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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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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本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第一时间、量身定制案例教育方式和内容,使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方面发展。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安委会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关于下发《开展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深刻汲取国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进一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市民政系统各级机关、公(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站、彩票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殡仪馆、公墓等重点单位。

  三、工作措施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属地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6〕4号)要求,在做好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

  —民政部门工作措施。典型事故发生后,各地要第一时间开展会商研判,下发警示通报,介绍事故基本情况,做出初步原因分析,提出防范要求;根据事故特点,第一时间制作警示教育片(时长不超过2分钟)和安全提示;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后,第一时间组织权威专家,深入基层,面对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进行宣讲,深入剖析,提出防范对策。

  —民政服务机构工作措施。接到警示通报后,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第一时间组织员工和服务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示案例入脑入心;要针对案例反映出的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加强培训和演练,进一步提升广大员工和服务对象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将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省、市安委会及省民政厅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要强化督导检查,按照“一案一例”的工作模式,切实形成工作闭环。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总结经验典型。各地要总结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及时学习、交流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案例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方案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景俊海省长指示要求,及时汲取国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进一步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分众化安全生产案例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本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第一时间、量身定制案例教育方式和内容,使所属行业(领域)企业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方面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第一时间下发警示通报。典型事故发生后,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第一时间会商研判,及时下发警示通报,介绍事故基本情况,做出初步原因分析,提出防范要求,并将警示通报传达至全省所有相关企业。

  (二)第一时间开展警示宣传。省直有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事故特点,第一时间组织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时长不超过2分钟)和安全提示等。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安排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时刊播行业部门提供的专题片、滚动字幕、安全提示等。各级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建立以企业人员为主的案例教育微信群,同时利用行业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及时群发转发本行业(领域)案例教育内容。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发送警示教育提示短信。

  (三)第一时间组织宣讲培训。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后,相关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及时组织权威专家,深入基层,面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宣讲,深入剖析,提出防范对策。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开展案例教育培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等8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6〕4号)精神,在做好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做好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案例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考核权重。省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对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总结先进典型。总结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及时学习、交流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深入开展。

  各地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月14日前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每次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后要及时报送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汲取国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市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技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量身定制案例教育方式和内容,使所辖各单位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措施

  (一)第一时间下发警示通报。典型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

  会商研判,及时下发警示通报,介绍事故基本情况,做出初步原因分析,提出防范要求,并将警示通报传达至系统各单位。

  (二)第一时间开展警示宣传。根据事故特点,第一时间组织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安全提示等。积极协调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时刊播专题片、滚动字幕、安全提示等。建立案例教育微信群,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及时群发转发案例教育内容,指导所属单位有针对性开展案例教育培训。

  (三)第一时间组织宣讲培训。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后,及时组织权威专家,深入基层,面对单位负责人、安全工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宣讲,深入剖析,提出防范对策。

  三、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的协调、指导、调度工作。

  组长:

  副组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案例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考核权重。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总结先进典型。各级各类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加强学习、交流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安全生产分众化案例教育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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