui/3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