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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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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事迹――公安局局长

 

  **,男,汉族,1960年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县公安局局长。主要事迹:

  一、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红、黄旗”月考核工作机制、“以奖代补”激励机制、“鼠猫同步”社会防控机制、“分类划拨”经费保障机制、“齐抓共管”责任捆绑机制,研究制定了队伍管理“双十条规定”,使队伍建设和机构规范设置等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二、坚持严打整治。在开展“决战08”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二战役中,一举摧毁了17个犯罪团伙。特别是“5.24”电信光缆破坏被盗案,涉案人员作案百余起,涉及扶风、杨凌、兴平、**等县区,造成损失高达上千万元。此案成功侦破得到了市公安局领导、市电信总公司负责人的高度评价,被称为**破获电信光缆被盗第一大案。

  “5.4”利用毒鸡爪盗窃案、教学电脑被盗案、“3.17”崔引昌系列抢劫案等被中央政法频道、省电台《警视听》先后5次作了专题报道。案件侦破、打击处理数创造历史最好水平。

  三、推进“三基”建设。初,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落实了人均1.5万元公用经费。是“三基”工程建设决战决胜年,相继投资300万元建成了县城报警与监控系统;投资70多万元第一个在全市完成了对公安三、四级网的全面改造;投资60余万元实施了对办公楼加层改造工程;投资400多万元新建、改建了城关、大庄、苏坊、长宁等10个基层派出所,确保了“三基”工程建设始终走在全市前列。

  在他任公安局长期间,**县公安局相继被公安部评为“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市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被市公安局评为最佳公安局。该同志曾三次荣立三等功;被市委评为“文明市民”;省交警总队授予“优秀领导干部”;荣立二等功一次;、被市委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被省公安厅评为“集中解决信访疑难案件”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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