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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管理规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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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率通常被视为参与度的良好指标,出勤记录不佳也可能表明学生心理状况不佳或遇到其他健康问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考勤制度管理规定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篇1】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稽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枝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印%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篇2】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下午为17: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指纹签到,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扣除当天工资的处罚。

  3、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指纹签到,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勤表。

  4、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指纹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各部门在上班前、下班后指纹签到的,均视为正常出勤,其他情况则为非正常出勤。上班后指纹签到的按迟到记录;下班前(4:50前)指纹签到的按早退记录;未指纹签到的按缺勤记录。

  6、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一天加班费,如本月累计请假八天以上则扣工资一天。

  7、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考勤记录证明单”,“考勤记录证明单”由领导批复后在当天或第二天交办公室按正常出勤对

  待;否则,以指纹采集记录为准。凡过期或末填写 “考勤记录证明单”者按缺勤处理,特殊情况须报经理审批。

  8、职工上班指纹签到后,即应到本职岗位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二、请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一天前申请,经主管领导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2、事后申请视为缺勤,但遇突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3、 因病请假者,请病假一天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请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4、 员工填写请假单,由主管领导核准,转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请假时间的核准。员工在上班以后到办公室予以销假。

  5、 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三、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部门科长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四、员工指纹签到管理规定

  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指纹签到

【篇3】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1、职工因公、因私、因病离岗外出者,要遵守职工考勤制度,必须填 写《 医院考勤制度审批表》;

  2、请病假门诊治疗的职工,需提供诊断书和辅助检查票据,提供不了 的算事假;请病假住院治疗的职工,提供住院的相关材料,住院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需要在家继续休养的,算病假。

  3、特殊时期,因事需要请假的职工,必须向主管领导和院长请假, 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无权给假,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和奖金;病假期间给予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享受奖 金,特殊疾病请长期病假的,超过一月的,由院部承担病假工资;

  5、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在与工作不相抵触的情况下,按劳动法及国家 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丧假:(1)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伤亡的,给假七天。(2)配偶和子女丧亡的,给假十天。超出上述假期期限的,按事假执行;

  6、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除扣除当日工资 外,按日薪的两倍给予处罚,不享受奖金;休假期满,逾期不上班且未 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7、无故不请假、请假未给予准假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15天,或一 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予以除名处理,将人事关系转到人事部门;

  8、以住院、休病假、开具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到外单位试用、办理调动 事宜或经商者,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普通职工请假1—3天以内的,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请销假,同时将请假 条报到院办。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院领导请销假;请假超过7天以上的,书面说明请假原因,在不影响开始工作的前提下,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领导、院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且到塔河县卫生局及主管副县长办公室签字审批。

  2、中层干部请假时,必须向分管院领导、院党政主要领导请销假。

  3、职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须向分管领导以口头形式请假;上班后外出 公干的,外出前先向领导说明。如没得到允许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职工请假离开十八站林业局者,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三、请假手续办理:

  1、请假时按规定的各级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院办备案登记,销假时也必须 向规定的各级领导销假签字并到院办存档;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请假期限返回时,必须向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续假, 销假时填写续假事由、续假期限;

  3、职工请假除特殊情况以外,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 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

  各科室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院部将对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科室考评和年终个人奖金考评;

【篇4】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周六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5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80元/次
  部门经理级:60元/次
  部门主管级:50元/次
  部门专员级:40元/次
  部门文员级:30元/次
  员工级:2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5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6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0.92÷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5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三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篇5】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2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次加班不到1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行为:
  1.1员工每月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2次不计迟到,2次以上的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2员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扣发工资5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30元/次。
  1.3当月内迟到/早退达3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50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50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30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累计旷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3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15天按事假处理;
  (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5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2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50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3 周岁,男年龄25周岁)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3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1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2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15天)
  (2)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15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7天产假,引产给予15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3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连续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满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篇6】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 工作时间

  (一) 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 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 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的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100元。

