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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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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又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为使所属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规章而作出的详细、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新区各部门、各公司: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议明确要求全党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革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为全党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作出了表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作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求新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紧跟核心,坚决把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继续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以讲认真和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抓成。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久久为功、成风化俗,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公司学习贯彻实施细则情况,要及时报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第二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自身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修订《实施办法》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十九大闭幕后召开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即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面从严治党再次从作风建设开局。今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央纪委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实施办法,深化作风转变,提高履职能力。”这次印发的《实施办法》,是在2013年1月印发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基础上修订的。该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在重申有关规定的同时,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加强外事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体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觉与党中央要求对标、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具有重要作用。

  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己不正,焉能正人?”改进工作作风首先从纪检监察机关做起是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进一步指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赵乐际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强调,努力把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成为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集体。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面临的考验也会更加严峻,必须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常委会坚持从自身做起,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制定议事规则,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委领导带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督导……本次修订《实施办法》,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自身建设、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的又一有力举措。

  坚持以上率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经验。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社会上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中也都会有。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履职尽责提供了优良作风保障。同时也要看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调查研究不深入、文风会风不改、抓工作不实甚至奢侈浪费、奢靡享乐等问题。作风上的问题,决不是小事小节,直接制约影响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决不能等闲视之。地方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印发《实施办法》为契机,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作用,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方面作出示范和表率。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获取第一手资料,掌握真实情况,把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不断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水平。要发扬认真精神,保持艰苦奋斗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要在改进工作作风上出实招、求实效,不断把深化“三转”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培育新素质、塑造新形象,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更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第三篇: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12月12日下午,宁德市委书记廖小军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12月5日省委专题会议精神,对我市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廖小军指出,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言简意赅、掷地有声、实实在在,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政治承诺,是用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发出的庄严号召,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为我们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意义重大而深远。

  就全市的贯彻落实工作,廖小军强调,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市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大部署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新《党章》结合起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与省委的要求上来。二要联系实际,贯彻执行。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充实完善市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意见》和“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意见》,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更加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更加富有成效,着力推动作风转变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各级各部门要逐条对照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加强作风建设,把八项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三要领导带头,示范表率。从市委常委会做起,从市几套班子成员做起,把八项规定作为转变作风的准绳和标杆,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以自身的示范表率,影响和带动全市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全面推动宁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当前一方面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狠抓“千百万”目标的冲刺攻坚,以良好的发展业绩来体现作风转变的成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梳理今年民生工程战役、为民办实事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项民生工作完成情况,针对不足抓紧迎头赶上、补足补齐。同时认真做好“两节”慰问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四要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八项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市纪委监察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中央规定落到实处。还要创新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真正让八项规定持久地、深入地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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