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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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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1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扎实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切实落实2021年度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紧抓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契机,以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为基础,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抓手,以严格督促检查和资金监管为保障,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绩效为目标,着力推进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如期完成财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将重点围绕衔接资金投入、统筹、监管、绩效4项工作任务,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分解和积极履行行业职责要求,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衔接资金投入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摘四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总要求,目前预算股、农业股已基本完成编制2021年衔接资金投入预算,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另外,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资金使用方案,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扶贫专户,督促市乡村振兴局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衔接资金投入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农业股。

  (二)衔接资金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有关责任股室积极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统筹资金项目,各有关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责及时列出资金统筹清单,凡涉及统筹范围内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做到应统尽统。原则上计划统筹金额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至12%左右;实际统筹率不低于80%,资金拨付率不低于80%。农业股迅速形成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统筹方案经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适时对统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按省定时限,必要时在当年8月份、11月份进行统筹调整,真正做实做细统筹。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三)衔接资金监管

  1、出台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完善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中央、省、咸宁市关于产业发展奖补有关政策,由农业股牵头,出台赤壁市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效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按照省、咸宁市关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完善赤壁市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监管。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监督局。

  2、完善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为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的主体单位,按照《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要求,对纳入平台管理的各项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级各类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股室股长负相关主体责任,监控平台数据上网前股室股长必须严格把关。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相关股室每月报送到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对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推进缓慢、预警整改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提醒,逾期未处理的要进行通报,确保衔接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预警信息处理率100%、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率100%、支出进度不低于92%的目标。

  牵头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经管局、农财局。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要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财政资金效能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省、市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衔接资金审计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衔接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日常监督频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延伸度,对各乡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督检查资金类别不少于50%,落实各项监督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要求。对重点乡镇、重点村,集中精力,把问题查透,抓住深层次的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督检查的权威和绩效。强化检查信息披露和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反馈的普遍性问题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对于已暴露的问题要找准短板,迅速解决;对未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主动介入、抓早抓小,及时有效遏制。所有发现的问题一律举一反三,一律落实跟踪督办,重大问题一律线索移送,最终确保所有问题清零。

  牵头单位: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经建股、金融股、预算股、国库收付中心、农财局。

  (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预算股牵头,有序开展202-年和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各相关股室根据对口监督的原则,及时跟踪督办衔接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衔接资金绩效,确保衔接资金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期处于全省、咸宁市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农财局。

  (五)衔接资金公开公示

  有关股室根据年度衔接资金有关情况,结合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清单,确定本年度衔接资金公开公示清单,报局乡村振兴办备案,局乡村振兴办协助信息中心在相关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六)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学习

  紧扣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思践悟***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大学习”中来。多层次组织财政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总书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解读和讨论。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和支部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有关学习和讨论记录报局乡村振兴办汇编。

  牵头单位:人事股、党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乡村振兴办。

  (七)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2021年,市财政局驻车埠镇枫桥村、勤俭村、黄土村工作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防返贫保障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根据各帮扶村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工作具体情况,落实完成“十件实事”,制定好时间表、任务图,切实加快力度,逐一高效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三、有关要求

  为切实掌握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进度,推动财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责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股室落实情况专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将《2021年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后报局领导阅示,2021年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局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2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镇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确保全镇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

  二、基本原则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严格对照脱贫标准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要求,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做好城乡统筹。在推进产业和就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镇与农村、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均衡发展。

  (四)强化专业服务。建立以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为主体的专业扶贫力量,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年3月)。研究制定镇村脱贫成效巩固的具体举措,出台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基础夯实阶段(202-年3月-5月)。保持原有的工作责任、格局和要求不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三)质量提升阶段(202-年6月-202-年12月)。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象管理

  1.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有序组织对已脱贫对象贫困退出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

  2.坚持动态调整

  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申报纳入扶贫开发系统。

  3.做好分类管理

  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两项帮扶

  1.驻村帮扶

  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协调省市县工作队对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派驻指导员。

  2.结对帮扶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

  (三)精准落实政策

  将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做好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1)及时足额将各项教育助学补助打卡到户,并做好政策落实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送教上门等活动,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确保参保率、信息准确率、补助到位率达100%。

  (2)把严防因病致贫返贫,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作为今明两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综合保障水平。

  3.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过基础数据比对和排查,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确保所有未脱贫对象在20__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安居。

  (4)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类别、劳动力状况和发展需求,统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举措,在20__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方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逐步完善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养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优化产业扶贫

  1.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2.支持鼓励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发展小规模家庭种养殖业增收。

  3.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4.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及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对接销售渠道。

  (五)做实就业扶贫

  1.在镇集中安置点、部分村级集中安置点,全面布局浙江义乌来料加工、湘绣女红加工、食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基地),优先安排红卡对象、黄卡对象就近就业。对贫困群众在扶贫车间(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扶持。

  2.继续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在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和生态环保员。

  3.继续组织贫困对象参加招聘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六)注重扶贫扶志

  加大对扶贫政策、帮扶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继续开展“四讲四评”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感恩意识、自强意识。

  (七)做好信访舆情处置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到县及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村负责干部牵头、驻村工作队长、支村两委、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八)规范金融扶贫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负责干部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分指挥部、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

  2.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由督查室、扶贫办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牵头,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4.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总结经验典型,继续加大对全镇脱贫攻坚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设专业队伍

  1.继续向5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3个非贫困村派驻指导员,负责脱贫成效巩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

  2.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每村配备1名村级扶贫专干。

  3.由扶贫办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村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

  (三)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1.由财政所牵头负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

  2.由财政所牵头负责,对20__年以来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调查处置。

  3.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新增债务,严防债务风险。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3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北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市、***市、***市、***市、***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及措施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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