  (四) 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体时间。

  三、 打卡规定

  (一) 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

  (二) 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

  (三) 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

  卡说明。

  (四) 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五) 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 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的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的均视为缺勤。

  (六) 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

  (七) 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签到考勤。

  (八) 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

  (九) 人事科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四、 考勤规定

  (一) 迟到早退

  1. 迟到定义:超过晨会交接-班时间(8:00)打卡到岗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50元。迟到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2. 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3. 事先未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罚50元。

  4. 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计一天旷工。

  (二) 旷工

  1. 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

  2. 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上下班不打卡(请假情况除外)、或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执行:

  1) 旷工半天,扣发200元;

  2) 旷工一天以上的,每旷工一天,扣罚400,以此类推。

  3. 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直接给与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员工作待岗三个月处理,扣罚期间全部工资和绩效。

  4. 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罚年终奖金的20%,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不享受年终奖金,并待岗培训三个月,待岗期满后一个月内在全院范围内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或无科室愿意接纳的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5. 经直属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出的迟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

  (三) 脱岗

  1. 上班期间为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脱岗。

  2. 脱岗1次扣罚50元,如经检查组发现再次脱岗,扣罚200元。

  五、 排班规定

  1. 倒班人员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

  2. 各科室在节假日到来前,应将节假日期间排班表上报院办公室;如未能依时提供排班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3. 排好的班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报

  科室主任审批后有效。如私自调班者,当天的考勤按事假处理。

  4. 任何科室与个人,请人代班需经科主任同意。若发现私自请人代班,代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办人与当事人共同负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六、 正常请假规定

  1. 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绩效奖分配。

  3. 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10天。

  4. 病假:办理时间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奖分配。

  5. 员工请假须提前完成请假申请,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申请交到人事部核实并出具相应的准假单。人事科及时登记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够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6. 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七、 本制度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篇7】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出勤

  1. 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9:00-12.00点,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30点,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执行。

  2. 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3.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l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l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l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l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4.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5. 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8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8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8计算考勤。

  第三章 请假

  1.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2. 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交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3. 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4. 病假

  l 病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l 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l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 事假

  l 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主管部门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主管同意后由人事行政专员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专员同意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l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同上后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 婚假

  l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在岗二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7个工作日。

  l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l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一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l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7. 年假

  l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l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l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l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l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 产假及陪产假

  公司视员工个人情况予以另行约定。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1. 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2. 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

  3. 严禁托人、代人登记考勤。

  4. 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

  第五章扣款

  1. 病假处理方式:

  l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l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2. 事假处理方式

  l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l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l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3. 旷工处理方式

  l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旷工期的工资三倍及其他补贴。

  l 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4. 未打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迟到、早退扣出当月勤工奖。

  5. 凡发现托人代人打卡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6. 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江西有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2. 本规定适用于江西有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其他部门员工使用规定由公司另行规定。

  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4. 本规定自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篇8】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为加强劳动纪律,以建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

  医院各科室(班、组)都必须以本科室(班、组)为单位建立职工考勤表。考勤表要求专人负责填写,凡定编本科室(班、组)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出勤考核。

  考勤表中总人数为本科室(班、组)的月初人数加上月内调入人数;应出勤天为每月期内日历数减去节假日后的制度工作日;应出勤天包括出勤、出差、进修、学习、外出会议等。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每位考勤对象都应按考勤表的要求每日进行考核,做到数字真实,特殊情况应在考勤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对于调进、调出人员有关科室从调动之日起在考勤表上进行增减,并在月报表中注明来源、去向和调动时间。

  考勤职能科室管理隶属于政工科,各科室每月五日前向信息科报送考勤汇总月报表,政工科与信息科要定期检查各科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

  科室负责人对每月本科的考勤结果要进行检查,并在考勤表及汇总月报表上签字,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和妥善解决。考勤是院方对科室、科室对个人的基础考核内容,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经查证落实将对科室负责人、考勤员、当事人进行经济

  处罚。

  休假制度

  病假

  凡我院正式职工因病需要休息者可请病假,请假者必须凭本院保健医师诊断证明交科室办理手续后方可休息,急诊时间,值班医生可开一天休息(急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学习、出差等外出时因病所开的休息证明必须同时将病历、辅助检查报告单及药费收据交保健医生核实签字后,方可作为休息证明交科室备查,弄虚作假者以旷工论处。

  居住城区及本镇的我院职工除急诊和转诊外,不得在其它医院就医及住院治疗,否则以旷工论处。

  病假可用其他节假日抵消。

  各科室对本科职工生病住院者应及时报告政工科或院工会。 事假

  凡我院正式职工因特殊事情不能上班者可请事假。请假者事先写出请假报告,说明事由,按批准谦虚权限办理手续,回院上班应及时消假。

  本院职工每年累计事假不能超过12天,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天,外地不超过7天。

  假期各科室(班、组)应严格掌握,一般职工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批,逾期者科室签署意见后主管院长审批,政工科登记备查;各科负责人请假由院领导审批,院办登记;院

  领导请假由院长、书记审批。

  事假期间的工资、津贴等待遇按医院有关制度执行。 婚丧假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给假3天,如不在一地工作的可另给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自理。

  生育假

  女职工生产,产前产后给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流产四个月内给产假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怀孕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由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国家有关的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节育、晚婚、晚育假

  放节育环时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取节育环时当日休息一天;输精管节扎时休息7天;输卵管节扎休息一个月;中期终止妊娠节扎输卵管休息40天;产后节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7天。

  女性23周岁以上结婚的夫妇增加婚假15天,女性24周岁以上生育的妇女延长产假15天。

  对于晚婚的可以优先安排结婚住房;对于晚婚晚育的工资照发,均不影响评奖;独生子女在全年发给儿童保健费三十到四十元;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退休金5%;终生无子女者退休时加发退休金10%,但加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

  人工流产、人工流产同时放环均休息14天,中期终止妊娠休息一个月。

  年休假(工休假)。

  单位职工工龄满五年以上者5天;满十年以上者7天;满十五年以上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原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可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应将探亲假与年休假结合,在探亲假的基础上加年休假;享受寒暑假的教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探亲假

  凡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与配偶不在一起,或与父母不在一起,又不是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或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望配偶

  国内职工一年一次30天;归侨侨眷职工四年一次,半年/次,不足四年一个月/年。

  2、 国内职工未婚一年一次20天,二年一次45天,已婚四年一次20天。归侨侨眷职工未婚者四年一次20天,三年一次70天,二年一次45天,一年一次20天;已婚者四年一次40天,工作十年以上者首次出境半年。

  有关待遇

  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或按医院基本规定);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0%的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特种假:放射假每人每年一次二十天。

  休假的其它规定

  对于年休假、探亲假各科室要在保证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尽量做到期内休完。

  科主任、护士长的休假须经分管的领导批准,有关职能科室及院办备案。

  旷工处理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旷工:

  不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休假期已到不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弄虚作假者。

  对于旷工者,科室、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行政法规及医院制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篇9】考勤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考勤管理制度》,结合***的实际情况修订如下。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工作时间:各部门具体上班时间,以排班时间为准。(即现行的各部门上下班时间不便)
  第四条 公司采用电子智能考勤系统,员工全部依排班表打卡上、下班,并以此作为出勤及薪资计算、发放的凭据。员工需亲自打卡,不能托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则,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捐款5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处分,不结算任何工资。对于上下班不打卡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对保安执行制度的行为进行对抗的,将视情况予以50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值班保安人员对不打卡人员不进行管制的,一经查实,予以捐款50元/次处理。
  第五条 请假
  1、员工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应于请假前填写书面的《考勤异常申请单》交各组长、课长、厂长(经理)审批后才可请假;如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无法先行请假的,应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二天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代办请假手续。不按上述要求办理者,视为旷工并不接受考勤异常补办。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间不需刷卡。(例如6月17日下午13:45开始至6月20日21:00请假,共计请假3.5天,那就在11:45打最后一次卡,在请假期间是不需要打卡的)。如果有提前上班的,应当再次填写书面的《考勤异常单》进行销假。如果又提前上班又不销假的按原请假天数处理。
  2、员工请假应按以下规定呈请审批:
  干部(上OA填写申请)、员工(填写书面《考勤异常单》)
  请假3天(含3天)以内,经厂长(或部门主管)审批;
  请假连续3天以上15天以下,经厂长、经理、事业部经理审批;
  连续请假15天至30天,由事业部中心负责人审批;
  连续请假3030天),由总经理审批;
  3、病、事假:公司实行病假、事假无薪制。
  4、工伤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伤的,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确认方可纳入工伤假别。员工工伤期间,按珠海市最低保障工资发放工资;如工伤属员工违章操作导致的,按病假论处。
  5、调休假:员工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而未安排调休的,可凭批准的《考勤异常申请单》进行调休。
  第六条 外出和直落
  1、员工因公外出,即出差,必须事前填写《考勤异常申请单》,审批权限参见第五条第二款员工请假审批程序。
  2、员工外出如因急事无法提前办理上述手续,需回公司的当天补办或在两天内委托他人办理,否则不计算出勤。
  3、签卡程序
  1)出差
  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填写《考勤异常申请单》,并按考勤异常审批流程审批,将审批后的
  《考勤异常申请单》交考勤专员办理相关手续。
  2)中途外出
  ①上班后因公外出的人员,须填写《考勤异常申请单》,经组长、课长、厂长签字后,到前台保安处交单后打卡方可外出;回来后补填“回厂时间”,并在下班时按规定打下班卡。如外出时间超过该期限,须补签《考勤异常申请单》经组长、课长、厂长签字后,于次日10:00之前交考勤人员,否则以旷工处理。
  ②上班后因私外出的人员,须持有厂长批准的《考勤异常申请单》方可外出。《考勤异常申请单》交前台保安检查,保安必须在次日10:00前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3)直落
  所有的直落均须事先书面申请(填写《考勤异常申请单》),以组为单位详细列明具体人员名单与工号,并由课长级人员签名审批后方为有效。
  员工在直落工作时间内如未出厂区,则无须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上、下班卡,一律签卡,待直落结束出厂区时,则必须打下班卡。
  等出现考勤异常后,再填写“直落”原因,而事实上又不是直落的,则追究组长、课长责任。
  第七条 迟到、早退(按全勤奖通知执行)
  第八条 自动离职
  在未请假的情况下,员工连续3天未上班视为自动离职,不结算任何工资。因请假到期没有续假而无法联系的,作自动离职。
  第九条 异常打卡、签卡
  1、员工因私签卡(忘记打卡、忘带卡等),每次乐捐50元。(详情请看《全勤奖通知》)
  2、若因公事(如开会等)导致无法打卡的,经组长、课长、经理签字后,可给予补卡,此类补卡不需捐款。
  考勤出现异常后,只有因私(忘记打卡、忘带卡等)和因公(卡钟坏、卡坏、开会、直落、出差等)二种,不可能出现“正常上班”等原因的,如事实上有迟到、早退、不打卡的情况而填写“正常上班”的,追究组长、课长责任。(如有卡遗失的有当天向行政人事部报告的可作正常上班处理)。
  3、考勤处理事宜
  1)各部门文员每天早上9:00负责收集本部门昨天的考勤异常单据,并于10:00前将已审核的单据统一交至考勤人员处,由考勤人员核对是否符合审批流程,对不符合审批流程的,考勤人员退回部门文员处理。
  2)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员按收集的《考勤异常申请单》或OA上流转的考勤申请单处理每天的异常,所有考勤异常的处理都必须在第二天内完成,从第三天开始考勤人员将有权不处理(如遇节假日则时限顺延)。
  3)所有考勤异常原则上要求事前申请,事后交单有效时限为第二天上午10:30以前,超出此时限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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